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公民道德建设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在这二十个字的公民道德建设方针中,已经把礼仪教育的内容融进了公民道德建设的系统工程。因此,把礼仪教育作为增强德育有效性的重要环节,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长成才的需要。 一、礼仪教育的社会功能及其与德育的关系 礼仪与道德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德”诚于中,“礼”形于外,“德”“礼”互相依托、相辅相成。首先,礼仪是以一定的道德信念、道德理论为基础的。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美是一种善。”(注:《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41页,商务印书馆1980第1版。)普罗提诺也说过:“善在美后面,是美的本质。”(注:《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58页,商务印书馆1980第1版。)人们遵守公共秩序,尊老敬贤,待人和气,仪表端庄,举止得体都是源于尊重他人、诚恳和善、谦恭和有分寸的良好道德品质。因此,通过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对礼仪的运用程度,可以察知这个人教养的高低、文明的程度和道德的水准;通过一个国家公民的言行举止、文明习惯,就可以察知这个国家的社会风貌、道德状况、文明程度、文化特色和公民素质。其次,道德通过礼仪具体地反映和表现出来,并实现其功能。道德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道德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抽象性。道德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功能和作用,是通过以善恶为标准的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实现的。因此,道德有一个由抽象的概念到人们的具体行为,由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的转化过程,“任何一种社会道德只有转化为个体道德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只有转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情感、意志和实际行为过程之中,并转化为个性化的实践精神和内在素质,才是活生生的有生命力的东西。”(注:唐凯麟、龙兴海著《个体道德论》第18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3年11月第1版。)礼仪恰恰是社会道德由抽象的概念到人们的具体行为,由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转化的一种桥梁和纽带。换句话说,社会道德通过一定的礼仪形式,才能在人们的具体社会实践中表现出来,才能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实际的意义和作用,离开了一定的礼仪形式的抽象道德理论和道德规则是空洞和无用的。正如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所说的那样:“美德是精神上的一种宝藏,但是使它们生出光彩的则是良好的礼仪,……无论什么事情,必须具有优雅的方法和态度,才能显得漂亮,得到别人的喜悦。”(注:傅任敢译《约翰·洛克教育漫话》,第72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63年第1版。) 礼仪广泛地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通过社会公认的反映社会道德的具体行为规范,约束和规范无视社会道德的行为,促进公民个人道德的发展和完善,创造了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弘扬本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因此,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始终把礼仪教育作为弘扬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 礼仪与道德的内在一致性,决定了礼仪教育本质上就是道德教育。人们对礼仪的学习和运用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接受道德熏陶和教育,提高道德是非鉴别力,陶冶道德情操,培养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和道德自律精神的道德社会化过程。因此,把礼仪教育作为增强德育有效性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自觉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有利于培养大学生优雅的气质和优美的仪表风度;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完善独立的人格和全面发展的优良个性;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有利于提高大学德育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更好地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 总之,礼仪教育能够使大学生在接受德育的过程中,既能学习掌握社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又知道该如何运用,并通过一定的道德实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逐步把社会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良好道德品质,成为内在修养良好、外在形象优雅的一代新人,从而使德育立足于坚实的基础之上。 二、大学生礼仪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高校德育忽视礼仪教育,重“知”轻“行”。在德育的内容体系上,缺少由低到高的内在层次性和从微观到宏观的内在逻辑性;在具体的德育实施过程中,概括性的道德发展境界方面的要求多,行为养成强调得少,空泛的大道理讲得多,操作性的技能技巧讲得少,道德的知识性传授多,扎扎实实的行为训练少。大学德育内容过大、过空、过泛,质量不高,效果不尽如人意,难以“入耳、入心、入脑”的弊端,一方面使得大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发展不平衡。不少大学生知识性的社会道德规范知道得并不少,但不知道应该如何把社会普遍提倡的道德规范具体地转化为个人的道德行为,缺乏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觉的道德约束能力,基础文明方面的问题十分突出。例如,屡禁不绝的课桌文学、厕所文学;校园里、教室的墙壁上随处可见的污言秽语;在图书馆的杂志、图书上乱涂乱画,开天窗,甚至偷拿、毁损;上课迟到早退;摔酒瓶、乱扔纸屑果皮;课堂上、报告会上、学术研讨会上不时响起的BP机、手机声等不文明的行为,在高校的大学校园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甚至成了令高校管理者头痛的问题。另一方面不利于大学生形成健康、完善、和谐的道德人格,甚至导致人格的畸形发展。如有的大学生把无视校规校纪,行为不羁,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看成是有个性;有的大学生把一些不文明、不礼貌、粗俗、陈腐的东西当做“新潮”、“潇洒”;有的大学生强烈地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却不知尊重别人为何物,难以与别人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更令人不安的是,有的大学生在道德观念上缺乏对社会的责任感,在个体行为上表现为急功近利;在社会交往中,缺乏诚信和友善的态度,甚至玩世不恭,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目标、人生态度、思想方法、处事能力、公德意识、文明修养具有十分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