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是指一个社会中,成员对彼此之间的责任、诚实、合作行为的基本期待。社会信任的基础是建立在社会成员所共同拥有的政治理念、文化价值、道德规范、传统习惯之上,是社会稳定团结的“黏合剂”。 一、社会信任是稳定繁荣的基础 一个“高信任度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和谐社会。换句话说,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特征是社会信任度的增加,是人与人、人与政府之间的“信用关系”的建立。这就是说,对一个社会的执政党来说,稳固的执政基础来源于民心的向背或公民的信任。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信任是文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综合动力机制之一。一个社会信任健全的社会,不但可以增加公民的社会安全感、社会责任感、社会公平感,减少社会交往的复杂性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而且社会信任也构成了一个社会经济繁荣与稳定的心理基础,能极大地降低社会的运行成本,增强社会的公共道德基础和社会的凝聚力。 一个“低信任度社会”本质上是一个道德和法律底线“失守”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不信任感,彼此之间的道德行为预期存在着严重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文明社会的“公共生活领域”就很难建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既没有法律的保护,也没有道德的保护,处于混乱或失序状态。人们对他人道德或政府政策的不信任及失望情绪就会转变为普遍的自我封闭、自私自利、相互欺骗、不负责任、冷漠麻木乃至极端的社会破坏行为,社会就处于“恶性运行”状态。如果是这样,整个社会的公民就会出现“价值迷茫”,失去对“崇高价值”的信仰,就会处于普遍的冷漠和“不安全感”状态,和谐社会就无法实现。 我们知道,一个现代社会的发展,除了需要经济资本、技术资本、人力资本外,还需要“社会资本”。所谓社会资本,就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的普及程度。高信任度社会就是一个社会资本丰裕的社会,也是一个“世风”高尚的社会。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社会信任都是靠社会体制机制来维系,而不是靠个人美德来维系。因为对一个社会来说,体制和机制最终规范和引导着人们的行为导向,政府的行为、政府的公共政策最终传导着社会所倡导的“公共精神”,也向公民传导着责任、诚实、合作等公共道德理念。 二、文化价值与社会信任 与其它文明圈的宗教文化传统崇敬“人格化的神”不同,中国传统文化由于世俗化的儒家伦理的长期熏陶,基本特征之一是崇敬“人格化的政府”,普通民众对政府有着较强的信任感和亲和力。历史上凡是较为兴盛的朝代,都是政府有为、吏治清明的时代。反之,王朝的衰落则是由于政府和吏治腐败所引起。因此,“治大国者先治吏”、“治吏不治民”、“民以吏为师”等才是我们的先祖代代相传的“治国箴言”。只要政府本着公共精神制定公共政策,只要我们的政府行为是符合“制度理性”的,只要我们的官员是清正廉洁的,社会信任、社会和谐才能实现。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也不可否认,由于社会“拜金主义”的泛滥,影响了一些政府部门出现“部门自利”的行为,一些官员出现“特权腐败”的现象,极大地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使社会公众失去了学习和模仿的榜样,公众心目中最重要的“价值和信仰”形成的“参照物”失去了光环,这是公共道德和“社会信任度”下降的根本原因之一。 我们知道,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一个亲民的政府、一个清正廉洁不搞特权的公务员队伍、一个可信任的司法系统、一个负责任的公安系统、一个能保证基本生活品质的社会保障系统等,是确立以道德和法律为基础的个人信任感的最根本渠道,也是建立社会信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最根本保证。只有刚性的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能够体现公平、公正;社会奉行的主流价值和“社会正义”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切实维护;作为社会楷模和“标杆”人物的各级公共机构的管理者能洁身自好,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伦理文化厚重的、具有“亲和政府”倾向的民族心理结构的国度里,社会信任才能建立。 有规矩可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刚性的制度逻辑会最终把国家和社会这只“大船”导向平静安全的港湾。如果权力和金钱可以冲破制度的束缚,肆意践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破坏了民众心中最神圣的价值,并使金钱和权力追求变成全社会的最高价值追求,那么,依附于金钱与权力的个别人或少数人,就可能通过权力和金钱无限放大自己的欲望而蔑视道德及法律条文,把人性中恶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上行下效,这种“恶”最终会传导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导致社会的普遍不信任产生。因为在文明社会每个人的意识中都有一个明确的制度预期,即违反道德或法律会受到不同层面的制裁。道德和法律会保障每个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政府公权力是维护人民利益的,这是人民对宪法和政府的信任,是一种由于制度而产生的社会信任。而社会信任支撑了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 古语说“人无信不立”。社会运行也是如此。如果社会信任丧失,那么,人与人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民众与政府之间、官员之间、政府上下级之间等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信任危机。社会信任缺失的背后是广泛存在的社会不公,是公共权力失范的结果。各级各类公共部门,特别是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执法机构权力不受节制和制约,必然会加深社会不信任的传播。 三、政府行为是传导社会信任的关键 当前,转型期的中国目前存在着社会贫富差距继续拉大、三农问题突出、腐败现象增多、就业难度增加、社会信任度降低五个重大问题。其中,社会信任度降低是前四个问题发展的必然逻辑结果。随着社会信任度的降低,政府威信受到严重冲击,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和法律基础遭到破坏,结果使社会不信任的程度加深,个体的焦虑和不安全感增加,社会全体成员生活质量下降。因此,维护社会信任,必须从政府自身改革和制约公共权力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