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环境不稳定性和复杂性日益增强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支撑。截至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为38.6%,增速是GDP增速的3倍多;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各地区拉动GDP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贡献数字产值的最佳选择①。事实上,数字技术是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企业数字化转型则是企业生产行为应用数字技术的必然结果。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革新商业模式和价值创造模式,减少管理者非理性行为,激发企业创新潜能,提高股票流动性和企业财务绩效等。尤其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属性不断推动财务资本呈现普遍化和通用化特征,从根本上改善了财务资本和非财务资本的权力配置效率(戚聿东和肖旭,2020[1];吴非等,2021[2];Manesh等,2021[3])。可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公司治理范式和企业权威归属等多方面产生深刻影响。 工业时代背景下,企业本着“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将控制权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配置给股东(Berle和Means,1932)[4],并通过内部治理机制设计来激励和约束管理团队以减少委托代理成本,进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Grossman和Hart,1986)[5]。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数字技术的应用,反观世界范围,大部分企业从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两方面尝试智能协同以应对数字变革的冲击,其中组织本身的架构升级是重中之重。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转型不断打破组织边界,财务资本不再稀缺,以高层管理团队为代表的智力资本在数字化战略转型实施和领军地位获取与维持中日渐凸显其重要性(Nuryaman,2015)[6],员工能够以企业家的状态调动各类资源、协同创造价值,组织运行更为高效。以上变化催生了对企业各类资本重新赋权、对企业控制权重新配置的急切需求,尤其是企业如何进行控制权相机配置。控制权相机配置是控制权配置根据环境变化进行适应性动态调整,从而体现出控制权状态依存特征、改变既定利益格局的过程(杨瑞龙和周业安,1998[7];谢志华,2019[8])。此外,资本市场逐渐提高对差异化控制权配置规则的包容度,为本文观察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控制权相机配置提供了新的情境。 经简略统计,2010—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程度增长了110.9%②。越来越多的公司尝试优化控制权配置,逐步构建智力资本践行公司使命和发展战略的制度体系。在保障财务资本作为股东享有的法律规定基本权利的前提下,智力资本逐渐掌握公司控制权,与财务资本各司其职、合作共赢。实际上,公司控制权配置主要围绕经营权展开,且董事会是经营权博弈的“舞台”,因而实践中多凭借董事会权力水平确定控制权归属。一般来说,董事会权力水平高的一方掌握经营权,也就是公司控制权。以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为例,阿里巴巴集团(以下简称阿里集团)是探索数字化技术下如何创新交互方式和提升数字价值的领先者,企业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多次对组织架构进行升级,并于2009年设立合伙人制度。合伙人由认同公司价值观、坚持使命、传承文化、具有企业家精神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是阿里集团可延续的智力资本。赴美上市时,阿里集团第一大股东(软银)持股31.8%,第二大股东(雅虎)持股15.3%,阿里合伙人共同持股13%。但软银仅拥有一名董事提名权,其余董事由阿里合伙人提名,说明阿里合伙人的董事会权力水平高于主要股东,合伙人制度实际上遵循同股不同权原则。另外,为避免合伙人制度被恶意修改,丧失董事会提名权,合伙人团队持股将不会低于5%。因此,阿里合伙人在保证阿里集团众多股东的收益权、甚至是超额收益的基础上,利用超越股东的董事提名权和任免权,从经营权层面锁定了对阿里集团的控制,从而掌握了阿里集团的实质控制权,形成“流水的股东、铁打的合伙人团队”,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提供了最大可能性(郑志刚,2020)[9]。 从以上数字变革情境和控制权配置优化实践出发,本文实证检验企业数字化转型如何影响控制权在财务资本和智力资本间的相机配置,并进一步从企业异质性、智力资本特征、财务资本收益权等方面探讨二者的关系,讨论可能的经济后果。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首先,丰富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治理后果研究。现有文献关注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济后果,如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整合数字资源、促进数字融合后将创新商业模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而大幅提升企业竞争力、提高主业绩效、改善资本市场表现(Demirkan等,2016[10];吴非等,2021[2])。但较少学者关注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治理变化,已有文献仅肯定了智力资本的价值,发现知识经济时代使财务资本导向的公司治理范式不再适用,数字经济时代使传统组织结构模式受到冲击(戚聿东和肖旭,2020)[1]。基于智力资本重要性,本文从公司治理角度确定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控制权配置的治理效应,探究了智力资本特征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治理后果的影响,并间接证实了企业数字化转型引致的积极经济后果需要通过治理效应得以实现,由此扩展了以往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后果的研究。其次,探索了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控制权配置的特殊性。控制权配置容易受到公司内外部治理环境的影响,具有状态依存性(Begley,1995[11];易阳等,2016[12])。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不仅对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等带来较大冲击(Vial,2019)[13],也会导致股东行权行为、董事会决策行为等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公司控制权配置与传统财务资本主导范式下的模式不同(金帆和张雪,2018)[14]。本文认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作为企业内部战略调整,促使智力资本成为关键性生产要素,公司控制权不断从财务资本配置到智力资本手中。在加深数字化进程中,控制权在财务资本和智力资本之间的相机配置体现出状态依存性,智力资本创造价值,财务资本取得收益,形成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最后,拓展了“股东至上”原则的实践。鉴于契约的不完全性,本文将控制权分为形式控制权和实质控制权,作为出资者的财务资本掌握法律规定的、以股权比例为基础的形式控制权,负责承担资金风险并实现收益权;智力资本则保留董事会决策的实质控制权,负责业务模式创新和价值创造。企业数字化转型使得实质控制权从财务资本转移至智力资本,若智力资本期望提高实质控制权的稳定性,必须正视财务资本的地位并保障其权力,二者分工协作并长期共存。本文研究表明实质控制权转移后,财务资本的收益不降反升,直接证实了智力资本掌握控制权后的价值创造过程仍以确保财务资本收益权为前提,补充了“股东至上”原则的适用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