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事实胜于雄辩。邓小平也曾反复强调:“让事实来说话”。这都充分表明了一个“道理——事实”在育人活动中具有的功能作用,是其他因素所不能代替的。可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重视事实教育。那么,如何科学认识和把握事实呢?笔者就此谈点粗浅看法。 一、用事实进行教育具有客观真理性 事实就是事实,这在许多人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而可能不屑一谈。然而,事实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则不仅仅是一个日常生活中的习惯用语,而是有着丰富内涵和突出特征的。所谓事实,简单地讲即事情的真实情况。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实在是事物的唯一特征,任何事物及其现象都是客观的。由于独立于人的认识活动之外的纯粹的“自在之物”是客观存在,但不能为主体所把握,所以与事实相对应的客体,只能是人类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客观存在的事情,不能把不存在的、没有进入人的认识领域的东西作为事实。也就是说,只要是事实就意味着它是真实可靠的,具有客观真理性,这是事实本质的必然表现,也是事实的基本特征。既然如此,事实就不会因为人们认识的变化或理论的变迁而变化。事实本身没有真假之分,只有命题有真假。现实中,有时人们对事实产生怀疑,并非事实出假,而是人们认识有误,把不存在的现象当成事实。正如列宁所指出:在社会历史现象方面,“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否则,从个别情况或个别事实中胡乱抽象,就必然会对事实产生怀疑。 事实内容的丰富性,决定其用事实进行教育的形式的多样性。按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层次,主要有:一是客观事实与经验事实。客观事实是指人类实践活动影响过的、“人化”了的客观事实的情况;经验事实又可分为直接经验事实和间接经验事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获得或确认的事实所依靠的经验不同,前者是直接经验,后者是间接经验。但二者又是相对而言的,对人是直接经验事实,对己则是间接经验事实。所以,经验事实是直接经验事实和间接经验事实的统一,一切事实实际上都是经验事实。客观事实与经验事实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二是科学事实与日常经验事实。科学事实是指进入人们的科学研究活动领域,被作为科学认识活动的一个基本因素的客观事实和经验事实;日常经验事实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或确认的事实。二者也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同时又是相对的,在已是科学事实,在人则可能是日常经验事实。三是历史事实与当前事实。历史事实是指历史上发生的事实,它是存而不在的;当前事实是指当前发生或正在表现出来的事实,它是既存又在的。二者虽然是按存在的时间顺序划分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历史事实在当时是现实事实,当前事实在将来则是历史事实。除此之外,还有自然事实与实验事实、可控事实与不可控事实。不论何种分法,就其内容来说,相互之间不是彼此孤立、绝对分离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甚至于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明确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更好地把握、对待事实。 二、重视“事实”是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的本质要求 “事实”范畴是一个体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实践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他们虽然对“事实”没有作过专门的集中论述,但也是运用较多的一个范畴。马克思早就指出:“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根源来解释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这就深刻地揭示了事实范畴的重要地位。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一切科学认识活动中,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所提出的计划、方针、政策,总是以一定的事实和已有的、确实可靠的理论为其出发点。对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曾反复提出和强调过。坚持马克思主义事实观对我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乃至一切工作都有具有重要性的指导意义。 实践表明,一种思想、一种观念能否被教育对象所接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象是否具有包含这种思想、观念的经验事实(直接或间接的)。如果有或越多,则越能心悦诚服地接受;否则,这种思想、观念让对象相信并接受起来相当困难,即使相信或接受也是勉强的;如果对象有着相反的经验事实,那他就会怀疑或拒绝所要宣传教育的观点、思想。 现实中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其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每天都会直接地间接地耳闻目睹许多事实,这些事实对于他们来说是复杂无序的,他们往往不能对自己所知道的事实进行详细的分析,并非都有足够的经验、知识能力,对事实进行解释、说明。所以,大多数对象都乐于接受经过客观分析的事实。其二,由于个人的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每个人以间接经验事实为主,且不知道的事实为多。要让他们接受所宣传教育的思想、观点,就必须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如果以急功近利之目的,仅向他们提供片面的、给定的事实,甚至是编造的、控制性的事实,就会产生极大的教育欺骗性。一旦被对象发觉,或对象从现实事实中引出相反的结论,就会强烈地感到被愚弄,产生上当受骗想法,形成一种逆反心理,甚至导致将对类似的东西一概否定。这种情况长期下去,一经事实的真实情况(不须全部)触发,其思想基础就会土崩瓦解。这方面,我们过去曾有过深刻教训,现在仍不能忽视,今后也不能忽视。既要在理论灌输中讲真道理、硬道理,更要为工作对象尽可能提供全面真实的事实,切忌回避事实,绕过相反的事实论据。否则,再好的理论也会因缺乏可信度,而变成大道理、空道理、假道理,被贬值或失去其科学之光泽。 三、坚持理论教育与“事实”教育的辩证法 (一)事中求理。这是指通过有关的各种事实去证实、揭示或发现一定的道理、原理。事实中包含理论的因素,而工作对象所具有的全部经验事实,是他们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要想达到事中求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事实应丰富真实,且以对象喜闻乐见的事实为佳;二是遵循客观、全面和联系、发展的原则,选取、分析和组织事实论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于对象的日常生活经验事实,从中寻找出蕴含着思想理论意义的事实论据。如果小中见大,从司空见惯的平常事中揭示出新意、新的联系、新的道理,不仅能激活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强烈兴趣,而且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鲜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