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认识上的,一是价值上的。当我们在认识的意义上使用“意义”一词时,我们是在寻求某种解释,是要阐明某种事情或某个事件;另一方面,我们使用“意义”一词时,往往也体现出我们所怀抱与追求的价值理想。生命的意义当然离不开解释和说明,但生命的意义主要不是解释和说明所能建构的,生命的意义需要创造,是我们永不停歇的价值追求。 一、生命:需要意义 尼采说,“人是有病的动物”,因为他要不停地追问生命意义。弗洛伊德和弗洛姆也持相同的观点。或许我们会说这是哲人的自以为是,普通人并没有这样的“疾病和烦恼”。确实,一个人可以相当持久地将意义问题忘得一干二净,埋头于眼前的蝇头小利,陷于维持生理需要和物质享受之中,或者热衷于权力的勾心斗角之中。但是,死亡是人不可逃避的宿命,总是在有意无意间提醒着人们:你的生命是否值得、是否有意义。 意义问题是生命本身的问题。人总是不断地追寻存在与生命的意义,渴望实现自身的价值。动物,只要生理需要满足就能“生活”得很好,人与动物相比有太多的“毛病”:不仅要满足生存需要,还要满足精神或意义需要;不仅要适应环境和自身的现实,还要超越环境和自身的现实。当萨特讨论自我时,他把自我说成是“永远被追求却永远达不到的东西”。我们可以把人的这种特性称为人的“未完成性”:人永远不会变成一个“成人”,他的生存就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完善过程和学习过程。人性不是抽象的,人的这种“未完成性”同样也不是抽象的,体现在人的生活之中。换句话说,人不仅拥有现实生活,而且拥有可能生活。所谓可能生活是人根据自己选定的价值理想在精神中建构的生活形式,这种生活形式产生于现实生活之中,又为现实生活提供了目的和意义参照。现实生活永远是未完成的生活,对可能生活的追求同样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正是在这无尽的追求和创造中,生命才获得了意义。 生命的意义建构在一定意义上,起源于人的有限感和死亡意识。正是意识到生命总会终结,我们才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因为每一天都是弥足珍贵的。假如人类真能长生不老,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肯定,许多人会因此失去生活的目标,失去应有的创造力,因为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活着。死亡意味着人是有限的存在,然而正是由这有限性,人们才渴望无限和永恒;正是因为死亡毁灭人的创造性,人们才创造各种文化成果以超越这种毁灭。 人在生活中时常会陷入现实的琐碎而忘却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但他人(尤其是亲人和熟人)的死亡和人生后半期肌体的变化会使人惊醒。既然死亡是人不可避免的未来,那么,活着或者说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一问题不解决,自我显然难以达到心灵的真正宁静与安然。面对日益迫近的死亡,我们必须有所行动。所以,死亡使我们能够通过创造和表现价值而克服死亡,这些价值不仅显示了生命的意义,而且推动我们进入更新的生存状态。我们在世界上固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但我们建构的价值和文化成就却不会消失。通过这种创造活动,我们得以超越死亡:尽管我已死亡,但我所创造的价值仍然生机勃勃! 二、意义:不是“发现”而是“创造” 我们以往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方式是“发现式”的,似乎在生活之中或生活之外存在着静态、客观的意义等着我们去发现。在人类的思想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都认为存在一个终极的存在和至高的善,而这终极的存在和至高的善为生命提供了意义。宗教更是明确地表明上帝或其它超验的存在,人的生命意义则是由这些超验赋予的。这种依赖外在的存在为自己的生命涂上“意义的色彩”也许是可行的,但终究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有人戏言,上帝创造人之后,它的任务就完成了,因为它赋予人的特性就是创造性,如果人的生活意义还要靠上帝来赋予,那上帝一定会很后悔:还创造人干什么? 这种关于生命意义的追问方式,即把意义当作生活外之可以找到的某种存在物,已经被人类精神和社会发展史证明不是好的提问方式。应该换一种提问方式:我们是如何创造意义的?在新的提问方式下,生命的意义首先源于对生命的惊奇。如果我们对生命感到惊奇,我们就会感觉到生命的重要性,感觉到生命的可贵,就有保护生命,使之通过生活得到充实与完善的意愿,意义的创造由此展开。 对生命的惊奇只是意义创造的“初始阶段”。对生命的珍视态度产生了进一步的意义创造:满足自己需要和愿望的不懈努力。不同的人,需要和愿望不同,行为目标也不同,生命和生活的意义自然就不同。所以意义的创造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需要一个中介——理想。人的需要和愿望是多种多样的,但人总是从中选择一种最具有价值意义的作为他的理想,而理想赋予生存以意义,人的生存意义只能寓于为实现理想的自主与自觉努力之中。确立和追求理想的过程也是人的生活意义化的过程。 不能在生活之外“发现”一个最高实体作为生命意义的最终根据。生命的意义不是“发现”的,而是人在生活中创造的。但有一个问题尚未解决,即意义仅仅是人主观的创造吗?应该承认,没有一个统一的意义模式,每个人建构意义的方式和内容都是不同的。但不能由此而走向绝对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将意义的创造仅仅看成单个人的事情。生命具有主体间性,人的意义建构和创造也不能脱开这一基本生存境遇,人在意义创造的过程也是与他人、群体、类进行交往与对话的过程。以人类作为自身生命意义建构的背景和基础则是生命意义创造的最高境界。历史上有很多人在自我意识没有上升到类意识的情况下为人类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也因此而灿烂;也有一些人超越民族与国家的文化视界,站在全人类的高度,自觉自为地肩负起人类发展的责任,这些人的生命和生活也因此而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