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国理论的话语转向 “法国理论”(“French theory”)是一个时下流行的英语短语。尽管不同的人提及它会有不同的理解,但英语世界频繁使用这一短语,似乎包含了某些共识性的看法。①杰姆逊早就明确提到“法国理论”,他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法国理论与德国理论相结合后的重新改写(Jameson 3)。伊格尔顿在其著作中对“理论”一词的用法,也倾向于意指“法国理论”。晚近他哀叹“理论”的衰落,大体上就是指“法国理论”已风光不再(Eagleton,“After Theory”)。一个令人好奇的问题是,当“法国理论”这个短语频见于英语世界的学术文献时,法国人似并无此说法。这也许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缘故吧? 按照英语世界的通常理解,所谓的“法国理论”,是指“云集于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名下的那些思想家及其著述:诸如巴特、德里达、克里斯蒂娃、拉康、福柯、德勒兹、南希和利奥塔”(Breckman 339-40)。其主要特征如巴特的传神说法,“理论”意味着“某种断裂,某种激增的碎片特性,[……]它是一场旨在劈开西方符号的战斗”,“随着能指的支配,理论在不断地消解着所指”(qtd.in Breckman 340)。据此,美国学者布莱克曼认为,法国理论的倾向很是鲜明,那就是排除种种“呈现为独断论、本原、决定论以及拒不承认多元性”的理论,并以话语、差异、他性、去中心化、缺场和不确定性概念,来对抗普遍主义、本原、在场、根基论、神学和元叙述,这些俨然已成为“法国理论”的标记(Breckman 340)。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国理论所发明的一系列概念中,布莱克曼把“话语”作为“法国理论”的首要概念,这绝非偶然! 本文要讨论的是“法国理论”中的话语论。就我的理解而言,大抵可以把话语视作“法国理论”最核心的概念之一,把话语论视为法国理论最有影响的一种学说。虽然并非60年代以来的法国理论家们都赞同或使用这一概念,但绝大多数法国理论家在不同程度上分有或倾向于这一理论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对话语论阐述得最精到的要数法国哲学家福柯,影响最大者也非他莫属。福柯在一系列著作中深入探究了话语形成的种种机制,建构了一个系统的用于历史分析的话语理论和方法。按照他的界定,“话语是由一组符号序列构成的,它们被加以陈述,被确定为特定的存在方式”(Foucault,“Archaeology”121)。通过陈述,符号把主体、陈述对象以及更多的陈述关联起来了。因此,话语不只是涉及内容或表征(representation)的符号,而且被视为系统形成种种话语谈论对象的复杂实践。福柯坚信,话语是由符号构成的,但话语所做的事却远比运用符号指称事物要多得多,更重要的是,这些多出来的东西是无法还原为语言的。其实,话语论要揭示和描述的正是这些“多出来的东西”(Foucault,“Archaeology”54)。简单地说,它们就是福柯所说的“系统形成的话语谈论之对象的实践”。福柯的理论一出,这一想法被他的诸多信徒大肆发挥,形成了历史、哲学、美学、社会理论等领域中种种激进的话语分析思潮。照我的看法,话语论最诱人的地方就在于它所具有的普遍解释力和独特视角,它可以有效地解析无时无处不在的人类使用符号的话语实践(或用巴特的术语,表意实践)。模仿海德格尔的“人生在世”概念,我们可以臆造一个福柯式的表述:“人在话语中”。 在福柯的历史考察中,话语分析的关键环节是“话语的形成”(formation of discourse)。他关心的与其说是谁在说话的话语主体,不如说是更关心怎么说和为何这么说的话语规则。在《何谓作者?》一文中,福柯挑战了笛卡尔意义上自主反思主体式的“作者”概念,明确指出任何人的言说和书写都无一例外地深受“话语形成”的规则支配。所以,从话语论来考量,任何作者都不过是在履行某种“作者—功能”(Foucault,“Author”138-47)。在话语形成的历史分析中,福柯着力于搞清话语的对象、陈述、概念与主题选择等是如何进行的,它们的顺序、对应、位置、功能和转换是怎样发生的,进而揭橥隐藏其后的权力—知识共生关系(Foucault,“Archaeology”41)。在其著名的法兰西公学就职演讲中,福柯特别分析了“排斥”和“分类”等话语形成规则,指出由这些规则所形成的“言语惯例”、“话语圈”和“信仰群体”等规训人们的话语。② 福柯之后,话语论大行其道,其理论观念和方法被广泛用于社会、历史、文化和政治等任何领域,以至于有学者相信,当代理论界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话语转向”(the discursive turn)。正是在此“转向”中,法国理论(特别是话语论)成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性思潮。霍尔准确地概括了这一转向的重要性: 话语是指涉或建构有关某种实践特定话题之知识的方式:亦即一系列(或型构)观念、形象和实践,它提供了人们谈论特定话题、社会活动及社会中制度层面的方式、知识形式,并关联特定话题、社会活动和制度层面来引导人们。正如人所共知的那样,这些话语结构规定了我们对特定主题和社会活动层面的述说,以及我们与特定主题和社会活动层面有关的实践,什么是合适的,什么是不合适的;它规定了在特定语境中什么知识是有用的、相关的和“真实的”;哪些类型的人或“主体”具体体现出其特征。“话语的”这个概念已成为一个宽泛的术语,用来指涉意义、表征和文化所由构成的任何路径。(Hall 6) 话语转向的重要性还可以用法国理论本身来加以描述,比如下面两个著名的判断,一个来自德里达,所谓“一切均在文本中”(There is nothing outside the text)(Derrida 163);另一个来自后人总结的福柯式判断,亦即“一切均在话语中”(Nothing exists outside of discourse)(Hall 44)。此外,利奥塔关于知识源于“叙述”(narrative)的后现代理论,亦与话语论有某种“家族相似”的谱系学关系。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