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史论域中,文艺学的谱系大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诗学》、刘勰《文心雕龙》,中国文艺学现代形态的出现也大致可确立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然而,注重学理逻辑展开的学术史往往容易遮蔽一些对学科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历史细节。本文尝试通过对学术史之外的一些或许琐屑的事件和现象的描述,对新中国文艺学演进作一简单回溯。 一 “文艺学”是литературоведение中译么? “文艺”一词早见于《大戴礼记》“有隐于知理者,有隐于文艺者”,《辞源》(1915)释作“谓文章之事”;《四库全书·颜氏家训·提要》“兼论字画音训,并考正典故、品第文艺”,也指“文章技艺”。“学”作为表达“学问、学术”的后缀词,“理学”、“道学”、“史学”在在俱是。不过,“文艺(藝)”同“学(學)”构成稳定搭配,并指称一个现代学科门类,笔者所见最早却出现于日文。《日本文艺学》(1935)的作者冈崎义惠指出日文“文藝學”是“大正(1912—1926——引者)末年才作为德语的译词被通用”①。现代汉语学术概念大量取道日文,1913年《大学规程》中“文学概论”的课程名称也可能来自日文,加之晚清民国间日本对中国文艺理论的重要影响,“文艺学”来自日文似乎顺理成章,但事实似非如此。 晚清民国是中国现代诸学科的形成期,学理背景各异、有外语能力甚或并无外语能力的知识分子们出入中西,对欧美、俄、日各国诸学科、概念的译介、使用成一时风尚,新造词汇、旧词新用层出不穷。在此语境中,至迟到1930年代,“文艺”的语义就已然扩展,不仅可指文学,也可指称部分或所有的艺术门类,甚至一切文化: 文艺(Literature and Art)总称文学、美术,普通也用文艺二字,其范围较艺术为狭,较文学为广。但此二字,又是亦作为文学的代用语,如文艺作品,即指诗歌、小说、戏曲等文学作品,而不指文学以外的音乐、绘画、雕刻等的。有时也用的范围很广,差不多代艺术二字的,如文艺复兴,乃至一切文化的再生之意。② 文艺(Art)文艺的范围很广泛,可以解作纯文学的意思,又可解作艺术的意思,一般的讲,文艺是包括绘画、雕刻、诗歌、戏剧、小说等一切美术现象而言。③ 不过,不仅在上引“文艺”条中“文艺作品”,且同“文艺学”关联密切的另一概念“文艺批评”中的“文艺”的语义却颇为明确——Literature: 文艺批评(Criticism of Literature)对文艺作品之批评。普通以为文艺批评只是从形式的或文字的价值及缺点这个见地去评价作品;其实我们应着重其内容,及其社会的本质。④ 为什么不叫“文学批评”?考虑到汉语自身的特点以及知识界对概念的使用不尽如学术讨论严谨,要给出一个具有必然性的解释并不容易。不过,彼时“文学”仍有“文之学”的含义,“文学批评”在大学课程序列又多指诗文评传统而降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⑤,这许是“文艺批评”流行的原因;且“文艺”有“文章之事”、“文章技艺”的本义,“文艺批评”用以指称对文章(文学)技艺的批评,恰正贴切,其被“普通以为”“只是从形式的或文字的价值及缺点这个见地去评价作品”也就不难理解了。 然而,笔者迄今尚未在民国文献,特别是大学课程、学术团体、期刊名称乃至文艺、百科词典中发现作为学科/课程名称的“文艺学”的例证,新中国建立之前“文艺学”进入汉语学术概念体系的可能颇值得怀疑,“日译说”似尚无足够实证。 比之日译说,“‘文艺学’来自俄文”的认同度要高得多。然而,不仅中苏文艺学间的学术传统有着巨大差异,甚至“文艺学”同литературоведение的语义也并不对等。 1949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定规定》(下称《规定》),“文艺学”列入中国文学系和外国文学系的“基本课程”⑥。这是“文艺学”作为课程/学科名称进入高等教育和学科系统的开端。次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高等学校课程草案》(下称《草案》),“文艺学”从《规定》中中国文学系课程第三位升至中国语文系课程第一位。这个“文艺学”的来源当是“文艺学”语源学考察的核心。 《规定》是落实同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改革大学课程决议”的结果,决议出台同时确立了历史、哲学、文学等七个小组分别制订规划,周扬为文学组召集人⑦,其后他又出任《草案》文学系课程改革小组组长⑧。作为召集人、组长,且又是文学理论家的周扬,同文艺学的命名颇有干系,当离事实不远。 《规定》出台前,《人民日报》曾介绍过“联共中央附设社会科学研究院”的专业设置,其中有“文艺学与艺术学”的提法⑨,“文艺学”应指литературоведение,这是笔者迄今所见两者形成对译的最早文献。这个“文艺学”是否影响到周扬,并进而直接成为学科命名,同“文艺学”来自俄文的判断是否成立干系极大。周扬自然很可能读到该报道,但就在同年5月,一部题为《苏联文艺科学》的译作在北平出版,卷首“译者识”中说: 俄语Literaturovedenie一字,《苏联小百科全书》译为“关于文学的科学”,若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并称,可简译为“文艺科学”(Literary Science),英译有作The Study of Literature(可译作“文学研究”),日译则为“文藝學”。这门科学可分三部分:(一)方法论,(二)诗论,(三)文学史。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