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能指有语音和文字两种表征方式,两种方式之间存在着固定的联系,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的学者根据这种差异,认为语言与文字分属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讨论文字不等于讨论语言,研究文字与图像的关系不等于研究语言与图像的关系①。这就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语言与文字不属于同一符号系统,那么二者之间就存在转换的问题,而任何转换都会造成一定的偏离与损失,那么,文字在表达语言的时候是否与语言完全一致?如果是完全一致的,如何能够说文字是语言之外的另一符号系统?如不一致,文字又如何能够表现语言?另外,在语言与图像的关系之外是否还存在文字与图像的关系?探讨文学与图像的关系是从语言入手还是从文字入手?文字既是另一个系统,它能否准确地表达语言?将口头文学用文字记录下来时是否存在变形?研究文学能否通过研究文字进行?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先探讨语言与文字的关系。由于索绪尔是强调语言和文字属于两个不同系统的重要理论家之一,国内持两个系统论的学者也常常从他的《普通语言学教程》寻找根据,因此,我们有必要重读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了解他的真正看法并作出自己的分析。 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尔从未将文字与语言的能指联系起来,他将能指与语音等同。他认为:“语言符号连结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后者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觉给我们证明的声音表象。它是属于感觉的,我们有时把它叫做‘物质的’,那只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而且是跟联想的另一个要素,一般更抽象的概念相对立而言的。……语言符号是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这个实体的一面是概念,另一面是音响形象。“这两个要素是紧密相连而且彼此呼应的。”“我们建议保留用符号这个词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后两个术语的好处是既能表明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又能表明它们和它们所从属的整体间的对立。”②索绪尔的意思十分明显:语言的所指是概念,能指是音响形象。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从符号学的角度讨论语言时,索绪尔一般倾向于使用能指与所指这两个术语,而从语言学的角度讨论语言时,则一般倾向于使用音响形象和概念这两个术语。由此可见,在索绪尔那里,能指与音响形象实际上是等同的,是同一事物在两种不同的语境中的叫法。 然而,问题也就在这里。按照索绪尔的说法,音响形象是“声音的心理印迹”,具有心理性质,而能指则是指的语言符号的声音方面。他说,“语言是组织在声音物质中的思想。”“我们可以把全部语言事实,即语言,设想为一系列相连接的小区分,同时画在模模糊糊的观念的无限平面和声音的同样不确定的平面上面。”“一个观念固定在一个声音里,一个声音就变成了一个观念的符号。”“语言还可以比作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这一点只有经过一种抽象工作才能做到,其结果就是成了纯粹心理学或纯粹音位学。”③在这些论述中索绪尔讲的“声音”,肯定不是声音在人的心理上的印迹,而是实际的物理的声音,也即他所说的“声音物质”。如果指的心理印迹,我们就无法理解如何对声音进行切割,声音与思想为什么不能分离。因为索绪尔已经说明,从纯粹心理学或纯粹音位学的角度,是可以让思想与声音分离的,不能分离的肯定是物质的声音和它所表达的思想。这样,音响形象便无法与能指划等号。 因此,如何理解“音响形象”便成为理解索绪尔相关思想的关键。应该承认,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音响形象”这一术语有其含混之处,索绪尔的论述也有含混之处,这影响了国内学界对于音响形象的理解。目前国内学界对于“音响形象”的理解大致有三种,一种认为音响形象就是能指,一种回避音响形象,认为语言的能指就是语音,一种认为“‘音响形象’是语音的‘心理印迹’……是和语音勾连在一起、被语音所唤起的语象”④。究竟哪一种看法更准确,更符合索绪尔的原意呢? 笔者以为,索绪尔对音响形象的界定是十分明确的,它是“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觉给我们证明的声音表象”。不过,索绪尔强调音响形象并没有否定语音的物质性。他说音响形象“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就隐含了语音既是物质的又是心理的意思。另一方面,心理印迹必然要有引起这印迹的东西。马克思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从逻辑上说,必然先有一定的声音,然后才有相应的心理印迹。声音与心理印迹是一体两面的东西,就像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一样,实际上也是不能分割的。 索绪尔之所以强调音响形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他认识到,音响形象与说话者的实际发音是有区别的。“重要的是不要把词语形象和声音本身混为一谈,它和跟它联结在一起的概念都是心理现象。”⑤索绪尔将词分为物理(声波)、生理(发音和听音)和心理(词语形象和概念)三个部分,并强调要将三者区别开来,这是有道理也是必要的。因为一种声音可以用人的发音器官发出,也可以用其他的发声体发出,只要两者发出的声波是一致的,两者发出的就是同一种声音。另一方面,索绪尔曾反复强调,“在词里,重要的不是声音本身,而是使这个词区别于其他一切词的声音上的差别,因为带有意义的正是这些差别”。“说话者在使各个声音仍能互相区别的限度内享有发音上的自由。例如法语的r按一般习惯是一个小舌音,但并不妨碍有许多人把它发成舌尖颤音,语言并不因此而受到扰乱。语言只要求有区别,而不像大家所设想的那样要求声音有不变的素质。我甚至可以把法语的r发成德语'Bach'(小河),'doch'(但是)等词中的ch。可是说德语的时候,我却不能用r当作ch,因为这种语言承认有这两个要素,必须把它们区别开来。”⑥也就是说,一个词的声音不是一个固定的点,而是一个段,这个音段的两端以这个声音与同一语言中的其他音段的区别为界限。在这个音段内,发音者发出的声音可以有“不同的素质”,换句话说,只要是在这个音段的范围内,发音者不管发出什么样的声音都还是这个词的声音。索绪尔说的音响形象实际上就是这个音段在人的心理上的印迹,它与具体的人所发出的实际声音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索绪尔要求把音响形象与实际的发音区别开来,这是重要原因和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