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这说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和一切工作的重要目标。良好的教育是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在对个人的教育中,自我教育是起着主导作用的方法之一,正如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言:“只有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2]因此关于自我教育的研究对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目前已有不少人对自我教育进行研究,但都是站在相关学科角度。本文认为:对自我教育的研究有必要在相关学科理论支撑下,立足系统哲学的高度进行分析。 首先,自我教育的主体是人,就个体的人而言,无论身体或心理都是异常复杂的系统。而自我教育作为存在于一定身体素质的基础上,有着感受、认知、推理、情绪及行为能力的主体系统,是在一定目标指引下,与环境系统发生互动关系的一种社会实践,更是一个巨系统。我们只有用系统的思维来分析,才能全面、准确地认识它,并探索出其运行规律。 其次,从研究方法本身来说,笛卡尔和培根所开创的分析范式自20世纪以来日益受到挑战,随着以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自组织理论、复杂性科学为代表的系统科学的发展,系统范式的思维开始逐步取代分析范式的思维。系统科学也成为解决现代社会中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教育等各种复杂问题的方法论基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自己的报告《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中明确指出:“看来,系统分析是一个理智的工具,可以用来对现有教育体系进行全面的、批判性的研究”。[3] 系统辩证论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上,结合现代科学的研究成果和新的理论成就,以客观系统物质世界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哲学的科学。系统辩证论是对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补充、丰富、完善和发展,是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新形态。它旨在准确、科学地表达系统物质世界的辩证发展规律,深刻、全面地揭示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领域系统运动的本质特征和普遍联系,并从整体上考察系统事物的生灭转化过程和系统内外的辩证关系。“系统辩证论综合发展了唯物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社会辩证法、思维辩证法的一系列的哲学范畴而形成自己的哲学范畴,并按其内在联系组成新的科学体系。”[4]它既是一般世界观,又是一般方法论、认识论,因而本文将它作为从系统哲学高度认识、分析自我教育的方法论。 本文主要对自我教育主体系统的结构、功能和自我教育系统过程进行初步的探讨。 1 自我教育主体系统的系统分析 世界上万事万物包括人在内,无不是一个系统,所谓系统,即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或部分结合在一起并具有特定功能、达到同一目的的有机整体”。[4]自我教育的主体作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由各种先天、后天素质有机组合的一个系统,即自我教育主体系统。 1.1 自我教育主体系统的要素 “所谓要素,是指构成系统的组成单元。要素是系统的基础和实际载体。”[4]系统如果离开了要素,就成为了无源之水和无根之木。自我教育主体系统的要素本质上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身体素质、需要素质、心理素质、智能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以及行动能力。 1.1.1 身体素质主要是指人的身体健康的程度。它是自我教育主体作为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生理条件。它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体能。 1.1.2 需要素质是指人生存、发展和活动的物质和精神方面本能性的欲望和欲求。它是人行为活动动机的主要来源。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原理,它由低到高依次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它在人身上体现为自我激发力,即个人为满足需要,产生强烈的愿望,不断实践、尝试并在行动中增强的一种力量。 1.1.3 心理素质主要是指人的心理发展水平和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人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感、意志以及能力、气质、性格等。就心理过程而言,可简单地概括知、情、意。它们体现在现实生活中的人身上分别是觉知力、定力、承担力、面对力、精进力。 觉知力包括对内和对外两部分,对外是指对外界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中的感觉、知觉、记忆能力。对内则是指“人在具体情境中,时刻能够保持一种觉知、觉醒的自主之力”。[5]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觉知,即对当前外在处境和内在状况完整、真实和及时的察觉、认知,二是觉醒,即对人生、真理的领悟。觉知是对自己心灵和状态最直接的体验,觉悟则是对存在本质的最直接体验。定力是指心灵坚定地集中在应该关注的事项上的能力。无论是外在压力和诱惑,还是内在心理上的纷扰,都无法使心灵的焦点从所关注事项上挪走,这就是“定”。意志力是人自觉地确立目标、支配行动、克服困难从而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它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极其复杂的心理过程,表现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它主要体现为防御型的面对力、承担力和积极型的精进力。 面对力是指“当问题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不是采取躲避而是采取冷静面对的态度”。[5]任何人在实践活动中必然会遇到突如其来的打击或超出自己现有能力应对的事件,此时一般有直接面对、逃避和消极应对等态度。作为有意志的表现是相信任何困难都只是一个过程,并非不可克服,从而直接面对并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克服困难。承担力与面对力是紧密相连的,它是指在正视问题的情况下,把解决问题的责任自己承担起来,其核心是承受压力,直面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