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对创新绩效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向东(1970- ),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财务会计,公司治理;余玉苗,通信作者(1965- ),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财务会计,公司治理。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研究与发展管理

内容提要:

在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背景下,本文手工收集了制造业国有上市公司2008-2016年非国有股东的股份持有与人员委派等相关数据,从股权结构和高层治理两个层面系统研究了非国有股东参与对国有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非国有股东股权结构参与能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绩效,而非国有股东高层治理参与在非国有股东股权结构参与促进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中具有中介效应。进一步研究揭示,非国有股东参与对国有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效应主要来源于经理人观,而非政治观。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2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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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04-8308(2020)05-0152-14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早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SOLOW[1]就提出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是创新,而不是资本;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管理学家PORTER[2]认为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上有效竞争,必须不断创新,提升竞争优势。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并提出要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指出,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必须切实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而企业作为主要的创新主体,其创新绩效对于提升国家整体的创新水平至关重要[3]。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一直发挥着主导力量,理应在我国创新体系建设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国家统计局2017年全国企业创新调查结果显示,国有企业创新存在活跃度和投入水平相对偏低、创新成效和层次相对不足等问题,无论是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占比、研发投入强度,还是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的新颖度,国有企业都明显低于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也低于其他企业的平均水平①。在目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浪潮中如何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绩效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目前,学者从产业效率[4]、风险承担[5]、投资效率[6]、公司绩效[7-8]、内部控制质量[9]、薪酬业绩敏感性[10]等方面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经济后果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研究还比较少,已有研究局限于从股权结构层面[11-16]或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角度[17-19]考察和分析问题,并未深入考察处于非控股地位的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管(董监高)参与国有企业高层治理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问题。本文从股权结构和高层治理两个层面研究非国有资本的引入对国有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并创新性地研究非国有股东高层治理参与在非国有股东股权结构参与促进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中的中介效应。本文的研究结果为国有企业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企业创新绩效,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1 文献回顾

      1.1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创新绩效

      学术界已经从多种视角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经济后果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例如,在产业效率上,民营化企业比原国有企业有明显优势[4]。在风险承担上,出让国有股权可以增强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5]。在投资效率上,原国有企业留存的政策性负担或者政治依附降低了民营化企业的投资效率[6]。在公司绩效上,国有和民营股东共同持股形成的混合所有型股权结构能够起到提高公司绩效的作用[7-8]。在内部控制质量上,非国有股东在企业高层治理层面的参与能显著改善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9]。在薪酬业绩敏感性上,非国有股东向国有企业委派高管能够改善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业绩敏感性[10]。上述研究结果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优化企业股权结构,提高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作用,能够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同时这些学者也比较深入地探讨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存在的行为博弈[20]、机构投资者持股[21]、高管跨体制联结[22]、最优国有产权比重[23]、改革动力和阻力[24],以及政府放权意愿[25]等具体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总之,上述研究表明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尽管还存在过度监督、不同产权性质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以及企业文化冲突与融合等现实难题[3,7],这些难题需要在今后的改革实践中充分考虑并逐步解决。

      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影响方面的研究目前还不够深入。一方面,局限于从企业股权结构层面研究问题。例如,周黎安和罗凯[11]认为非国有企业的创新与企业规模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李春涛和宋敏[12]发现国有产权降低了薪酬激励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温军和冯根福[13]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动,但是抑制了国有企业的企业创新;李文贵和余明桂[14]揭示非国有股权能有效促进民营化企业的企业创新;江轩宇[15]发现金字塔层级对地方国企的企业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李姝等[16]研究了股东大会的投票数据,认为相对于国有企业,非控股股东参与企业决策的积极性更能够促进非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这类研究仅从企业性质、股权比例或股权层级等股权结构层面考察和分析问题。另一方面,局限于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角度研究问题。例如,鲁桐和党印[17]发现在资本密集型的国有企业中,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企业的研发投入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文雯等[18]认为国有企业的企业创新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负面影响比非国有企业更为严重;徐伟等[19]发现国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激励机制、控制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企业的创新投入有着不同的作用效果,前两种机制产生促进作用,而后者则产生抑制作用。这类研究仅从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等角度考察和分析问题。因此,关于处于非控股地位的非国有股东委派董监高如何参与国有企业的高层治理,以及国有企业高层治理结构随之调整后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等问题,目前的研究还鲜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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