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08)03-0009-08 一、文本分析作为一种文学研究方式的性质和地位 在各种文学研究活动中,对于文学作品尤其经典文学作品的文本分析,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活动和方式。在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中常见到文本分析的踪影,近二十年来本土在借鉴基础上也经常采用这种研究方式。那么,文本分析的性质和地位何在? 我们暂且试探性地为文本分析下一个定义:文本分析作为一种文学研究活动,以优秀的文学作品为研究对象,探寻文学作品艺术价值形成的原因和机制。这种文学研究活动强调自觉方法意识,采取与文本相应的方法,对文本进行学理性分析,在分析中自然地转换对于文学作品的审美评价。从研究者主体角度来看,其目的与文学鉴赏迥然有别。如果说,文学鉴赏的目的是为了阅读者自己的愉悦,那么,文本分析的目的则是探索研究文本的艺术价值。这种文学研究方式,从研究对象角度来看,是以文学作品的艺术效果为基本前提的,也就是说,当文本分析工作开始的时候,已经是以认可了这个作品是值得分析为前提的。从工作的工具和方式的角度来看,由于文本分析是一种充满着理性的、对应着具体文学作品的、并且具有明确目的的研究活动,所以,工具即方法作为中介贯穿在研究者主体和研究客体之间。 文本分析的上述性质来自于这种研究活动和方式具有其他文学活动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 人类和文学最直接原始的关系是对文学作品的欣赏。对文学作品的审美经验是人类最基本的精神现象。“以审美态度完成的阅读”是人类重要的基本的阅读,在这种阅读中,“文学的艺术作品及其具体化不再是某种其他目的的工具而是成为读者的活动,尤其是他的意识和意识活动的主要对象”。[1]人类和文学作品的这种关系,确认了人类的主体性质和特点,即这种欣赏活动的根本性目的是为了欣赏者自己的主观愿望。欣赏者对作品的喜爱是基本前提,被其感染、激动,浮想联翩为其特点。文学欣赏在人类和文学的关系中显示出最基础最本真的性质。 以文学欣赏为基础,人类开始文学研究活动,截至目前,人类对于文学研究的方式有很多种,中西方大致差不多,主要有文学史研究、文学思潮史研究、以作品为核心的作家论研究活动、与时代同步的文学评论等几种。 (1)文学史研究是文学发展并丰富到相当程度之后的研究方式。文学史的主要任务是力求准确地描述和概括文学发展的线索和面貌。其基本方式是将散落的文学现象,作家作品,按照一定的文学观念,通过比较性的研究,排列出一个序列,给予其特定的文学史地位。首先,评价性是文学史工作的主要性质。文学史研究对于具体作家的评价立足在该作家全部重要作品的搜罗和概括基础上。比如,由戈宝权任特约顾问、易漱泉、雷成德、王远泽为编辑小组编著的《俄国文学史》(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的“第十九章契诃夫”中分别用四节介绍了契诃夫的“生平”“短篇小说”“《草原》、《第六病室》和《套中人》”“戏剧”。在第二节“短篇小说”中写到:“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灿烂的珍珠。在他短短的一生里,写了七百多篇短篇小说,塑造了大约六千个形态各异、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人物的活动,作家绘声绘色的笔触深入到俄国社会各个角落,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整整一个时代的风貌。俄国短篇小说这种体裁,到契诃夫创作的年代,发展到了高度成熟、极为完美的地步。他的一系列丰富多彩、美不胜收的短篇小说,是他对俄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最大贡献。”显然,这个评价是在对契诃夫全部作品概括基础上得出的。其次,比较是文学史研究的原则和基本方法。任何一位作家的定评都是与其他作家相互比较中得到确定的。比如,李白和杜甫在《中国文学史》中均占有一章的地位,是在与初唐四杰、杜牧、王勃、王昌龄等诗人比较的基础上获得的。再次,比较的原则随着文学观念的改变也会发生变化,比如,在游国恩等主编的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的《中国文学史》中,诗人李商隐没有专章。而到了由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的《中国文学史》第二卷则发生了变化,“李商隐”和“李白”、“杜甫”、“白居易与元白诗派”处于同等文学史地位,提升到独占一章的文学史地位。一般说来,文学观念、比较和选择原则等发生变化和调整必然会提出重写文学史的要求。 (2)文学思潮史研究在表面看来没有内在联系的一些文学思想、文学创作现象中发现具有连续性的思想潮流,描述其走向且给出历史性评价和理论说明。比较是文学思潮史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文学思潮史研究以评价性为主,分析性次之。这种研究方式最典型的著作是丹麦的勃兰兑斯(George Brandes,1842-1927)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潮》。这部六卷本的著作,是对于欧洲从18世纪下半叶开始到19世纪上半叶这样一个从前现代向现代转折时期的法、德、英三国文学中“一个带有戏剧的形式与特征的最重要运动的发展过程”的著述。以文学思潮的发展演变串联起这三国作家和他们的创作。在宏阔的视野中,运用心理分析、比较和相互联系的方法,对作家和他们的作品给予了精到的品评。文学思潮史的研究在我国现当代文学领域有许多重要的著作,比如,朱寨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思潮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谢冕主编的《百年中国文学总系》(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以后一本书为例,其研究方式是选择从1895年以来具有重要意义的若干年份(例如1921年,1942年、1948年等)进行描述,以这些关键性年份所发生的文学变化,把百年文学进展贯通起来,丛书整体为撰写更具有科学性的、深入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就总系中的任何单本著作来说,都是对当代文学发展过程中某些重要阶段的深入研究。 (3)以作品为核心的作家论研究是个案性质的批评。以对作品细致分析和批评为核心,但最终结论落脚在作家定位和评价。比较是其研究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方法。以特定的文学观念为依据,在比较中确定作家的地位。最典型的著作是利维斯(F.R.Leavis,1895-1978)的《伟大的传统》(The Great Tradition)。利维斯以知人论世的方法和比较的途径,对于作家及其代表作品加以洞幽烛微的分析,并且以此为基础描绘出英国文学的“伟大的传统”。在比较中确认了所谓的小说大家,即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约瑟夫·康拉德三位小说作家,认为:“他们即是英国小说的伟大传统之所在。”[2]利维斯的文学观念为,小说必须对人类的道德抱有关怀。法国文学史家和文学批评家朗松(Lanson,Gustave,1857-1934)也是这样的文学研究者。我国自现代以来对于中国古代和现代作家所做的大部分研究,都属于这类研究,比如,赵逵夫的《屈原与他的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在古代典籍中钩稽关于屈原及其相关史料,以进一步阐明屈原生平及其时代的著作为典型以文本为核心的作家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