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董事:“咨询”、“监督”还是“决策”?

作者简介:
王言,男,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企业并购重组、公司金融与财务;周绍妮(通讯作者),女,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企业并购重组、公司财务管理,email:snzhou@bjtu.edu.cn;宋夏子,北京交通大学 a.经济管理学院,b.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北京 100044)。

原文出处: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以中国2015-2017年沪深A股国企和民企作为研究样本,实证研究独立董事咨询、监督和决策3项职能的效用以及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所占比例、薪酬水平、年龄和异地化程度等特征对独立董事职能发挥的调节作用,并利用替代检验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发挥效果明显,咨询和决策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独立董事占比和薪酬都不能对独立董事职能的发挥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民企独立董事年龄越大越有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而国企独立董事年龄较大有利于决策职能的发挥;独立董事异地化程度越严重越不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因此,应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咨询、监督和决策3项职能,使其有法可依,加强咨询和决策职能的发挥力度;建立一套完善的独立董事选人用人机制和标准薪酬考核体系,以达到对独立董事的激励作用;重点聘用年龄较大且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本地独立董事。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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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06(2019)04-0079-14

       一、引言

       中国独立董事已经逐渐成为董事会重要的一员,独立董事又被称之为“外来董事”,可以为公司带来新资源。然而,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究竟是扮演“咨询者”“监督者”还是“决策者”的角色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歧义。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1年8月21日)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1日)中都要求独立董事应独立发表意见。《指导意见》中关于赋予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以及《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中赋予证券公司的独立董事的部分职权,都体现着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发挥咨询和监督职能。同时,《指导意见》还要求独立董事应认真履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具有相关知识背景,表明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应发挥决策职能。然而,很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现实中职能发挥作用并不理想,独立董事究竟发挥了怎样的职能?“咨询”“监督”还是“决策”?各项职能发挥有什么效果?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仍然有待检验。

       有关独立董事的咨询职能,已有文献做出了诸多相关研究,认为独立董事发挥了咨询职能。Adams和Ferreira[1](2007)提出了“管理友好”董事会的概念,认为在这种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主要是发挥咨询职能。Coles和Daniel[2](2008)重新审视了企业价值与董事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发现复杂的公司比简单的公司有更大的咨询建议要求,需要更多的独立董事。中国学者通过对独立董事知识背景进行研究,发现精通银行业务的独立董事咨询职能发挥较好(刘浩等[3],2012),有学术背景的独立董事在研发投资上具有咨询的作用(沈艺峰等[4],2016),上市公司聘请法律独立董事的主要动因在于咨询(何威风和刘巍[5],2017)。还有学者通过研究独立董事网络特性,发现独立董事联结可以更好地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万良勇和胡璟[6],2014)。叶青等[7](2016)对独立董事身份特征进行细分,发现官员独立董事比一般独立董事咨询职能发挥较差,认为官员独董的价值主要是资源获取。

       有关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国外学者主要从两类代理问题说明独立董事发挥了监督职能。第一类是对股东和管理层合谋的监督,Fama和Jensen[8](1983)认为独立董事出于对自身商誉的考量,进入董事会将抑制董事和经理的合谋行为而发挥监督作用。Adams et al.[9](2010)认为发挥监督职能最重要的途径是对管理层特别是CEO的聘用、解聘和评价。第二类是对大股东和小股东冲突的监督,主要是遏制大股东剥削小股东(Cheung et al.[10],2006)。国内学者针对独立董事发挥监督职能的不同视角进行研究。宁向东和张颖[11](2012)研究发现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的私人关系会对监督产生负向影响。还有学者发现从业经历不同、专业背景不同的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掏空问题具有监督功能(王凯等[12],2016)。

       有关独立董事的决策职能,目前相比咨询、监督职能而言,决策职能研究文献较少,但仍然充分肯定了独立董事发挥了决策作用。Moss[13](1982)认为通过独立董事提供的决策知识能减轻董事会做出决策的压力。唐清泉[14](2005)提出了独立董事具有决策效应、风险回避效应和花瓶效应。Adams和Ferreira[1](2007)认为独立董事兼有监督和决策参与角色,而后Adams[15](2009)认为独立董事拥有更多决策权时,他们的监督作用不那么重要。张先治和贾兴飞[16](2015)研究表明,CEO信息分享能够提升独立董事的决策参与质量。谢志华等[17](2016)认为独立董事是决策者而不是监督者,要在董事会中建立决策制衡机制。

       总的来说,就目前现有的独立董事职能研究来看,大多是研究独立董事咨询、监督或决策的单项职能,很少对独立董事的两项职能进行双重研究,3项职能一同研究至今还未曾有过。基于中国独立董事基本职能是咨询、监督还是决策抑或是同时具备3项职能未能得到统一定论,也不能明确地体现独立董事是如何发挥职能的,职能发挥效果众说纷纭。本文正是基于此考虑,主要研究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效用及独立董事特征的调节作用,使用沪市A股公司全样本大数据研究独立董事的功能定位以及履职情况,对独立董事效用发挥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独立董事职能与公司业绩

       1.独立董事咨询职能与公司业绩

       已有文献从不同视角研究了独立董事咨询与业绩的关系。孙艳梅[18](2015)认为较强的独董咨询能力有助于降低企业的非效率投资行为,进而提升了公司价值。当主并公司拥有来自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异地独董咨询时,异地并购的效率显著更高(刘春等[19],2015)。梁雯[20](2018)也研究了并购独董咨询问题,网络中心度越高的独董能够提供更多的并购咨询建议,并购绩效越好。李莉等[21](2018)研究发现聘请高校独董咨询能够为民营上市公司带来更高的绩效。由此可以看出,之前学者主要是基于某类独立董事的研究,全样本下的独立董事研究较少,因此提出:

       H1:独立董事咨询和公司业绩正相关。

       2.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与公司业绩

       有关独立董事监督与公司业绩的研究。国外学者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进行提议,这可以使内部审计得到强化,并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证(Beasley[22],1996)。研究表明,独立董事能够有效监督CEO从而提成公司绩效(刘诚和杨继东[23],2013)。总之,以往研究独董监督职能集中于独立董事所在社会关系网络的微观层面,大样本实证研究较少,故本文以沪深A股全样本大数据研究独立董事监督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仍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因此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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