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两种选择 李:现在政府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绝大多数大中型国有企业摆脱困境。以您的看法,这是否有可能? 张:这要看你如何理解摆脱困境。如果说的是使现在是国有的企业摆脱困境,出路是有的,那就是民营化。当然,这不大可能在三年内完成,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是,如果说的是在保持国有体制下摆脱困境,我能想到的唯一出路是回到国家垄断。我说过,国有企业生存的前提是垄断。如果政府能禁止非国有企业的存在,并且,如同在计划体制下一样对资源实行配给,国有企业可能会走出困境。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没有困境,因为没有竞争,赚多少利润完全由政府规定。 李:民营化对于小企业来说可能是可行的,但对大企业来说,似乎无从下手。几亿、几十亿资产企业出卖给谁? 张:大企业的民营化确实比小企业困难得多,所以,我主张民营化应“从小到大,先易后难”。从我掌握的材料来看,小企业的产权变革步伐相当快,80%的县级国有企业已经民营化了,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小企业的改革,其意义绝不仅仅是小企业本身。大企业的最终变革也依赖于小企业的改革。大企业的民营化需要两部分人,一部分是有钱的人,另一部分是有能力的企业家。而中小企业是创造有钱的人和有才能的企业家的摇篮。如果中小企业改革成功了,就会产生大量的拥有资产和拥有企业家才能的人,由他们来改革国有大企业,大企业的改革才能成功。因此,中小企业的改革实际上是为大企业的改革铺平道路。中小企业的改革为大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潜在的、人格化的所有者与潜在的企业家。他们是大企业的真正“接棒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小企业改革最终完成之前,大企业改革不能进行。事实上,许多地方已开始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如重庆的嘉化,是一家中型国有企业,由一千多名员工买断;辽宁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本溪重型制造厂以1.5亿的价格将90%的股权卖给了一个民营企业家。 但总的来说,大的改革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耐心。 警惕国有股流通中的“圈钱”行为 李:那么,您如何评价国有企业的上市问题?上市是不是也是大企业民营化的一种途径? 张:上市当然是一种途径。不过,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指出。第一,政府不应该把上市作为摆脱国有企业困境的手段,向老百姓“圈钱”。有人主张,好的国有企业上市,要带几个差的。这是很不聪明的。 第二,由国有企业转变来的上市公司要加快将国家股转让出去。现在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处于控股地位只能是暂时的,过渡性的安排,必须清楚地看到,国家控股本身不是目的。大企业上市以后如何将国家股、法人股转移出去?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现在有的学者主张让国家股、法人股进入市场流通。如果把这种主张理解为对国家股、法人股进行一次性地转让的话,我是赞成的。但如果将这一主张理解为持有国家股与法人股的企业、机构及政府部门之间买进、卖出国家股或法人股,我反对这一做法。因为国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本身对国家股、法人股的价值并不承担责任,他买进、卖出国家股、法人股仅仅是炒作,这种炒作危害性极大。绝大多数的国家股、法人股最终要转化为个人股。如果让国家股长期处于控股地位,就会变成国家利用资本市场来“圈钱”,又没有好的机制来运营“圈”来的钱,而有能力,有动力运营这些资金的企业家又得不到钱,广大股民又没有渠道来影响企业的决策,造成企业控制权的真空状态,这样的上市企业是不可能有好的绩效的。 李:中国经济学界主流的看法是,竞争性行业应该民营化,但垄断性行业应该由国有企业经营。您对此有何评论? 张:问题是什么是垄断性行业?由于技术的进步,过去许多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行业已不再被认为是自然垄断了,如电信、铁路、邮政、电力等部门,都是可以竞争的。我们应该好好研究一下国外公用事业的竞争化和民营化问题。否则,就会把本来不是自然垄断的行业当作自然垄断行业,进一步给法定垄断化。中国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自己不竞争,别人也会与你竞争。美国人把电信业向全世界开放了,能不要求你也这样干吗? 企业不要陷入多样化经营的误区 李:产权问题固然重要,但我认为,给定产权制度,经营战略对企业的成败也是至关重要的。您前面提到西方企业80年代以来开始回到专业化,逆转60年代的多样化经营风尚。但近几年来,中国企业都在追求多样化经营,这似乎是反其道而行之。为什么中国的企业家追求多样化经营的动机如此强烈?多样化经营究竟有何利弊? 张: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1994年和1995年,我看过不少企业的(包括民营的和国有的)年报,当我把企业的名字盖住后,很难区分出哪张报表是哪个企业的,因为他们的经营业务都是差不多地多样化。 在中国,多样化经营是一种时髦。我认为这是由以下因素造成的。第一是“知难而退”。当企业的主业面临激烈竞争时,经营者缺乏必胜的信心,于是他们便转向其它领域。如计算机行业的某些企业。第二是“挡不住的诱惑”。中国经济处于高速成长期间,赚钱的机会较多,搞房地产赚钱,办旅馆赚钱,开商店赚钱,开餐馆赚钱,甚至擦皮鞋也赚钱。这种诱惑导致经营者涉猎诸多领域。第三是经营者的“游牧特性”。有些企业是靠“空手套白狼”、搞“第四产业”起家,本来就无“主业”可言,所以具有游牧民族的特征:哪儿有草去哪儿,赚完钱就跑。当然,也就没有自己的地盘或立足点。第四是融资体制的限制。有些企业想上市,但没有额度,只好“借壳上市”,但可供借的“壳”有限,有意无意地把与自己经营的产业无关的企业收购进来,目的是为了到股票市场上融资。第五是“个人消费需求的产业化”。这在国有企业中表现最为明显。因为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是“能吃不能拿”,只能从事在职消费。为此,他们就涉猎各种各样的领域,有什么需要,就办什么企业,以合法地满足自己的多样化在职消费。第六是逃避监督。一个国有企业经营的行业越多,政府就越难监督。第七是经营者“头脑发热”。有些人原来一文不名,突然靠某个机遇成功了,连自己都没有想到原来自己这么伟大,所以一旦成功之后可能会变得过于自信,“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干不到的”。第八是追求时髦,导致经营者在经营多样化程度上的攀比,似乎自己比别人少一个企业就落后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