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领导决策体制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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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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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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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决定决策体制的优劣的因素

      在不考虑决策层成员数量及决策权力分配方式情况下,企业领导决策体制的优劣程度取决于以下二个因素:

      1、决策主体的素质高低

      在其它条件相同情况下,决策主体(决策者)素质越高,决策体制越好;反之,亦相反。决策主体的素质特征要求的内容包括:(1 )一般意义上的高智商、高智力创造力;(2)精通现代管理学、 投资学等方面知识并能创造性地运用于实践;(3)坚毅、乐观、进取、 胆大心细等人格品质;(4)对经营企业的敏锐感及经营企业的经历;(5)熟习本行业。比照这些要求,传统观念中对决策者素质条件的评价标准(企业家的标准)存在陈旧落后的方面,如传统体制导致人们太过于注重“交际型”与“表演型”人才。这有其以下客观原因:第一、现实生活中人情关系等重于市场交换关系,企业必须凭经营者的交际能力来处理企业对外对内各方面关系;第二、经营者的决策行为受各方面干扰及决策的结果滞后于决策的特点,导致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与经营者决策失误之间对应关系不明显,使企业经营者个人性格品质的魄力显得十分突出,并为人们普遍欣赏。

      2、决策主体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关联度

      能人可能会偷惰使坏;而且能人的能量越大,其使坏的破坏性可能更大。这一道理说明决策主体仅有高素质是不够的,还必须让能人的能力得到充分的、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方向发挥。也就是说决策主体的个人目标(或行为指向)应与企业发展目标之间有一种正向关联性,这种正向关联性强度越大,企业决策体制越优;反之,亦相反。

      二、有关企业领导决策体制的现象分析

      1、“外部董事”与“内部董事”的不同效应

      “外部董事”是指在企业内未当任专职的董事,在西方股份公司中一般由大股东出任,少数也可能由股东大会推荐的社会知名专家出任。这种外部董事的特点是:董事拥有的表决权是独立的,即表决权的行使基本不会受到董事长、总经理等人的干扰或控制。外部董事优点是:他们可以制约董事长、总经理,即当董事长、总经理独断专行、决策失误以权谋私时,外部董事可以联合起来否定董事长决定,甚至罢免董事长。

      “内部董事”是指在企业任专职的董事,他们往往不是企业股东或持股不多。内部董事虽然形式上拥有表决权,但他们拥有表决权的“独立性”比外部董事弱,因为:内部董事与董事长、总经理之间一定程度上存在上、下的关系,甚至有些情况下,内部董事的产生也受到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极大影响;如果这类独立性不强的内部董事数量较多的话,则董事会难以有效制约董事长、总经理的行为。

      2、董事长与总经理“双肩挑”现象

      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个人当任(即‘双肩挑’)显著的负面效应是:董事长倾重于决策、总经理倾重于决策执行这样的分工关系不存在了。如果此种体制加上其它董事大部分是内部董事的话,则这将是一种类似于决策者只有一个人的高度集权型的决策体制,即集体决策的所有优点都丧失了。当然,采用这种高度集权的决策体制的企业不一定都效益不好,这种体制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显示出优势,这些条件是:1、 决策者素质高;2、决策者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之间的关联度强;3、决策者能恰当地向其它董事或其下属授权。但是能符合这样三个条件的企业不可能太多。而我们也不能根据实践中出现少数实行集权型决策体制的企业发展得好的现象而以为这种体制具有普遍适用的优点。

      3、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争纷”现象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中常出现这种“权力争纷”现象,所以导致政府常常为避免这种现象而做出董事长、总经理“双肩挑”的体制安排。造成董事长与总经理权力争纷的可能原因是:①董事长、总经理的权力大小关系太对称了。如果董事会(或董事长)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表决权”较大于“总经理”的“表决权”的话,则很难发生这种现象,如在西方股份公司中,董事长是大股东,总经理往往是小股东或不是股东,这种情况下总经理就无法与董事长“争权”;②董事长、总经理的个人目标不一致。如果董事长、总经理都一心一意为了企业发展目标而工作,则即使两人权力大小接近,也不一定会发生严重的冲突,而问题恰在于:如果董事长、总经理的个人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关联度”都可能不高,这意味着董事长、总经理都有一定的个人目标,当两个人的个人目标不一致时,即会发生严重的冲突。

      4、企业家控制的企业

      浙江横店集团的发展模式受到经济理论界的关注,一些学者将“横店模式”成功的主要原因归咎于“独立的长久的控制权对企业家的激励作用”,即“企业家控制的企业”(周其仁,1997年)的优势。笔者认为横店模式具有如下局限性:企业家必须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这需依赖预先做出的人事安排。如果有关企业家成为经营者的人事安排的体制不明确的话,则企业家拥有企业控制权这一条件的满足带有偶然性;反过来说,拥有企业控制权的人不一定是企业家,即拥有企业控制权的人是高素质这一条件的满足也带有偶然性。在这两个“偶然性”下,“庙”里的好“和尚”自然不多。其实,即使“庙”里已有好“和尚”,也会面临好“和尚”的继承人问题。此外,一、二个企业家控制企业的现象毕竟失去了集体决策的一些优势,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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