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属于社会意识领域,具有知情意行的有机结构,及其个体、群体的差异性、层次性和互相联结的促进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从群体来看,早在古代民族国家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具有血缘关系的氏族成员,基于对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和共同利益的一定的依赖和维护,使整个氏族成员都先后产生了一种对自己世代生活的家乡的怀乡恋土观念和对在这里繁衍生息的乡民的自发认同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相互依赖交流的促进,这种怀乡观念和认同观念不断强化并逐渐升华为一种自觉的思想意识、深沉的依恋感情和强烈的保卫意志。可见,这种思想观念、依恋感情和保卫意志并不是与生俱来或外在赋予的,而是经过漫长的社会实践,渐渐地由自发到自觉地发展巩固起来的。它植根于一定民族和国家的历史发展之中,具有坚实而深远的自然渊源和社会渊源。 从个体来看,无论在远古时代,还是在已经发展的后来,并不是每个个体都会自然而然地产生爱国主义的认识、感情和意志的,而是一般都有一个从爱身、爱家到爱国的发展过程,即有一个由小悟大、由近及远、由低及高、由弱变强的积累发展过程。这种发展是由人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的本质区别所决定的。人揖别了动物界后,健全的人经过生理心理的能动作用和共同生产生活的社会实践磨炼,使每个个体不仅能较好地做到趋利避害、惜己爱身,而且能够认识体验到老少相养、男女相求、个群相依的社会关系;不仅能够表达出“推己及人”、“己所不欲,易施于人”,“仁者爱人”,“爱屋及鸟”的认识情感,而且能够升华到“家天下”,“国为本”,“家国一统”,“保家卫国”,“美德即爱国”的政治伦理道德等。由于社会中每个个体都有这种共同的生活基础,因此,只要经过长期不懈的艺术的教育引导、舆论影响、榜样示范和评价激励,就不仅会在每个个体的认知领域、感情世界中增添爱国的内容和爱国的情感,而且会在社会历史的长河中积累升华,形成一种具有共同利益、共同语言、共同心理、共同意志的“国家至上”精神。 革命导师列宁在总结了人类社会爱国实践和爱国精神的优秀精华后,给爱国主义下了一个精典的定义。列宁指出,“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1]。在当前,从爱国主义的现实和本质看,它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五个鲜明的特征: 其一,爱国主义是一个公民立身处世的起码立场和政治原则。从爱国主义赖以产生和存在的主体看,它是推动人类发展的一种人格力量。这种人格力量首先是与一定主体国家公民的产生和存在相联系的,是一种由于公民意识的觉醒所导致的社会责任感,是一个人无论处在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和地位环境都应有的基本道德和行为规范。任何一个人都降生在一定的国家里,他自身的成长离不开他所在国度的养育,他的社会归属和世代延续相传也总是与他的国家相维系的。沧桑巨变,世事更替,人生绵延,作为处于无限宇宙和茫茫人海中短暂的每个人,赖以存在发展的基础和界域就在于他所属的民族和祖国。如果作为一个心身健全的人立身处世都应有一定立场和原则的话,那么,认同和热爱自己的民族和祖国,维护和捍卫自己民族和祖国利益,就是一个应有的起码立场和政治原则。 其二,爱国主义是一种最为深厚的自然感情和难以割舍的依恋情怀。从爱国主义引发的心理活动看,产生爱国主义的深厚感情和美好情怀是由于对祖国的大好河山、悠久历史、优秀文化的无比热爱、无限向往;对祖国人民、父老乡亲、骨肉同胞的命运前途、喜怒哀乐的自然牵挂、强烈认同和倾心维护;对祖国安危的负责精神,对民族事业的无私奉献,对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等等心理活动的聚合。总之,爱国主义精神不仅具有强烈的情绪感染力,而且具有持久的坚定的意志力。当一个人的心理和精神真正为爱国主义感情所打动所激励后,他就自然而然会产生一种博大的情怀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动力。 其三,爱国主义是一种高尚的道德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从社会根源来看,爱国主义作为一个公民的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是产生于一个国家和民族共同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之中的。一个人的社会义务和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不能仅仅停留在思想情感上,而应当上升到处理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中来。这就要求人们在处理个人与祖国的关系问题上,个人应无条件地忠于祖国、报效祖国。既使个人人身遭受不幸,也要忍受最大的自我牺牲,竭尽最大的努力,排除一切艰难险阻,为祖国的安危兴亡贡献自己的一切。当人们严肃认识到这一点后,就会自觉地产生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感,就会用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道德准则来评判是非曲直、善恶美丑,并来衡量人身生死的轻与重,人生价值的大与小。显然,正是源于爱国主义的本质要求,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它已成为人们一种高尚的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其四,爱国主义是一种学好本领、建设祖国的实际行动和物质力量。爱国主义不能仅仅是停留在思想感情上的认识,而要更进一步变为一种学好本领、建设祖国的实际行动。这种由千百万人同心协力汇合起来的实际行动,就构成推动这个国家不断向前的巨大物质力量。从爱国主义的现实要求看,它最鄙视那种只会在口头上抽象地空洞地谈论爱国,而在实际上却不肯花力气从事具体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的学习锻炼,不肯做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工作,没有半点实际本领、实际行动、实际贡献的人。对此江泽民同志在1990年首都青年纪念五四报告会上讲话指出:“我们所讲的爱国主义,……是同促进历史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同维护国家独立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期,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致力于推翻三座大山反动统治的斗争,把黑暗的旧中国改造成为光明的新中国。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显然这些论述是对爱国主义在现实中有实际的行动、体现实际力量所作的最好的概括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