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间性(Intersubjektivitaet)的概念来源于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 它是现象学哲学的重要概念,胡塞尔提出这一术语的目的是用来克服现象学还原后面临的唯我论倾向。在他那里,主体间性指的是在自我和经验意识之间的本质结构中,自我同他人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为我的世界不仅是为我个人的,也是为他人的,是我与他人共同构成的。胡塞尔认为自我间先验的相互关系是我们认识对象世界的前提,构成世界的先验主体本身包括了他人的存在。主体间性对于哲学和美学在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反对启蒙主义以来的现代性的主体性哲学和美学提供了一个可以使用的武器,用“主体间性”这个武器恰好可以消解启蒙主义以来的现代性哲学和美学的“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主体性哲学,让哲学和美学回到人的“生活世界”,避免那种离开人类生活世界的客体与主体的隔绝和对立。 主体间性不仅作为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和美学消解启蒙主义的现代性的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主体性哲学的策略有其合理性,而且对于文学批评,主体间性的概念可以比较合理地解决作者、文本、读者之间的关系,更加多元化地理解和阐释文学作品的意义。“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理论,对现象学文学理论批评及整个西方现代批评理论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并成为西方现代批评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英伽登在谈到文学的艺术作品时说:‘由于它的语言具有双重层次,它既是主体之间可接近的又是可复制的,所以作品成为主体间性的意向客体,同一个读者社会相联系。这样它就不是一种心理现象,而是超越了所有的意识经验,既包括作家的也包括读者的。’”[1](p406) “在胡塞尔现象学中,‘交互主体性’(即主体间性——引者按)概念被用来标识多个先验自我或多个世间自我之间所具有的所有交互形式。任何一种交互的基础都在于一个由我的先验自我出发而形成的共体化,这个共体化的原形式是陌生经验,亦即对一个自身是第一性的自我-陌生者或他人的构造。陌生经验的构造过程经过先验单子的共体化而导向单子宇宙,经过其世界客体化而导向所有人的世界的构造,这个世界对胡塞尔来说是真正客观的世界。”[2](p255) 一、主体间性、文本间性与文学批评 我们这里对于“主体间性”的界定,并不完全严格地按照胡塞尔或其他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思想家的规定,而是从一般的词义上来进行。所谓“主体间性”就是指,在世界的所有可以称为主体的存在之间的交流、对话、沟通、交往等等的关系属性;而所谓“主体”就是自由自觉的存在,因此,我们反对把“主体”的概念任意扩大到一切存在之上。在这个意义上,主体的概念主要就是人的存在,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谓的“此在”(Dasein),自然界的一切动物、植物、无机物在一般情况下不是主体,只有在人的想象之中才可能转化为主体。人的主体性不仅仅表现在他可以在意识中和实践中把一切其他的自然存在“人化”,使它们具有属人的性质,而且可以运用语言来命名和表述世界上的一切存在,所以在人那里有着三重世界:一是作为对象的世界,它包括一切世界上的存在,即一切自然的和人造的物质形态的存在;二是作为人的意识的精神世界,它是人的认知、情感、意志的完整的心理世界;三是作为人的(广义的)语言的符号(文本)世界,它是前两个世界的符号化(文本化),它往往是人的一个已经把握的现实世界,它也可能是一个充满着人的意识的理想化的世界。从主体间性的角度来看,在第一世界中,主要是主客体间性(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也有客体间性,只有人与人之间才存在着主体间性;在第二世界中,主要就是主体间性关系,除开人作为认知的主体把自己的意识世界作为客体来进行研究;在第三世界中,既有主客体间性,也有主体间性,还有客体间性,三者由于语言和话语实践的中介性质而几乎是同时存在的三种关系。因此,主体间性在语言和话语实践之中就转化为“文本间性”(互文性),在语言艺术——文学之中主体间性就显得比较突出,而在文学批评之中就显得更加明显。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是一种语言的话语实践(注:我们从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美学的观点把人类的社会实践大致分为三类: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实践。因此,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既是一种精神生产,也是一种话语实践;作为艺术,文学是语言的精神生产;作为话语实践,文学是语言的话语实践,以区别于音乐、舞蹈、绘画等等其他“语言”的话语实践。详见拙文《实践的类型与审美》(《吉首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而文学批评则是对于文学现象的一种审美性的判别与评价。从以上三个世界的主体间性来看,文学与文学批评都与主体间性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从主体间性的角度来审视文学批评似乎可以比较合理地理解和阐释文学的社会、作者、文本、读者的关系,从而更加开放地把握文学的意义和价值。 在第一世界中,社会、作者、文本、读者都是相互独立的客观存在。如果从物质的对象性来看,当社会、作者、文本、读者作为文学的最基本的要素,还都是物质的对象的时候,那么它们之间就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他者”。所以,在这个世界中,社会、作者、文本、读者就主要是主客体关系,即使作者和读者作为主体也主要是这种主客体关系。我们以前比较传统的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就主要是把文学中的社会、作者、文本、读者这些要素当作各自独立的物质对象性存在来看待它们之间的关系,所以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待文学。这就是:文学是自然或社会的模仿,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文学是作家对自然或社会的模仿,文学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文学作品是作家以一定的媒介模仿或反映自然或社会的结果,文学作品是这种模仿和反映的物质形态;读者的欣赏是对作品的反映。这种模仿说和反映论,即使是创造性模仿说和能动性反映论,也主要是强调了文学的主客体间性,尽管不能说不对,但是毕竟忽略了社会、作者、文本、读者作为主体的相互关系,忽略了它们之间的主体间性,至少是不全面的。 在第二个世界中,社会、作者、文本、读者都是心理化和意识化的存在,似乎都被人作为主体的意识和心理转化为了主体性的存在。从这样的意识化和心理化的存在的角度来看,社会、作者、文本、读者都成为了主体性存在,但是在这些主体性存在中人的精神、意识、心理成为了真正的主体,社会、作者、文本、读者的物质存在被消解在人的主体精神、意识、心理之中。从这样的角度来审视文学和文学批评,一切都被精神化、意识化、心理化了。这就是:文学是作家的自我表现,文学是情感的表现,文学是直觉、本能、想象等等的宣泄或升华;文学作品就是这种精神、意识、心理本身,甚至像克罗齐那样的极端者就认为文学艺术没有物质形态,也不可能分类;文学欣赏和批评就是在作品之中看到或表现自己,文学作品、文本的意义和价值是读者赋予的。这种表现论和心理说,是一种绝对化的意识主体论、精神主体论、心理主体论,实际上,尽管突出了人的主体精神、主体意识、主体心理,但是仍然忽视了社会、作者、文本、读者作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以及作为主体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