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409(2012)08-0063-04 雷锋精神传承发展了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体现着高尚纯洁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雷锋精神是当代大学生成长发展、不断进步的重要精神财富,是提升精神境界、引领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氛围、完善美好人格的生动典范和有力载体。雷锋精神对大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时代价值。 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仍是我们时代的需要 当代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个性自由自主空间日趋扩展,处理好人我关系、群己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雷锋艰苦奋斗、公而忘私、团结友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体现了共产党人积极向上、团结进取、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中国古代无数的志士仁人阐述了追求有意义的人生的重要性。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毛泽东引用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名言,明确指出共产党人“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在此,为人民服务还是损害人民的利益,为大公无私还是一己私利,都成为人生正向意义与负面意义的分水岭,成为社会福音和社会毒素的警示线。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这是共产党人终极的价值追求和有意义的价值实现。雷锋认为,“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种品格正是中华文明的精粹所在,是中华文化的凝练与浓缩,体现出鲜明的中国文化底蕴和特色。 党的十七大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并把个人品德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并列。这说明个人品德建设不仅是个体的事情,而且需要通过党和政府及其他组织予以落实。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有利于发展我们党的事业,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德性是人的一生都要追求的、基于理智的习惯倾向、稳定的意愿、积淀的性情,是只要生在世上就无法排解开来的品格要求。“知之必好之,好之必求之,求之必得之。古人此个学是终身事,果能颠沛造次必于是,岂有不得道理?”[1](P181)“人”不只是天地生就的,还是自己追求锻铸的,终而得以实现“成人”之道。古人说:“百行以德为首”。解决好道德问题,是做人的首要的基本问题。每个党员干部都从自身做起,社会风尚就会大为改观。当代大学生应当认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学以致用,贯彻到思想、学习、生活中去,身体力行。 二、个人素质提升、个人全面发展的时代趋势需要雷锋精神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份研究报告曾指出,21世纪科技高速发展和全球化趋势,使教育要大量、有效地传授与时俱进、不断更新、不断适应发展与变革的知识和技能,这是未来人才培养与造就的前提与基础;但是,教科文组织也指出,教育也要使人们在追求个人发展和生命体验的同时,不脱离个人和集体发展同步的轨道与方向。每个人一生的知识支柱包括:学会求知,即获取理解的手段;学会做事,以便能对自己所处的环境产生影响;学会共处,以便与他人一道参加人类的活动,并在这一些活动中团结合作;最后是学会做人。因此,一个美好的有意义的人生,一定是上述几项知识支柱的互相支撑、水乳交融,即全面发展。而雷锋精神,恰恰体现了这几项知识支柱的有机结合、完美鼎立。 大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大学生能力与素养的全面发展。目前,在重视和开发智商(IQ)的基础上,人们开始重视情商(EQ)、逆商(AQ,抗逆境抗挫折)、德商(MQ,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等等。因此,健全人格,修身修炼,兼容并蓄各种好的品质,如善良、仁慈、公正、尊重、诚实、礼貌、豁达等,尤为重要。无论是求知识,求生存,求为人,当代大学生都要学习雷锋精神,如大家耳熟能详的“钉子精神”。学会做事,干一行爱一行,对技术精益求精,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螺丝钉精神,是个人与社会发展都需要的。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发展,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提高。雷锋精神在当代仍然是应有的精神追求,是人的自我完善发展的重要体现。如果说,物质匮乏时代,舍我为人,可能会牺牲很多利益,而在当今的物质丰裕时代,则纯粹是仁慈之举,是“达则兼善天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个人价值实现会带来充实感。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社会为实现人的需要的丰富性而创造条件。社会主义为充分显示人的本质力量、促使人实现其充实的存在提供了条件。马克思看到,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共产党宣言》指出了未来的社会形态:“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294)在这个问题上,包含着两层涵义:第一,每一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前提条件;第二,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2](P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