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金融投资行为会传染其他企业吗?

作者简介:
李馨子,牛煜皓,中央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北京 100081; 张修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学院,北京 100029 李馨子(1987- ),女,江苏盐城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公司财务。 张修平,通讯作者。

原文出处:
中国软科学

内容提要:

以2009-2015年A股国有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了企业集团内公司的金融投资行为是否具有传染效应。研究发现,当集团内某一成员企业的金融投资水平大幅上升时,之后年度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的金融投资会显著增加;当被传染企业的业绩考核压力较大或主业业绩下滑时,上述传染效应会更加明显。进一步分析表明,上述传染效应主要发生在内外部监督较弱的集团成员企业。本文的研究结论为更加全面地评价国有企业财务行为和业绩考核制度提供了经验证据。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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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566(2019)07-0102-09

       修回日期:2019-05-20

       一、引言

       企业集团作为“同一管理权威下一组公司的集合”,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将多个独立经营的企业联系在一起,成为新兴市场中相当流行的组织形式[1-3]。在中国,企业集团总收入占GDP的比重高达86.57%,资本市场中隶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比例超过70%。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注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各项决策的关联关系。黄俊等(2013)[4]、纳鹏杰等(2017)[5]研究发现,当集团内某一企业的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或风险大幅上升时,下一年度中集团内其他企业的经营绩效也会发生下降,公司风险也会增加。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多以企业集团的形式存在。在国有企业集团形成的内部劳动力市场中,同一集团控制下的成员企业面临着相似的业绩考核标准和内部环境。而且,同一集团内的成员企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业务往来和频繁的信息交流[4],高管能够互相观察彼此的行为,这构成了互相模仿的基础和“传染”的路径。“脱实向虚”是我国经济近几年发展的重要特征。上市公司出于平滑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会将资金投向“短平快”的金融资产[6-8]。我们认为,当集团内某一企业的金融投资水平大幅上升之后,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的高管存在强烈的动机进行模仿,由此在企业集团内产生了金融投资的传染效应。

       本文以2009-2015年A股国有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当集团内某一成员企业的金融投资水平大幅上升时,之后年度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的金融投资会显著增加;当被传染企业的业绩考核压力较大或主业业绩下滑时,上述传染效应会更加明显。进一步分析表明,上述传染效应主要发生在内外部监督较弱的集团成员企业。

       本文的主要贡献有:首先,本文拓宽了传染效应的研究视角。现有学者对于传染效应的研究多关注于社会网络的视角[9],本文从企业集团此类联系更加直接和紧密的组织形式出发,扩展了传染效应的研究视角。其次,本文丰富了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制度对高管行为影响的相关文献[10]。已有关于业绩考核的研究大多考察国资委业绩考核办法对国有企业的总体影响,忽视了企业间考核办法的具体差异。由于管理体制和历史沿革等原因,不同企业集团之间不仅业绩考核制度不同,考核的执行力度和考核刚性也存在明显差异。但是在同一个企业集团内部,各个成员企业面临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环境是相同的。成员企业身处统一的企业文化和管控制度中,有利于剔除其他因素的影响,可以更准确地观察业绩考核制度对高管行为的影响。最后,本文为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制度提供了一定借鉴。本文的研究表明,业绩考核制度不仅需要考察利润总量,还应该关注利润结构,对实业利润和金融投资利润进行区分,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高管的努力程度。这对于更好地激励国企高管做强国有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之后部分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说;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第四部分是实证结果与分析;第五部分是进一步分析;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论。

       二、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说

       (一)制度背景

       为激励国企高管、提升国企价值,国资委从2003年开始颁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每隔3年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2004年,国资委推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央企负责人实施奖惩。这项办法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年度指标,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作为任期指标进行考核。2009年,国资委推行新的《暂行办法》,以经济增加值替代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年度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央企高管薪酬认定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在推行《暂行办法》之后,企业业绩与高管的薪酬和职务任免直接挂钩,一方面减轻了国企内部激励不足的代理问题,提高了国企高管的风险承担意愿[11],企业价值也得到了提升;另一方面国企高管为完成国资委的业绩考核要求,会产生盈余管理的动机[12]。2017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20家央企审计情况显示,18家央企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虚增利润202.95亿元。评估业绩考核制度的有效性不仅应该关注考核制度是否有利于业绩提升,还应该关注业绩考核制度是否引致企业高管的短期行为。本文在企业集团的框架下,检验了集团内某个企业通过金融投资提升业绩的行为是否传染了其他成员企业,为更加全面地评价国有企业财务行为和业绩考核制度提供经验证据。

       (二)研究假说

       1.企业集团金融投资的传染效应

       社会学中的传染效应指的是当个体强烈认同某一社会群体时,该社会群体中其他人的行为会对观察者的社会活动产生巨大影响,个体通过观察学习产生模仿和跟随行为[13]。现有文献大多基于社会网络的视角考察传染效应,包括连锁董事网络下公司的投资活动[14]等经济决策的传染效应,以及关联审计事务所和审计师的审计质量传染效应[15],仅有为数不多的研究考察了企业集团内部经营绩效和经营风险的传染效应[4-5]。

       集团是新兴市场中重要且广泛存在的企业组织形态。在我国外部资本、产品和劳动力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隶属同一集团的成员企业之间有着诸多方面的业务联系和信息交流,例如资金往来[16]和关联交易等[2],形成了内部资本市场。不同于连锁董事、共同审计师等社会网络的间接关联,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在业务活动方面联系更加紧密,子公司高管之间也能有更多的机会进行信息交流,由此构成了集团内企业之间互相学习、互相模仿的基础。此外,同一集团控制下成员企业有着相似的企业文化环境、管理控制体系和业绩考核标准,各个成员企业之间还存在强烈的内部竞争关系。特别是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的劳动力市场中,子公司管理者的内部晋升机会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密切相关。在相同的业绩考核制度下,为了保持自身在集团内的竞争地位,减弱来自其他成员企业的压力,子公司高管会有很强的动机模仿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的财务决策,实现业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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