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形态都是由一系列范畴构成的,它是人们对该学科领域问题研究进入理性阶段的重要标志,因而反映着该学科发展与成熟的程度。思想政治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已经初步建构了自己的范畴体系,而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形成对哪些范畴应当归于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的统一认识,需要在研究中逐步解决。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有以下八对:思想与行为、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疏通与引导、言教与身教、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教育与管理、内化与外化、个人与社会。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系统,是通过一系列的逻辑基本范畴,反映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整体的、整体与其要素、层次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运动的思维形式系统。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范畴及其系统,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客观全面性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在研究和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及其系统时,必须采取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排斥主观臆断。客观性原则是由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的客观性特征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的内容来自思想政治教育学所研究的特殊领域,它反映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规律性,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而一切唯心主义者都夸大范畴的主观精神的方面,否认范畴所反映的内容的客观性。主观唯心主义者把范畴看成纯粹主观的、先验的东西,看成是用来整理紊乱的自然现象的思想工具,而自然现象本身则被认为是没有客观逻辑的。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逻辑范畴先于自然界而存在,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反倒是逻辑范畴思想内容的体现和展开,这就把客观辩证法和思维辩证法完全颠倒了。马克思主义创造性地扬弃并消化了人类认识史的全部成果,认为逻辑范畴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反映客观世界联系与发展的主观辩证法。而现实的客观世界是按照其固有的必然趋势辩证地联系和发展着,有它自己的客观辩证法。当层次分明、系统严密的客观世界作为完整的对象进入主体作用范围时,人们必定相应地形成有关逻辑范畴及其系统。即是说,先有客观辩证法,然后才有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创造了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这个历史顺序是不能颠倒的。依据客观性原则,我们无论是提出、阐述还是概括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时,都要对大量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材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都要从思想政治教育学所研究的特殊领域中吸取客观内容。 2.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在研究和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及其系统时,必须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其纵向发展和横向联系,即对其作多方面、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的考察。全面地认识对象,这是思维的本质所在。而“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1]列宁在此指出了全面性的具体内容,即从总体上研究和把握对象的所有方面、所有联系和环节。全面性原则的基本逻辑要求就是: 第一,从整体出发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的纵向发展过程,反对那种脱离整体而孤立地考察对象的部分或要素的做法。离开了整体,就弄不清它的各个组成部分或要素,甚至就会得出片面性的结论。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范畴系统中,各对基本范畴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和辩证发展的。我们不应当把思想政治教育学各对基本范畴看成孤立的、互不联系的、僵死不动的东西,而应当揭示出各对基本范畴之间的联系、转化和运动的过程,应当“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2]。也就是说,应当体现基本范畴本身的有机联系,先行的基本范畴是后来的基本范畴的起点和环节,后来的基本范畴是先行的基本范畴的发展和结果。比如,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的逻辑结构中,思想与行为就是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的起点和环节,而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是思想与行为的发展和结果。因此新概念“比先行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物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3]。 第二,用对立统一的辩证观点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的横向联系,反对形而上学地割裂成对范畴之间的辩证关系的思维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成对基本范畴都是对立的统一。我们知道,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当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的实质和核心。但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成对基本范畴究竟是怎样对立统一的,只有在系统地研究了成对基本范畴的辩证关系之后,才能有更明晰的了解;同时,也只有用对立统一观点去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成对基本范畴,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各对基本范畴的内在关系和本质。研究和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学成对基本范畴的对立统一关系,首先必须了解它们之间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联系。疏通与引导、言教与身教、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等等,不仅不能孤立存在、互相分离,而且是互相渗透、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其次,要研究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成对基本范畴之间,如教育与管理、内化与外化、个人与社会等等,也如同各个前后之间的基本范畴那样,不是凝固的、僵死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动、相互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