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归属问题,见解纷纭。或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或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或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属于精神生产力范畴。笔者认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属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共有的范畴。 生产力具有客观性。确认生产力的物质性,并不否定生产力凝聚着人的精神力量、“社会智力”。生产力“既表现为个人特征的主观的生产力,也有客观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495页)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 生产力是一个具有内在动力的自组织系统。劳动者是这个自组织系统中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要素。劳动者的能力是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精神力量。劳动者的能力是物质生产力,同时也是精神生产力。在今天看来,生产力范畴这个具有内在动力的自组织系统也体现着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其中包含着劳动者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极其广泛、久远、复杂的精神关系和力量。“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页)生产力也是人类共同的活动方式。精神生产力是唯有劳动者才具有的能力。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对象在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生产力三个领域之中。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对象要比传统观念圈定的范围宽泛得多。传统的观念认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对象是企业中劳动者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精神活动。事实上,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远远超出了意识形态领域。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职工的思想活动,不论属于那一个领域,它们都水乳交融,统称之为思想活动。尤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领域的精神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更是难于分开的。以分工为例,足以说明问题。分工具有二重性,既是生产力范畴,又是生产关系范畴。分工既反映了物质关系,又反映了精神关系。企业职工中的分工意识,就是在物质关系基础上的精神关系,其中必然包含着精神生产力在内。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能离开生产关系解决生产力范畴的分工问题,也不可能离开生产力去解决生产关系范畴的分工问题。如果承认这是事实,也就应该承认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共栖于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范畴之中的综合性的范畴,是精神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题的另一个关键在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在扩大化、泛化,甚至是无限扩大化、泛化的意识形态概念之上。把企业职工的精神活动一概划归到意识形态中去,进而自我否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也是精神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识形态属于社会意识范畴。社会意识分为理性的反映形式和感性的反映形式两大层次。在理性的反映形式之中,只有那些自觉的、系统的、理论化的直接反映并服务于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意识形式,才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相当多的企业职工关于政治、艺术、哲学、宗教、法律、道德等观念,大量的是属于感性形态,更多的是属于社会心理、社会风气、社会思潮范畴,更具体地反映了企业职工的思维能力、自控能力、评价能力和需要因素、习惯因素、个性因素。对于企业职工的这些观念,与其说是思想上层建筑,不如说是企业职工的精神素质、精神能力、相互之间的精神关系,是现实的生活关系在企业职工头脑中的直接反映更为恰当。以艺术为例,最容易说明问题。思想上层建筑的艺术,是体现于众多艺术作品之中并被艺术家或艺术理论家所阐述的艺术思想。它并不等同于职工的艺术观念。劳动号子是艺术品之一。它也反映了企业职工的艺术观念,但是,更突出的是反映了劳动者协作劳动的精神力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时装是艺术品之一,但不能说时装和企业职工的衣着打扮的观念是思想上层建筑。这就像人人都有世界观、人生观,但是不能说人人都是哲学家一样。曾经把人们的衣着打扮做为“反修防修”、“兴无灭资”的严重思想问题、政治问题,而广泛“动员群众”、“大打人民战争”的思想政治工作,其认识根源不就是把不应混淆的东西混淆起来了吗? 如果,以上分析反映了客观事实的话,那么,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就不仅仅是上层建筑领域,生产关系领域里的工作,实质上也是培养精神素质,调整精神关系,提高精神能力的精神生产力领域的工作。就像教育和管理也是生产力一样,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也直接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确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也属于精神生产力范畴,在企业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如果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共有的范畴,那么起码在以下几点,人们就会形成广泛深刻的共识。 1.思想政治工作也是最务实的工作。在务实精神极强,集中精力搞生产经营,一心一意发展生产力的企业里,相当多的人总认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务虚”的,是可有可无的。务虚不是思想政治工作所独有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自己独有的务虚。思想政治工作的务虚是企业实实在在的需要,而且是不可替代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务虚是以独有的形式而务实,务企业生存发展之实,务企业生产力发展之实,直接的贡献就是大力发展精神生产力。 2.有利于明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