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594(2001)03-0044-08 我们每天接触的东西,每天说出的名词,往往是我们最不会解释的。我们可以解释非常复杂的术语、专名,比如遗传基因,洲际导弹,上层建筑,以及英特纳雄耐尔。但是我们解释不了什么是桌子,什么是天,什么是红,什么是酸,什么是梦,什么是圆。好在大多数我们解释不了的东西,并不因为我们不能解释就不被我们掌握。正因为掌握是关键的,解释是次要的,所以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十分在意是否能够解释一个具体事物。比如我们虽然说不好什么是桌子,但我们起码知道什么不是桌子。在否定性的排除中,我们自信有掌握事物的实践能力,因此在实践过程中才不会走入误区。 但是正因为每个事物除了客观存在的“本身”之外,还有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在现代语言学中又被分为“能指”和“所指”,而人类又恰恰是语言的动物,他的最大本事就是依靠掌握语言来掌握世界,所以人类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搞乱了语言和世界的关系,用术语说是搞乱了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发生了“编码错误”和“程序误读”。所以人与人之间才会有那么多的误解、隔膜、争吵、辩论。而可笑的是,大多数的辩论争吵是没有实际价值的,他们所争所吵的只是“能指”,与“所指”无关,只是语言,与世界无关。就像鲁迅在《理水》中讽刺的,学者们用渊博的学识证明大禹只是一条虫,而大禹的“所指”正在领导民众疏浚江河,三过家门而不入……如此看来,“名不正”虽然“言不顺”,但并不妨碍“事必成”。说到通俗小说,学者们尽管可以列出八百六十二种概念,但并不能使实际存在的通俗小说发生增减或质变。学者的“正名”只是为了学者的“言顺”而已,所谓“误区”也只是学者的滑铁卢,决不敢让作家作品削足适履,胶柱鼓瑟。故此,我们在探讨和划定我们的论说范围时,首先不必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地宣布通俗小说的概念应该是一二三四甲乙丙丁ABC,我们不妨从探讨通俗小说不是什么开始,知道了不是什么之后,就算说不出概念,说不出定义,说不出“能指”,也不妨碍我们抓住“所指”,抓住“本身”。仿佛警察叫错了罪犯的名字,但捉的确定是案件的真凶。这样,我们所描述的“通俗小说”,就在“什么不是通俗小说”中概了它的念,定了它的义了。 首先,通俗小说不是“不严肃小说”。 中国著名小说家邓友梅在法国被问及最喜欢哪位法国作家时,答曰“巴尔扎克”,法国朋友说:“哦,那是我们法国的通俗小说作家。”邓友梅不禁吃了一惊。巴尔扎克在中国读者的心目中,是最为“严肃”的文学大师,而在法国却被视为“通俗小说作家”,难道说他的作品“不严肃”么?法国朋友毫无这个意思,法国人一样非常尊重和仰慕巴尔扎克,看一看罗丹那尊气韵沉雄的雕塑,就可知道巴尔扎克在法国艺术界的分量。但法国人仍然确切不疑地称之为“通俗小说作家”,这说明,在他们的概念里,通俗不通俗,与严肃不严肃,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通俗小说可以是严肃小说,通俗小说家可以是严肃文学大师。 在我们中国,整个小说一开始就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小玩意”。最早出现“小说”一词的,是《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意思是“粉饰浅识小语以求高名,那和明达大智的距离就很远了。”[1]“小说”这个词一出现,就是指“不合大道的琐屑之谈”。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这段话一向是最为小说家恼恨和忌讳的,因为它把小说家描述成了无事生非的长舌妇。小说在中国一出生,就与“不正经”、“不严肃”比邻而居,此后不论如何有出息,都很难光宗耀祖,永远与“不正经”,“不严肃”有瓜田李下之嫌。 在中国数千年的等级社会中,文字和人一样,是被划分为三六九等的。最高等的文字叫做“经”,经典的经,经世致用的经,经天纬地的经,那不是一般人所能写的。所谓四书五经,十三经,一般人只能仰慕学习,背诵体会,作为人生指南。那是圣人所写的精神法律,如果违背了其中的教义,叫做“离经叛道”。我们翻译外国的高等宗教著作时,也相应地称之为“经”,如佛经、圣经、古兰经。其中佛经又称藏经、三藏经、大藏经,分为金刚经、坛经、般若经、法华经、华严经等,它们本来也是凡人所撰写,但一戴上“经”的皇冠,就仿佛变成了仙人的遗墨。次于经的文字叫做“传”,还有“笺”、“注”,即注释经文,阐明经义的文字,如果说经是教科书的话,那么传、笺、注就相当于讲义和“教参”。后来又有解释这些讲义的文字,叫做“疏”或“正义”。总之它们都是附庸在经的周围的“圣贤文字”,拥有至高无上的“话语霸权”。从事这些活动的文人,都有希望成为圣贤。时至今日,干这种活的人仍然自以为是天下最有学问的人,因为他知道“回”字有四种写法以及“歹”就是“坏”的意思。不能进入“追经族”的,可以进入“追史族”。“史”也是一种具有神圣意义的文字,也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写的。司马迁为什么能够忍辱偷生?因为他要写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煌煌大著《史记》,要“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因此才“就极刑而无愠色”。[2]文天祥为什么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因为他认识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旦与“史”发生了关系,就等于进入了永恒者的行列,因此“名垂青史”也成为中国人的至高理想之一。次于“史”的,是一般的文章,虽无神圣的光圈,却也高雅端庄,道貌岸然。文章可以用来写奏折,考科举,是“学而优则仕”的重要手段。“诗”的地位略逊于文,但也可以登大雅之堂,猎风雅之名,属于正人君子的雅好。诗以下是词,名声便有些不大好听了。所谓“诗庄词媚”,是含蓄的评价,说白了是“诗妻词妾”,词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好写词的陛下都是亡国之君,柳永因为是词坛领袖,所以皇上就不许他做官,说道:“且去填词。”苏东坡,辛弃疾这样的大文豪,也是用词来发泄自己那些非正统的、自由化的情感的。比词更下的是曲,好比是妖冶无礼的婢女,正人君子对之是非礼勿视的,只有关汉卿之流的“浪荡文人”才乐此不疲。比曲更低级的,压在最底层的才是小说。如果说唐传奇、《聊斋志异》一类的文言小说还能够攀附一点风雅的话,那么宋元以后产生的白话小说,在正人君子看来,就完全是诲淫诲盗的文字垃圾。这种情况直到晚清才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