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的数字平台企业(digital platform enterprises,以下简称DPE)指运用数字技术进行生产和服务以及为其他企业的生产与服务提供服务的企业组织,“数字平台”是这类企业独有的特征。近些年,对这类企业有诸多情境性的称呼,如在中文语境里的平台(吴沈括、胡然,2021)、市场平台(陈玲,2010)、电商平台(李广乾、陶涛,2018)、网络平台(周辉,2020)、网络交易平台(孙国强等,2021)、互联网平台(喻国明、李彪,2021)、平台组织(宋锴业,2020)等。再如英文语境里的数字平台(digital platforms,Parker et a1.,2016;Asadullah et al.,2018)、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Tapscott,1997)、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y,Gawer,2010)、平台生态系统(platform ecosystem,Rietveld et al.,2019)。到目前为止,对这类企业尚无一致的准确称谓和定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可以被认为是中文语境下对这类企业的官方称呼。本文不关注对这类企业进行定义的具体情景,而试图透过DPE类型探讨其组织特征,以增进对其治理的理解。 如果以互联网技术的社会化应用为标志,将1993年出现的第一个万维网浏览器万花筒(Mosaic)算作起点,则DPE的发展历史至今也不到30年。其中,有27年处于自由发展(俗称“野蛮生长”)阶段。在那个时段,对DPE,不仅市场张开双臂欢迎,政府也积极鼓励,社会更是欢呼雀跃。可好景不长,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法提案,拟针对DPE征税(俗称“数字税”),由此拉开了对DPE进行制度性治理的序幕。三年来,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政府、企业和社会围绕DPE治理展开了一系列讨论,涉及治理对象、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手段等诸多话题,真知灼见和误解谬论等层出不穷、泥沙俱下。作为对DPE治理的尝试,立法法案也不断出现①。 人们一方面身处数字环境之中,享受着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和红利,另一方面又反思身处的数字环境,带着疑惑的心态考量DPE带来的影响,思考的出发点从早期的数字红利转向数字化带来的利弊分析和比较,从红利机制、数字剥削到人类未来,不一而足②。在中国的共识是,数字经济是促进发展的新动能,数字化是人类不可逆转的未来。面对数字化的利与弊,我们的观点是,与其在利弊之间不断纠结,不如认清数字化的本质,轻装上阵,面向未来。其中,认清DPE的组织特征是认识数字化本质无法回避的关键环节。这是因为DPE是数字化的主要甚至关键实践力量。 本文从社会学的组织研究视角出发,试图在组织的三种主要形制比较中探讨DPE的要素特征,为探索针对DPE的治理提供知识基础。接下来的讨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在比较中刻画平台制组织的基本特征,即平台制是科层制和市场制的混合体;第二部分讨论DPE的参与者、目标、结构、技术等组织要素特征;第三部分探讨DPE的可能治理创新。 作为组织形制的平台制 组织是人类基本的社会特征。《荀子·王制》曰:“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用组织方式回应人类面对的威胁和满足人类的需要是人类的社会性本能。以至于有学者指出,人类是组织起来的社会,社会的本质其实是组织(Perrow,1991)。 组织与人类相伴随,在人们的想象中,人类应该有丰富的组织形制。可事实上,却只有三种:科层制(bureaucracy)、市场制(market)、平台制(platform)。本文讨论的数字平台企业其实只是平台制的子类。为了更好地理解平台制,我们先对科层制和市场制作简要回顾,在比较中观察平台制的组织特征。 对科层制的探讨起始于韦伯(Max Weber)。尽管科层制早就存在于人类社会,古典军队是典型的科层制,可科层制对社会生活产生广泛影响却发生在工业革命之后。工业革命带来的工厂制组织在本质上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也因此得到广泛关注。早期的工厂制是另一种典型的科层制。 根据韦伯对科层制用理想类型进行的刻画(韦伯,1997),一个典型的科层制组织至少有6个特征:(l)岗位分工,且岗位的权责明确;(2)岗位分等,下级接受上级指挥;(3)成员符合岗位对专业资质的要求;(4)管理人员有专职岗位,而不一定是组织所有者;(5)依规则和纪律运行,且毫无例外;(6)排除私人感情,成员间只是工作关系。把这6个特征综合起来可以认为,科层制是一个依据组织目标和组织技术建构的岗位结构,在理想状态下,如果把符合资质的劳动者填补到岗位上,组织理应自动运行。这使人们很容易想到泰勒制(泰勒,2012)。如果把韦伯的科层制和泰勒的科学管理原则放在一起,随即会产生一幅人与机器共同工作的工厂图景:一个依照设计顺利运行的生产体系。 显然,这是机器社会,不是人类社会。科层制对人类理性的理想类型也因此遭遇众多挑战,主要发达国家的学者都对科层制进行过批判与反思(布劳、梅耶,2001)。尽管如此,人们也不得不承认,科层制抓住了人类工厂制的本质:依照岗位组织起来的协作结构,让参与其中的人形成一个有明确职责和身份边界的组织化群体,是发挥人类力量的有效方式。虽然没有一个组织能完美套用韦伯科层制的理想类型,可具有科层制本质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依然是人们最常见的组织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