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美学的建立以西方美学的引进为知识学契机。诸如知、情、意三分的现代心智结构、审美的独立、情欲的本体价值、优美崇高诸范畴等,或直接由留学生取经自西洋大学,或经传教士及日人译介中转舶来。论及中国现代美学的建立,这些资源中没有什么比康德关于鉴赏判断的第一契机更加重要。康德称趣味判断是“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一种“静观”①。“无利害的静观”或“审美无功利”,是现代美学的第一块基石,也是中国现代美学及文论得以建立的核心理论依据。十分有趣的是,民国时期对“无利害”或“无功利”(“disinterested”或“disinterestedness”)更加流行的译法,是“无所为而为”。如吴宓、张荫麟、朱光潜等学者,普遍这样使用。其中朱光潜以“无所为而为的观赏”来对译康德的“无利害的静观”。这一处小小的翻译问题,提示我们儒家心性之学对接西方美学,进而生成中国现代美学的学术演变史:“无所为而为”,从古代道德动机论流变为现代文艺审美论的核心范畴。对此说渊源进行回溯,将使我们对中国现代美学的本土学术谱系发生更加深刻的理解,最终抓住其思想核心——审美功利主义。 一、“无所为而为”与道德纯粹动机的修治 “无所为而为”命题的发明者,宋明儒普遍认为是南宋学者张栻。张栻在《孟子讲义序》中称:“学者潜心孔孟,必得其门而入。愚以为莫先于义利之辨,盖圣学无所为而然也。”②他认为,“义利之辨”也即对动机的辨别,是儒学的入门要义;“无所为而然”,则是儒学对动机纯粹性的基本要求。何谓“无所为而然”?他进而称:“无所为而然者,命之所以不已,性之所以不偏,教之所以无穷也。凡有所为而然者,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此义利之分也。”此处,“无所为而然”出自天命、天性和天理,具有无可穷尽的教化功效,相反“有所为而然”则出自人的私欲。在史论《汉家杂伯》一节中,张栻使用了“无所为而为”:“学者要须先明王伯之辨,而后可论治。体王伯之辨,莫明于孟子,大抵王者之政,皆无所为而为之;伯者则莫非有所为而然也。无所为者天理,义之公也。有所为者人欲,利之私也。”③此处,张栻以“无所为而为”解王道,称其出于“天理之公”;“有所为而然”,则是霸道政治的标识,其动机出于“私利”。可见“无所为而为”作为纯粹动机的判定标志,是其据孟子而作的阐释。 有宋以来的儒家学者,但凡提到“无所为而为”,普遍以“张南轩曰”开头,或称此说由张栻发明。如朱熹再传弟子何基称:“夫子本言教化必自己出,语势不得不然,张子恐观者失圣人之旨,故发明无所为之说,以晓之。”④何基之友王柏称:“集注取张敬夫之说以明之然。无所为而为,有所为而为,善利之分,此自张宣。”⑤然而,先不讲该说更加古老的思想渊源,单从学术谱系上看,张栻的“无所为而为”,极有可能来自南宋学者胡寅。胡寅在《崇正辩》中称:“凡有所为而为善者,皆人欲之私,是利道也,异端邪说是也。无所为而为善者,乃天理之公,是本心也,孔孟之道是也。”⑥此处,“无所为而为善”出自天理之公,是孔孟之道;“有所为而为善”,为人欲之私和异端邪说,与张栻之说高度相似。《崇正辨》写于1134年,是时张栻年方一岁。张栻后来师从胡寅之弟胡宏,其“无所为而为”,可能是从湖湘学派的知识谱系而来。另外,比胡寅生卒更早的司马光,也在《右谏议大夫吕府君墓志铭》中,以“爱君忧民,发于诚心,无所为而为之”⑦来褒扬同僚。该文后被张栻之友吕祖谦收入《宋文鉴》中,故此影响线索也自然无法排除。 无论如何,张栻之后该说为儒家学者普遍重视,基本是“照着说”。重点不外乎强调动机的纯粹性源自天理天性,并体认为格除私利物欲的心性修治教义。朱熹再传弟子叶采称:“张南轩曰,无所为而为之者义也,有所为而为之者利也。愚谓义之于利,始于毫厘之差,实则霄壤之判。有心于计较利害者,即是人欲之私,有所为而为者也。”⑧真德秀称:“南轩先生又谓:‘无所为而为皆义也,有所为而为即利也’,其言愈精且微,学者不可不知也。”⑨王守仁称:“足恭也者,有所为而为之者也;无所为而为之者,谓之谦谦。”⑩湛甘泉称:“最是有心者,有所为而为;无心者,无所为而为,公私义利之辨也。”(11)吕坤称:“无所为而为这五字,是圣学根源,学者入门念头,就要在这上做,今人说话,第二三句就落到有所为上来,只为毁誉利害心脱不去,开口就是如此。”(12)黄宗羲称:“仁义者,无所为而为之者也。杨氏为我,墨氏兼爱……凡言功利者莫不出此二途,杨墨自其发源处。”(13)总之,“无所为而为”为南宋以来的士人普遍重视,具有与佛、墨等“异端”思想相区分的功能,甚至到“圣学根源”的地步,正是由于儒家认为道德行为应出自纯粹的动机;进而,动机的纯粹性所确保的道德行为,将构成政治事业的正义性前提。 仅就字面义分析,宋明儒那里的“无所为而为”,前后两个“为”字语义同一,当以“作为”解;同时又采取了先否定后肯定的语义结构,于是“无所为而为”直译为现代汉语即“无所作为地去作为”。如此一来,“无所为而为”似存语义矛盾,故而须加以深察。“无所为而为”,更加古老的思想和语义结构渊源,出自先秦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要理解该说,首先要理解“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三十七章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而万物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王弼注“道常无为”为“顺自然也”;注“而无不为”为“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14)。“顺自然”,非今环保主义意义上的“顺应自然”,也即并非指当今与人相对立的“大自然”,而是“顺其自然”的意思;当然,“顺其自然”与“顺应自然”之间的联系,远比古今在“自然”一词上的词义差异更为重要:“顺其自然”就万物而言是任其自由发展,就人事而言是顺其“天性”,皆含敬畏自然、与天相合的意味。顺其天性、敬畏自然,绝非不作为,而是要自然而然地去作为;故王弼将“而无不为”解为“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也就是治人事、成万物仍需作为。“自然而然”的“作为”,与老子所说的“化而欲作”相反,后者指“逆其自然”的“作为”——牟宗三将之解为“私意私智之为”(15),也即出于私利物欲、怀有个人目的的“作为”。这种作为与“天”(自然)对立而非合和。按牟氏之说,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是借“无为之为”来“镇”“化而欲作”,包含了动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