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6)03-0074-05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这种荣辱观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爱国主义的集中体现。邓小平就曾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① 爱国主义是人们对生于斯长于斯的田野、山川和人民的真挚眷念和热爱,是对祖国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崇高自豪感,是对国家、民族命运的自信心和高度责任感。本文试结合历史对当前爱国主义及爱国主义教育谈一些看法。 一、中国历史上“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爱国精神 炎黄子孙一直深深热爱祖国,这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和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根据史书记载,早在先秦时期,关心国家安危、维护民族尊严、为了国家和民族而英勇献身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成为全社会公认的美德,甚至被视为价值评判的最高标准。如孔子的学生子路等人曾批评管仲“非仁者”,而孔子却坚持认为:“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② 孔子的这种评价,显然就是从维护华夏尊严、保卫国家安全的最高利益来着眼的。 至秦汉时期,这种“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爱国精神,不仅被完全继承,乃至还更加发扬光大。如西汉贾谊《新书》提出,为人臣者当“国耳忘家,公耳忘私”。东汉荀悦《汉纪》说:“欲使亲民如子,爱国如家。”诸葛亮在《后出师表》中也公开申明,为了国家和实现统一,他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就具体事例来说,汉武帝时霍去病国而忘家的豪言壮语——“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③,苏武坚决维护国家尊严,“杖汉节牧羊”④,东汉马援“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⑤ 的报国豪情,就是“以热爱祖国为荣”的光辉典范;而投降匈奴的卫律、李陵等人无疑就是“以危害祖国为耻”的丑恶代表。尽管李陵也试图为自己辩解,但他实际却已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唾弃——“陇西士大夫以李氏为愧”⑥,他的叛国罪名永远也洗刷不掉。 魏晋以后,由于王朝更迭,战乱频仍,因而涌现出了更多、更为感人的爱国主义事迹。例如曹植,作为建安文学最杰出的代表,就写出了“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这样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千古绝唱。为了报国、救国或卫国,许多志士仁人演出了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活剧。如西晋周处、东晋朱伺、前燕贾坚、南梁羊侃和北周王轨等,都堪称爱国主义身体力行的楷模。同时,为了更加鼓励人们爱国,严惩和鞭挞卖国贼,从南北朝开始,历代王朝还都在所制定的“十恶”大罪中明确规定了“谋叛”即叛国罪。如《唐律》就把“谋叛”界定为“有人谋背本朝,将投蕃国,或欲翻城从伪,或欲以地外奔”⑦,并规定对“谋叛”者要处以死刑,对其家属也要施行“连坐”的重刑。 隋唐至明清时期,爱国英雄亦层出不穷。如唐朝有忠贞为国的颜真卿、以身殉国的张巡和中兴名将李光弼,宋朝有精忠报国的岳飞和正气永存的文天祥,元朝有推进民族融合的耶律楚材、维护国家尊严的赵良弼,明朝有为国尽忠坚决抗战的于谦、荡平倭寇的戚继光和俞大猷、血染扬州的史可法和矢志抗清的夏完淳,清朝有收复台湾的郑成功、痛击沙俄侵略军的萨布素、平定准噶尔保卫西藏的年羹尧,等等。 近现代以来,随着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民族独立和祖国振兴,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方案,无数优秀的中华儿女更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积极投身于救亡图存的维新变法和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运动之中,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感人至深的爱国主义颂歌。仅就近代而言,像林则徐、邓世昌、谭嗣同、黄兴、邹容、秋瑾、廖仲恺、蔡锷、瞿秋白、吉鸿昌、张学良、杨虎城、刘胡兰和董存瑞等,这些民族英雄的英名和光辉事迹就早已家喻户晓。至于现代,在抗美援朝和社会主义建设当中,也涌现出了黄继光、邱少云、王进喜、雷锋、钱学森、邓稼先、陈景润等许许多多爱国主义英模。他们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模范地体现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爱国精神,并教育和激励着更多的中华儿女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综上所述,中国历史上的爱国精神主要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反抗民族压迫。在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曾有过压迫与反压迫的斗争。在这些斗争当中,各个民族都涌现出了许多反抗压迫的民族英雄。例如汉族的岳飞、文天祥、史可法,契丹族的萧绰(萧太后),女真族的完颜阿骨打,蒙古族的成吉思汗等。这方面的反面典型,则有丧权辱国甘做“儿皇帝”的石敬塘和卖国求荣的秦桧、引狼入室的吴三桂等。二是反对外族侵略。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近代或现代,中华民族从未在外来侵略者面前屈服过,也涌现出许多民族英雄,如戚继光、郑成功、康熙皇帝、林则徐、邓世昌、左宗棠、徐骧(台湾抗日义军领袖)、孙中山、李大钊、方志敏、张自忠、杨靖宇、毛泽东、彭德怀等。他们为祖国勇于献身的光辉业绩、为民族独立富强的不朽功勋将彪炳千秋,永远铭记在中华儿女的心中,而卖身投敌的大汉奸汪精卫等则永远为人们所不齿。此外,为民族团结而奋斗,为社会进步而献身,也突出地表现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正如毛泽东曾精辟指出的:“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要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来决定。”⑧ 就中国历史而言,各个时代的爱国主义既一脉相承、前后延续,同时又不断发展,增添新的内容。在鸦片战争前的封建社会里,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维护统一,反对割据,支持民族融合,反对民族分裂,反对统治阶级的昏庸腐败和封建专制制度。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对外反对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捍卫国家独立和完整,对内反对同列强相勾结、出卖民族利益的反动统治阶级,要求改变和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爱国主义表现为维护民族独立,实现国家民主,坚决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买办资本主义作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则表现为为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保卫祖国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充实,凝聚和激励着全国各族人民,一方面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高峰,另一方面要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使中华民族以强盛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