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9)06-0001-07 价值观及其建设是一个时代性极强的话题,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始终与个体、社会、国家的成长发展不可分离。新中国70年来,我国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与演进,是一个在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历史性实践中不断展开的进程,我们以不断推进的核心价值观建设引领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文明和进步,也使核心价值观成为保持民族精神独立与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国社会发展积聚了巨大物质财富和物质力量的同时,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与演进就成为维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多重力量,这种力量,既因其所具备的约束与控制功能而阻止某种破坏性的发生,也因其具有的管理与激励功能而形成某种推动性力量,并促进一种文明向着更加健康、健全的方向发展。我们提出新中国70年来核心价值观建设及其演进的认识维度问题,是希望通过对价值观进行一个长时段的考察,从社会形态、社会转型以及社会实践的展开等维度来更好地认识核心价值观的属性、层次、变迁。这也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价值观作为具有时代性特征的思想文化现象对各类主体行为所具有的驱动、制约、导向等作用,并由此更好地考察个体、社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方向、质量与动力。 一、从社会形态理论考察核心价值观的属性 社会形态是历史唯物主义用来分析社会结构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一个范畴。自《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形态的理论逐步成型。恩格斯对经济利益决定政治斗争的认识,与马克思对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分析,形成了互补与结合,使得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逐步明晰。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形态理论,从生产关系这一基本概念出发,既揭示了上层建筑的物质基础,也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并通过对社会结构的解剖来分析社会形态的不同阶段与历史演进。由此,社会形态所揭示的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下社会生活所具有的整体性特征,按一定社会生产力基础之上的生产关系状态或所有制状态,沿着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的结构组成,通常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五种形态,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是生产关系的性质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阶段性体现,同时也在思想观念和价值理念上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 笔者提出从社会形态理论出发考察核心价值观的属性,指的是:核心价值观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从其所具有的结构、功能还是从付诸实践的角度来看,探讨其属性的逻辑起点应该是社会发展阶段所属的特定社会形态。也即,对于社会主义中国而言,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属性,是其社会主义属性,这是一个事关全局的问题。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国家的建立、建设还是发展的进程,都决定了社会主义对于中国而言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问题。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上的社会主义性质,意识形态领域的社会主义特性,都需要在价值观的表达与建设中得到体现。这也意味着,我们考察当代中国在个体、社会和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建设时,就必定需要深入思考其如何体现社会主义属性问题。 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建设,其社会主义属性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点,并且大致可以从以下两个时期的历史和实践层面来展开: 其一,是对经典理论的价值认同与对样板实践的价值追随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指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在对社会主义经典理论所表达的理想目标的价值认同和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浪潮结出制度果实的共同作用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的结合,使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虽然,这一实践的进程与经典理论展望下的社会主义之间尚存在一定距离。社会主义,这个本该以经济社会高度发达为物质前提的社会形态,较早地出现在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东方国家。但是,这个在考茨基等人眼中尚存在先天不足的“早产儿”,毕竟是一个全新的生命体,而且这些革命成功后的国家从开始宣布采用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之日起,便普遍具有迎接社会主义的较高热情,他们的骨子和血液里涌动着的是对经典理论所描述的理想社会的价值追求,并体现在其对于全新国家的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之中,尤其表现在对消灭剥削与压迫、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认同与追求上。在这一阶段,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与演进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方面是建立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弊端基础之上对社会主义价值立场的表达,另一方面则是在建设全新国家的进程中对于当时作为社会主义实践样板国家的苏联的各方面制度设计的价值追随。具体而言,这个时期的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主要包括:经济生活中对公有制、计划经济、消灭贫穷的向往,政治生活中对党的领导、无产阶级专政、民主集中的制度安排,思想文化领域中对文化建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等的思想认识。在个体与社会层面则体现为:个体服从于群体、集体、整体的集体主义,不计个体利益的自我牺牲和大公无私的价值追求,等等。这些价值观之中所包含的鲜明的社会形态烙印,是从摈弃资本主义世界的普遍价值取向中走来的,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使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特点。 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价值观实践,经历了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再到社会主义建设探索的历史进程,包含了过渡时期、十年建设时期、“文革”时期、拨乱反正时期四个历史时期,纵观其中价值观的演进历程,迷茫与模糊多于明朗与清晰,价值认识中的不清晰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这一阶段的实践走了不少弯路。邓小平同志曾在多个场合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但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①;“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什么叫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在摸索之中”②。因此,在关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模仿、借鉴或是探索自己道路之间的争论,便是价值导向之争。回首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我们在经济、政治、社会、思想文化的实践领域确实出现过难以遮蔽的问题,但是,体现社会主义属性的价值观建设,不仅在巩固新的政权、建立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确立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地位等方面展示了强大的推动力量,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以强大的自我修正和扭转能力促进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智慧与两股力量的有机结合,及时遏止了一段时间以来由习惯性的政治与社会运动而形成的可能的不良循环,及时为中国社会提供了自我拯救的机会与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