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要在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公民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以儒家为主干,以佛、道为辅助,曾为保持民族凝聚力作出深远贡献,并内化成为百姓日用之道。在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应该借鉴传统文化的优秀部分,使之成为培育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而借鉴传统文化以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步骤,是要将传统文化作为整体,让核心价值观在这个视野的观照之下,也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本文即从个人、社会、国家三层面提出借鉴传统文化以培育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性方案,望能引发更多讨论。 个人层面:“至诚天道”与“礼乐之教” 在个人层面上,“诚信”、“友善”、“敬业”、“爱国”本来就是传统文化的内容。四者之中,“诚信”要更为基础一些。所谓“诚信”,是“诚”与“信”的结合,字面意思是诚实守信。在儒家看来,“诚”是一个最高的概念。《中庸》指出,“诚”是天之所以为天的根据,是生生不息、真实无妄的“天之道”。天道至公、真实,所以天道是至诚的。另外,“诚”作为天之道,也是人的性命之源。换言之,人性是至诚无息的天道的赋命与体现,也即《中庸》所说的“天命之谓性”。正是因为天道的流行是至诚、至善、无妄的,所以人性也是纯粹至善的。孟子的“性善论”,其实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建立起来的。另外,先秦儒家以至宋明理学多认为,流行不息的至诚天道,赋予并确立出了人性中的仁、义、礼、智、信等德性,这就是所谓五常之德。在这其中,“信”是五常之德的一种德性,其作用在于保有和持守至诚天道所赋予给人的至善德性,并让这德性充分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切实持守德性,并让德性推行到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人,才称得上“信人”,才称得上尽了“人道”。因此可以说,诚是天道,信是人道。天人合一,诚信一致。这是传统文化对于诚信的深刻论述,同时也揭示出诚信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不能诚实守信,就表示缺乏人道。 其次,“诚信”是“友善”和“敬业”的基础。具体地说,诚信就是要持守和推行至善的德性,而德性的推行,必然会带来“爱”与“敬”。因为人的德性作为五常之德,其天然地具备仁与义。诚信就是要让仁义推行出来。仁的推行,体现为关爱别人,与人友善,爱护天地万物,美善风俗社群,这就是“仁者爱人”。义的推行,体现为敬业乐群,专注事业,热爱自身岗位,敬重单位同事。总之,正因为人的德性中具有仁与义,所以人理所当然地应该友善爱人、敬业乐群,这正如朱熹所说的“仁主于爱”、“义主于敬”。 实际上,友善与敬业相当于“礼乐之教”。友善是乐,敬业是礼,礼乐是从爱敬中生长出来的,爱敬是礼乐的基础。《礼记·乐记》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朱熹也说:“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同时,礼与乐、敬业与友善虽然各有侧重,但两者应是相互配合的。礼乐的互动,能够成就人道,敦风美俗,所以《乐记》接着说:“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当然,推行礼乐之教,达致友善敬业,则必须以诚信为本。因为只有保有和持守至诚天道所赋予的德性,才会自然地让仁义推行出来,才会自然地与人友善、敬业乐群。 最后,每位公民如能做到诚信、友善、敬业,那么他必定会生起“爱国”之心,因为与人友善,爱岗敬业,就天然地会生出爱护自己单位、社区、国家、民族的情怀和心意。秉持着这份情怀和心意,每位公民就会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共建家园,共御外侮。爱国的价值观在传统经典中屡见不鲜,体现出民族品格,值得发扬,如《周易》的“吉凶与民同患”,《孟子》的“乐以天下,忧以天下”、“仁民爱物”,《论语》的“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等等,都揭示出人们持守至善德性,从而能够推己及人、体恤民情、护爱家邦的情怀。 社会层面:“中正之道”与“天人合一” 社会层面上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体现出入民群众和现代社会的诉求和心声,也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要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根本方向。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于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也有滋润和促进意义。 首先,传统文化对“公正”、“平等”有着独特的揭示。儒家认为,公正、平等就是诚信在社会层面上的具体化。一个人能做到诚信,他就能持守着天道所赋予的至善德性,这使他在社会上也能够力求保持公正、善美,而反对偏私、丑恶。换言之,善美的德性中,已经内蕴了对于公正的诉求。先秦经典蕴含着大量“公正”的思想。《周易》经常有。“中”、“正”之说,指出人们应持守“中正之道”。关于中与正的关系,宋代程颐研究指出:“能恒久于中,则不失正矣。中重于正,中则正矣,正不必中也。”这是说,正的基础是中,中是正的源泉。这里的“中”也就是至诚天道。因此,持续地保有和持守至诚天道的诚信之人,他在社会上就能够兼顾公平,体现公心。除《周易》外,《论语》也富含关于公正的论说。《论语》引孔子的话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朱熹解释说:“盖无私心,然后好恶当于理,程子所谓‘得其公正’是也。”仁者就是诚信之人,诚信之人则能够持守平允,摒弃偏私,弘扬公正。同时,一旦人们通过诚信培育出公正、公心,他们待人待事,就能够不偏不倚,平等均衡。当然,“平等”在这里并不是绝对的划一和齐同,儒家主张要在财富、教育普及化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以及个人的才德差别而作出公正决断和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