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道德教育实践中,存在着道德教育前提不明确的问题。无论是道德教育的实施者,还是道德教育的评价者,经常出现忽视道德教育前提的情况。由于不明确甚至忽视这种前提,道德教育的实施者常常用道德的标杆来衡量各种问题,最终沦落为空洞的道德说教家而忽视了人的存在,失去了“人”的立场;道德教育的评价者则漠视甚至无视道德教育的成就,盲目指责道德教育的低效或无效。如果能够澄清这些前提性问题,那么在我们眼中很多凸显的道德教育问题便有可能被完全消解。 一、行为问题与道德问题 开展道德教育的首要前提,便是明确道德的边界,确定哪些属于道德范畴哪些不属于道德范畴。只有明确了道德的边界,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用道德教育的方法来解决学生的道德问题。而如果不明确道德的边界,把本不属于道德范畴的内容强拉入道德领域中来,把各种社会行为均划归道德领域,强制使用道德的标杆来衡量这些行为,并试图通过道德教育的方式解决这些本不属于道德领域的问题,自然无法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甚至会导致更多问题的产生。苏力指出,那种将一切社会问题甚或是主要问题道德化,似乎解决了道德问题就解决了社会根本问题的倾向实在是我们许多人探讨社会问题时一个有很大局限的做法。[1] 道德触及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每个人的内心中都受到道德力量的制约。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每个行为都可以用道德来衡量,更不意味着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道德教育的途径来解决。涂尔干认为,道德可以完全蕴含于每个人的心灵中;然而,一个人必须懂得如何理解它。还要懂得如何在我们的所有观念中将属于道德领域的观念与不属于道德领域的观念划分开来。[2]20 除了与道德或不道德相关的力量之外,人类的行为还受到许多力量的制约和推动,如利益的需要、争夺资源的需要、快乐的需要、心理补偿的需要等等。人在做出某件行为时,完全可能出于道德因素以外的其他多种因素的考虑。即使是内心的不安或者内疚感也完全可能是其他因素导致的结果。马斯洛曾指出,应该把人的良知和固有的内疚区别开来。良知属于道德层面,常常是由于对他人非难的再认识而产生的,而固有的内疚则是一个人背离自己的内部天性或自我,脱离自我实现道路的结果,它与文化无关,而根源于自己的行为与自己内部现实深处的某种东西不一致。[3] 关于澄清和划分道德的范围,霍尔和戴维斯曾做出过尝试。在他们看来,如果具有不同道德信念的人们为他们的社会应该允许或不允许哪些行为的问题发生了争执,这乃是一种社会的或政治的危机;如果具有明确的道德原则和价值的人们不把这些思想付诸实践,这便是一种心理的或心灵的危机,这些都不属于道德的范畴。而只有当人们不知道他们究竟具有什么价值观或原则,如果人们不能确切地知道如何把他们的道德理想运用于特定的情境,那么这才属于道德的危机。 因此,我们在开展道德教育之前,首先应该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分析,分析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道德的范畴,是不是因为他的道德出现了问题从而导致了这种行为问题;是否存在道德以外的因素,是不是这些道德以外的因素导致了这种行为问题的产生;此外,还需要分析的是,这种行为是否能够通过道德教育来得以纠正。只有明确了这些前提,才能明确道德教育的适切性。 二、道德与道德规范 道德与道德规范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一方面,作为一种约束人类行为的自然法则,道德本身便是一种思想和行为规范,它对人类社会秩序的维持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实中,道德常常以道德规范的面目出现,它体现在不计其数的特殊规范之中,这些规范既是固有的,也是具体的。另一方面,道德规范也必须以道德为前提,道德规范的形成根源于人类社会对道德的需要,是道德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古代历史上,并不存在明确的道德规范,道德仅仅表现为模糊或者抽象的几条道德律令或法则。进入工业社会以来,随着人际交往的频繁,社会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需要求助于道德才能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道德在诸多领域的含混不清甚至缺失使人们无所依循。于是,将道德理性化、精细化,形成明确的道德规范便成为了必然的选择,这才出现了许多不同领域的具体的道德规范。 必须承认,在生活中,作为一种行为规则,道德规范是维持社会系统存在的重要工具,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马丁和舒尔茨指出,规则以及基于规则的行动是所有我们已知人类社会的主要特征。人类行动以规则为基础组织起来,这些规则组合、创建并维持了社会系统。[4]规则作为协调和控制之主要工具的地位体现在法律和管理领域,同样也体现在以良心约束为主要内容的道德领域。涂尔干也指出:“社会生活不过是各种有组织的生活形式中的一种而已,所有现存的组织都以某些明确规范为前提,倘若忽视了这种规范,必然会招致严重的混乱。……必须把各种规范确定下来,这些规范决定着什么关系是适当的关系,人们得服从什么样的规范。遵从既定的规范,是我们日常义务的基本要素。”[2]31 但是道德规范毕竟不同于道德,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明确道德与道德规范的区别。道德规范是一种规则,它的本质是一种社会管理和控制的技术,而道德是一种价值取向。道德是目的,道德规范是手段。道德所遵循的是价值理性,道德规范所遵循的是工具理性。道德规范就其本身而言没有价值。我们制定规范,并使这些规范成为我们行动的约束力量,其目标并不是为了遵守这些规范,而是为了实现更大的价值,如维护社会的合理秩序、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益乃至整个族群的存在和发展等等。也可以认为,道德规范需要道德作为它的内在支撑,为其提供明确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