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426[2006]01-0129-03 当代西方著名思想家哈贝马斯构建了一种交往行为理论。他把人的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强调人利用工具达到认识、改造自然界的目的的“工具行为”即“目的--手段合理行为”;另一类是交往参与者遵循有效规范、保持社会一体化的“交往行为”。哈贝马斯构建这一理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近代以来以主客二元对立为标志的认识论哲学对人的主体性的弘扬促进了科技的高度发展和物质的极大丰富,但理性的倡导由于走向极端而片面地发展成为工具理性,工具理性的无限制膨胀导致了人的主体存在和伦理道德生活被物质世界所遮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工具理性的侵蚀而扭曲甚至异化,人类面临着人与人之间冲突加剧、意义丧失和精神贫乏的生存危机。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这是“系统”向“生活世界”入侵导致了“生活世界殖民化”,即当代社会工具性行为的“合理化”使得交往行为受到挤压和侵占。因而,人类要实现自我拯救必须用交往理性来对抗工具理性。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把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作为研究对象,认为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具有凭借语言符号系统建构起来的“主体--主体”结构,也就是说,与人与自然之间发生的主体改造客体的活动有着本质区别的是,交往行为是两个或多个主体之间发生的行为,交往行为者以主体的身份出现,但主体在实践中的异质性必然决定了他们在认识过程中的异质性,即决定了他们在观察、理解和评价事物时所具有的不同视角和价值取向,这种异质主体性恰恰是交往得以存在的必要前提,离开了异质的存在交往就失去了意义与可能。 哈贝马斯把交往界定为人与人之间以言语为媒介、通过对话、达至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与“一致”的行为。他认为交往是“以理解为目的的行为”,作为交往核心要素的“理解”在他看来是展开于主体之间的交互性意识活动,“理解最狭窄的意义是表示两个主体以同样方式理解一个语言学表达;而最宽泛的意义则是表示在与彼此认可的规范性背景相关的话语的正确性上,两个主体之间存在着某种协调。”[1] (P.3)而理解的目标是要达到“一致”,“一致”是在相互理解、知识分享、彼此信任与彼此同意基础上建立起的主体之间的相关性、统一性即主体间性。 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又强调语言是“理解”与“一致”之间的“沟通媒介”,且作为交往中介的语言不是独自式的形式语言而是对话式的日常语言,因为“日常语言具有使个体通过在对话关系中的普遍范畴得以理解的结构”,从而使诸主体在交往中既能通过相互认同、相互了解和相互承认而在某些普遍的方面取得一致,又能够在相互之间保持距离,维护其自我的同一性。按照哈贝马斯提出的作为沟通的一般理论——“普遍语用学”的观点,这种对话式的日常语言要形成成功和正常的有效性沟通必须满足四个特性:“一个交往性的、成功的言语行为除了语言学表达的可领会性以外,还要求交往过程的参与者准备达到理解,要求它们高扬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等有效性要求,并且相互地予以满足。”[2] (P.32)除了“可领会性”要求“只限于设计言辞是否合乎语言本身”的文法外,其他三个特性皆关涉人所处的三个世界,“真实性”关涉作为事态总体的客观世界,“正确性”关涉作为社会交往关系的社会世界,“真诚性”关涉作为情感、意志和自我表达行为构成的主观世界。 “生活业界”是胡塞尔现象学中一个极富创造力的概念,哈贝马斯将这一概念引入交往理论并把它作为使交往行为概念完备化的不可缺少的补充概念,并认为交往行为根置于生活世界之中,交往合理性的实现和作为主体间共同视界的生活世界的恢复紧密相关。他说,“交往行为者不可能走出其生活世界境域。他们本身作为阐释者凭借言语行为属于生活世界”,“生活世界似乎是言语者和听者在其中相遇的先验场所;在其中,他们能够交互地提出要求,以致他们的表达与世界(客观的、社会的和主观的世界)相协调;在其中,他们能够批判和证实这些有效性要求,排除他们的不一致并取得认同。”[3] (P79)在他看来,生活世界是交往行为者始终已置身其中的境域,是交往行为者进行交往活动的背景预设。所谓背景预设是交往行为得以进行的场所与背景,这种背景为交往行为提供绝对性界限,将交往行为者限制在其生活世界的境域之中。正是在这种可资信赖的背景之中,交往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才成为可能;同时,生活世界也是交往行为者相互理解的“信念储蓄库”。所谓“信念储蓄库”是指生活世界为交往行为者提供创造性见解的源泉,以便满足在一定环境下由共同承认的“解释”所产生的相互理解的需要。 需要指出的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存在着不足,在他看来,交往只有“主体——主体”关系、没有“主体——客体”关系,只有意义的主观际关系、没有意义的客观关系。马克思的交往实践观认为,交往不是简单的“主体——主体”关系,而是以一定的主体与客体为前提,以共同的客体为对象的多极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即“主体——客体——主体”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是指向完整人德性生成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在实践基础上社会思想道德个体化和个体品德社会化的统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参与从而构成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两极,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价值引导下积极进行自我建构以促进德性的生成与发展。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我们重新认识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视域,在“交往”的视域中我们可以获得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全新理解。 交往视域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主体与受教育者主体之间以思想政治教育资料作为共同客体、以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为媒介、通过对话、经由相互理解与解释而达成一致的精神交往。“交往”在这里首先是价值意义上的交往,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一种关系性存在。其次,“交往”才是事实意义上的交往即生活中的人际互动,事实交往是价值交往得以实现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