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众传媒时代的文学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学界给人的一个重要印象就是所谓文学的“边缘化”。文学的边缘化好像不是简单地指文学生产数量的减少。相反,统计似乎得出了正好相反的结论。比如,我们的长篇小说的数量据说是在逐年上升而不是逐年下降。也不是作家人数在减少,如果我们把网络写手也算进去,那么,作家的人数也是越来越多,细菌一样地多! 准确地说,“边缘化”是指作家及其创作的作品越来越远离文学圈之外的公共领域,其所承载的非文学的或超出文学的公共性和公共意义越来越稀薄,被媒介关注并成为媒介公共事件、新闻事件的概率与可能性大大减少。按照王蒙的说法,就是“文学失却了轰动效应”。① 一个相反却也相成的证据是,只有当文学被媒介关注、成为公共事件甚至新闻事件之后,才会受到公众(他们也是文学的主要读者)的关注,才能摆脱所谓“边缘化”的命运。我们可以回忆一下,最近几年一些受到广泛关注的文学现象,实际上都是我们所说的作为媒介化公共事件的文学。比如2008年的韩寒战(作协)主席事件,2007年的北京市中学语文教科书事件,② 2006年的韩白事件、玄幻门事件,以及频繁出现的中国最富作家排行榜、最受欢迎作家排行榜、高考语文作文题目讨论……,甚至于木子美、竹影青瞳的身体写作,在我看来,都是属于媒介化的文学事件。 一个不可否定的事实是,只有这些作为“媒介化公共事件”的文学,似乎还能给今天的文坛注入一些活力,带来一些热闹,引来一些关注。当然,在那些坚守审美自律立场与艺术自主精神的人看来,恰恰就是这种来自公共性的“活力”,导致了“真正的”文学的死亡。然则不管是“活力”也好、“死亡”也罢,文学必得成为公共媒介事件、新闻事件,才能引起公众——也包括大多数批评家——的兴趣,这似乎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 诚然,我们这个时代不是一个渴望审美的时代,一个不怎么待见纯文学的时代,更不是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时代,但它却是一个疯狂渴望新闻的时代,是一个没有了新闻就会不知所措的时代。大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作为媒介公共事件的文学现象大多是由媒体人、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批评家“炒作”或“经营”出来的。“炒作”“经营”等等用来描述媒介活动的新词,似乎表明文学的内在动力已经耗尽,需要大众传播的“提”与“携”才能在公共领域里蹦跶那么几下。 二、什么是作为媒介化公共事件的文学? 顾名思义,所谓“媒介化公共事件”,包含“媒介化”和“公共”两个关键词。公共性是相对于私人性和专业性而言的。文学的公共性是指文学活动超出了私人领域和文学专业领域(这个领域是现代的一个历史建构)的属性,是文学与专业外的公众以及重大公共问题的相关性。这个意义上的公共性有两个内涵。首先,公共性意味着可见性,公共事件首先必须是一个公开呈现在公共世界(如今它已经基本上与媒介世界同义,不经过媒介化的公共世界已经近乎绝迹)的事件,是可以为广大公众了解的事件,这是它和私人事件之隐秘性的根本区别。不能获得可见性的事件难以成为公共事件;其次,公共性意味着与公众、公共世界的价值和利益牵连,只有牵涉到私人和专业小圈子之外的公众利益的事件,才是真正的公共事件。 由此可知,作为公共媒介事件的文学,不但超出了私人领域(但非常吊诡的是,一些没有公共意义的作家隐私也可能经过媒介的炒作而成为伪“公共事件”),也不可能是所谓“纯文学”或“纯审美”现象,而是与其他公共问题、社会问题——比如教育问题、伦理道德问题、公民素质、官员腐败问题,等等——紧密交叉在一起的。一个文学艺术方面的事件,是否能够成为公共事件,主要不是取决于其自身的审美属性或艺术品质,也不是取决于其专业学术含量,而是取决于它的社会文化环境,取决于它和公共世界的关系。举几个例子:70年代末80年代初邓丽君的流行歌曲和港台电视连续剧(比如《霍元甲》)的流行,在当时就是重要的公共事件,因为那个时代的特殊社会文化语境赋予了它以公共政治意义——告别“文革”的“革命”禁欲主义,呼唤人性和人道主义的回归。但是在今天的语境中,这些流行歌曲和连续剧却很难再成为公共事件,因为唱流行歌曲,包括邓丽君的流行歌曲,早已成为私人爱好。80年代的朦胧诗和星星画展在当时也都是影响很大的公共事件,但同样是这些作品或者与之类似的作品,而且也是通过同样或类似的方式展出或者出版,却不见得能够获得当时的公共意义。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其他文化活动,同样的一个事件,比如所谓“青年必读书事件”③,放在今天也许不能成为什么公共事件,但是在“五四”时期却承载了重大的公共意义。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在文学艺术的创作领域还是研究领域,一个事件能否获得公共性或成为公共事件,与其专业艺术成就或学术成就没有必然联系,也不能用专业标准来衡量其公共意义(也就是说,公共性不等于学术性)。《班主任》的出版、《于无声处》的公演,关于“伤痕文学”的讨论,都是当时具有重大意义的公共事件,虽然其艺术成就或专业学术水平今天看来并不高。 至于媒介,众所周知,文学离不开媒介,而且文学和媒介的关系因为大众传媒的出现而经历了一次革命性的变化。大众传媒的出现对文学的存在方式、特别是文学公共性的存在方式产生了至深的影响。媒介化公共文学事件的层出不穷,正是大众传播时代的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在前大众传媒时代,文学的公共性对媒介的依赖相对较小。比如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描述的18世纪文学公共领域就是明显的例子。那个时期的文学公共领域主要依托咖啡馆、酒吧、沙龙等公共空间,人们之间就文学与其他公共问题的交谈大多是面对面的头口交谈,并不借助、更不依赖大众传播媒介(当然,那个时候的报纸和出版社参与了文学公共领域的建构,但广播和电视等大众传媒还没有出现)。哈贝马斯更指认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不仅没有扩展文学艺术的公共性,相反导致了公共性的萎缩。哈贝马斯认为,在大众传播时代,文化消费的大众取代了文化批判的大众,大批量生产的商业化大众消费文化比之于18世纪的小说更缺少公共意义。④ 另一个例子是古希腊时期的戏剧。古希腊的悲剧是当时公民公共生活的重要方面,也是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但它的公共性不依赖媒介。古希腊公民通过直接观看演出而获得教育,剧场就是一个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