雅典民主政治的思想启示

作 者:
王馨 

作者简介:
王馨(1975—),女,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湘潭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方政治哲学研究。 (通信地址:湘潭大学 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原文出处: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古代自由的最完满的体现,而支撑它的城邦的理念ARETE(整体性、卓越)却被称为是古典民主模式最终消亡的症结所在。这一结论,使得很多人摒弃了古代民主中的合理因素而盲目地视古代自由为不合理。然而在现代民主进程缓步不前,似乎历史已归于完结之际,重新审视古雅典民主政治中的一些合理因素是有深刻意义的。因为从雅典的民主政治历程中折射出的,是以现代自由为底幕的古代自由的缺陷,同时也是古代自由对现代自由的一种深刻的提醒。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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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典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有其自身的盛衰史。在其繁盛期间,创造出了世界上叹为观止的成就,无论是在政治上、经济上还是艺术上。尤其是其被后世称为“古典模式”的民主政体,对地中海沿岸的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直至现在,轮番为治、主权在民的政制特点也依然为许多西方国家所借鉴。一个希腊人可以自豪地说:“蛮族是奴隶,而希腊人是自由人。”但就是这样一个政体,在经历了两个世纪的辉煌后,迅速地、无可挽救地衰败下去,为后世留下了无限广阔的思考空间。本文着眼于这种政制的弊端,试图从批判的角度重新审视雅典民主,希望对现代的政治生活提供一些借鉴。

      一

      雅典的司法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比如:“妇女与没有公民资格的男子的证词仅被采用于谋杀案这一审判,奴隶仅在酷刑迫供之下所说的话才被承认”,在伯里克利时代,是禁止对公民用刑的,“希腊法律的原则是:奴隶应该处罚肉体,自由人处罚财产”等等。所有这些,似乎很明显地说明了下面一个事实,即:雅典的民主不是自然的民主,而是一种特权民主。城邦也只是公民——无论数量多少——这一特权阶层的城邦。在雅典,公民权代表着一种荣誉,因为它使公民本身区别于城邦中的其他人。而司法等方面的不同,也使得本是形而上的这种东西——公民荣誉——具有了形而下的表现形态。这即是说,公民若想过一种圆满美好的生活,只有在城邦中才有可能。城邦是一种保障。

      但问题是:将雅典政制定义为“特权民主”是否确当呢?抑或说:这种民主是否是真正的民主呢?

      二

      亚里士多德曾言:“人是政治的动物。”这句话常被人们不加深省地应用于宽泛的意义上。实际上,在他那个年代里,他所能见到的只是人们在参与城邦管理,人们的寝食饮居无不与城邦密切相关。政治只是被定义在“城邦管理”的狭隘范围内,与我们现在常用的“阶级”、“阶层”、“政治犯”一类的政治术语毫无关联。因此,他的意思只是说:“人是生活在城邦中的生物。”人是城邦的人,城邦是城邦的人的城邦。

      用现代人的眼光,很难理解雅典人何以那样忠于自己的母邦,城邦又为何让人如此信奉,因为现代人眼中的国家背后充斥着大量的国家机器,人们的行动有时不是凭着自己的喜好,而是一种被迫的行为。一个英国人在填写支票时想:得!这些钱都到水里去了!这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而在雅典,类似于交税这种行为,又会在公民心中产生何种感想呢?他可以用他的税金养一条战船,他任船长,或出资上演一场戏剧之类的,虽也是一种负担,但其中的乐趣和所带来的荣耀,足可使令现代人生厌的交税行为变得生动一些。城邦的魅力也许正源于此。

      正是种种类似于上面的原因,雅典人才甘愿为城邦做一切事情,他们将城邦视为是“能借以全面实现其精神、道德与理智能力的唯一框架”。 [1]换言之,公民的价值是在城邦中实现的,也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实现。公民积极地参与城邦管理,并且认为那就是实现自己的价值。

      这里必须注意这样一个观点:在雅典,个体的价值并不等同于自我价值。而且,把它定义为角色价值——完成好城邦交付于自身的责任——似乎更为妥贴。正因为如此,在苏格拉底之前,雅典是允许言论自由的,因为这种自由的讨论始终未能超越于城邦理念之外(希腊人将这种理念定义为阿瑞忒[Arete],意即卓越, 是包容一切美德和活力的概念。它暗示着对生活的整体性或统一性的尊重)。公民认同这种理念,使得公民与城邦的关系脱离了原有的管理与被管理的轨道,而变为了一种实现与被实现的关系。梭伦在制订了企图调和贵族和平民关系的法律后, 便也注定了他“这根立于双方分界线之间的界桩”[2]的悲剧性的命运。为了平息和缓和城邦内的矛盾,他离开了雅典十年。凡此种种。公民这种希望保持城邦整体性的信念,使得充分讨论的结果也只能是最高价值——角色价值的更好实现。

      公民之所以认同这种价值,除了战争频繁使他们不得不护卫家园外,还根源于更深一层的心理,这种心理是世世代代的人浸润于荷马作品的结果,如同我们生而知伦理观念一样。荷马的作品有一种震慑人的悲剧色彩,这种悲剧色彩不是指他笔下的个体人物的死亡,而是一种早已超越于个体生死之外的生命的必然性。阿伽门农企图实现的,不是他对别人的责任,而是他对自己的责任, 他追求的是一种美德, 是卓越[Arete],但他的代价是眼泪和毁灭。 雅典人“对生活的热烈喜好和对不变框架的明确认识”, [3]正是荷马精神的外化表现,他们全力地投入生活,将生活的一切美发挥到淋漓尽致,同时他们也深知必须服从生活展开在他们面前的巨大框架,这是人走不出的定式。来自这两股力量之间的张力使得雅典人必然将个体价值界定在整体性价值之下去实现。因此,我们不难看出,雅典人将美德定义为“帮助城邦,人人有责”。这样,他们既可以培养起一种可钦佩的情感,又可以激起足够多的热情去参与实现城邦生活的理念,这是自觉到必然性后的完满的生活方式。

      三

      若雅典可以自给自足,也许就不会导致它的衰败,它可以作为一个优越的城邦而存活下去。但几乎从一开始,以粮食的进口和酒类等的输出为特征的整体经济模式就使这种美好的愿望成为不可能。公元前五世纪甚至更早,从经济模式的不适应开始,城邦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也不可能时时参与到城邦的一切事务中去,这就使得对专门化的要求越来越紧迫,职业化终于使Arete ——这一支撑城邦正常运作的信念——有轰然倒塌的危险,因为Arete 不仅仅指对整体性的尊重,同时也意味着对专门化的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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