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将文艺消费放在社会的文化实践中来考察,必然会涉及文化结构。文化结构固然是出于社会需要,而社会需要是与客观的、自然的存在——一个既定的自然世界相联系的,但它首先是出于自然(体力的和心理的)因素。历史的自然的因素或是与生俱来的,或是已经呈现的,而文化的因素必然是后天取得的、逐步发展的、小心翼翼形成的并受到保护的。意大利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安东尼奥·葛兰西曾经提出过“文化霸权”的理论(cultural hegemony),意指在某个单一群体影响下会形成一种为当代民众广为接受的主宰性世界观。在社会文化结构中指出这种文化影响当然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自然的因素丧失殆尽因而可以忽视这种因素。文化是人类个体生活的总体表现,这两者具有双重关系。首先,文化作为某个群体(如种族、阶层等)中的个体生活的总和,是个体生活的内在基础,为个体提供价值体系和意义中心;其次,文化又总是以群体活动形式来实现个体生活情态。可以说,人类个体以群体活动的形式建筑了文化这座大厦,这座大厦成为个体生存和灵魂栖息的精神家园。马克思很早就辩证地表述了这两方面的思想:一方面,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22-123页。)另一方面,“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25-126页。)在人类社会各种实践活动中,任何生活方式都是通过无数个人活动而实现的,甚至连社会结构也是通过一定个人生活过程产生的。由此,考察当下生存境遇中文艺消费的实现,阐述社会的因素是十分重要的,而研究个体的自然的因素同样不可或缺,即通过考察文艺消费者主体在文艺消费活动中的接受和评价、接受过程个体特性和习惯的实现、自身心理现象上的艺术形象的再造、对作品的情感态度的培养等,进而研究文艺消费的实现主体——其消费能力、心理、学养、经验乃至其生命冲动。当然两者是有机联系的,隔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取的。 文艺消费在当下生存境遇中的实现,还有其更深层的内在动力,即它是以大众审美活动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消费的一种,因此有人把它称之为审美消费。那么,从审美的发生看,我们就无法对其不可置换的个人特性、个人行为、个人体验视而不见,尽管我们已经注意到,在有些场合,文艺消费者实际上难以一个人完全心无旁骛、倾情投入于审美活动中。例如,类似热闹流行之极的卡拉OK式的文艺消费,除了个人的娱乐和宣泄之外,还常常带有人际交往和礼节上的需要,审美性就退居之后而变得非常虚幻,但其文艺消费实现的根本还是来自于个体的审美倾向和动力,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审美归根到底也还是人的一种需要,一旦进入消费,便同样无法回避其目的性和功利性,这就使得文艺消费的价值实现,往往偏重娱乐形式的参与性。而在一个比以往更注重人际交往、更着意于消费意识的时代,个体对于包括审美消费在内的诸多消费,还是某种社会阶层、某种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象征,人们在其中寻求身份感的满足。由此,在本文中,我们要相应地探讨人的欲望和身份感问题,以期触及文化消费实现的深刻的内在动因。 一、先验与实在:文艺消费主体 考察文艺消费的实现,当然首先是考察文艺消费的实现者——消费者主体。研究文艺消费实现的内在成因,也即在文艺消费者与文艺生产者及其文艺产品的关系中探讨消费者主体进行文艺消费可资拥有的基本质素。 接受美学的理论家姚斯认为,文艺作品的历史本质不仅在于再现或表现的功能,而且也呈现在作品的影响过程中。即,只有当作品本身所包含的历史连续性,不仅通过作者也通过读者达到相互作用来调节时,文艺才能具有过程特性的效果史。因此必须从作品的历史中去看文学作品的意义生成,必须从文学作品的起源、社会功能和历史影响这种历史视野上去看文艺作品。他在《文学史作为文学理论的挑战》这篇接受美学的重要论文中指出,过去的文学理论研究只重视作家、作品之维,而丧失了文学的接受和影响之维,而作者—作品—读者所形成的总体关系中,读者绝不是可有可无、不关痛痒的因素,相反,从根本意义上说,文学作品是注定为读者而创作的,读者是文学活动的能动主体。用他的话说:“读者本身便是一种历史的能动创造力量,文学作品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受者的参与介入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过程,作品才能够进入一种连续性变化的经验视野之中。”(注:转引自王岳川《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3页。)接受美学的致命弱点是无限夸大读者—接受者的主观阐释作用,最终滑入相对主义,但其理论重视在作者、作品和读者三维中强调接受者在作品完成中的意义和作用,在文艺理论对文艺作品效果史的研究中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还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本来面貌,集中以文艺生产—文艺作品—文艺消费的三一式流程结构组成的模式也是吻合马克思的一贯思路的,这与当代文艺学美学所形成的作者—本文—读者的模式,具有历史性的对应关系和参照价值。 文艺消费者是接受之维。以大众审美活动形式出现的文艺消费成为社会普泛的文化实践,当下性的社会因素是必然前提,却不是唯一的。文艺消费的起点,是消费者个体的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不错,人是社会的人,活动是社会的活动,但如果撇开个体活动的基本因素来谈文艺消费的实现,无异于釜底抽薪。 文艺消费的实现有一个“输入”(接受)与“输出”(作用)的过程,这个过程却不只是简单表现为单一的不可逆的线性模式,而是无数极为复杂的个人因素的相互交错、相互作用。最基本的,文艺消费者对文艺作品的正常消费和消化,必须与创作者具有文化修养上的共同性、思想认识上的共同性、审美趣味上的共同性以及情感语言上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的取得,是文艺消费者学养、经历的综合生成,是一个曲折反复的积累过程。对消费者而言,最初的、原始的积累会衍生出一整套的联想,这种联想将用来解释新阅读的内容,而新阅读的内容又会反过来改变最初的联想和理解。“一部作品的潜在意义不会也不可能为某一时代的读者所穷尽,只有在不断发展的接受过程中才能逐步为读者所发掘。”(注:转引自王岳川《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