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存在之谜:基于企业微观因素的实证解释

——来自2015年“中国企业-员工匹配调查”(CEES)的经验证据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虹,胡德状,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宏观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原文出处:
宏观质量研究

内容提要:

“僵尸企业”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抑制了“创造性破坏”机制作用的发挥,并容易诱发系统性的经济风险。探寻“僵尸企业”形成的微观因素,对于加快清退“僵尸企业”,促进新常态下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文章运用2015年“中国企业-员工匹配调查”(CEES)数据,从企业微观因素出发对“僵尸企业”现象存在的微观机制进行了逻辑自洽的实证解释。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PSM),文章发现“僵尸企业”的产品质量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与企业家精神显著低于“非僵尸企业”,匹配后参与者平均效应(ATT)分别处于-8.3%~-7.2%、-16.3%~-11.2%、-26.9%~-20.6%之间,并满足因果推断的统计要求。这表明,除财政补贴、金融救助等外部宏观因素外,企业内部微观因素也是造成“僵尸企业”形成的重要原因。研究建议,从根本上清除“僵尸企业”应注重企业内部微观因素的改善。具体来讲,政府应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有效激发企业质量创新的内生动力;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企业家精神的优胜劣汰,引导生产性、创新性企业家精神的培育。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6 年 06 期

字号:

       DOI:10.13948/j.cnki.hgzlyj.2016.01.002

       一、引言

       近年来,产能过剩作为当前中国最为重要的宏观经济风险之一已经成为普遍共识。现有文献测算结果表明,2001~2011年中国工业产能利用率平均为69.3%,以2008年为分界点,之前基本呈现上升趋势,2008年以来则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董敏杰、梁泳梅、张其仔,2015)。对于部分行业而言,产能过剩压力尤为明显。截至2015年12月,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石油、石化、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等8大行业的生产价格指数(PPI)已连续40个月呈现负增长状态,对整个工业PPI的下降贡献超过70%①。由于产能过剩对于宏观经济波动、要素配置扭曲等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程俊杰、刘志彪,2014),“去产能”作为2016年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获得了来自政策决策层和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为化解我国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清退“僵尸企业”至关重要。

       所谓“僵尸企业”(Zombie Firms),是指那些丧失自我修复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本应退出市场,但由于政府补贴、银行续贷等非市场因素而得以生存的企业(Caballero et al.,2008;Hoshi,2006)。目前,我国“僵尸企业”现象较为严重。根据公开披露数据显示,仅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每股收益连续3年为负作为标准,在我国沪深两市上市的2802家企业中,沦为“僵尸企业”的公司共计266家,占全部上市企业总数的9.5%②。对于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严重的行业而言,“僵尸企业”所占比例则超过20%。然而,根据经济学的一般理解,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条件下,“僵尸企业”的状态并不稳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会在陷入长期亏损状态时理性选择退出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市场竞争将最终消除“僵尸企业”并使市场供求重新处于均衡。因此,即使考虑到生产要素的调整成本和专用性问题(Stiglitz,1999;Spence,1977;Barzel,1970),企业除面对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所造成的短期亏损而无需退出之外,长期来看这种多年亏损而不退出的“僵尸企业”现象并不符合理性经济人的理论假定。

       那么,对于我国而言,究竟是什么造成了市场主体长期亏损而又难以正常退出的“僵尸企业”现象?“僵尸企业”具有怎样的存在基础?对上述问题,国内外现有文献主要从外部宏观因素出发,基于市场退出障碍角度进行研究。一方面,部分文献认为:政府对企业的强制性干预是造成大量长期亏损企业难以正常退出的重要原因。考虑到地方政府对于财政收入的自利性动机,大量企业经营困难而申请或退出市场将会造成短期内市场主体的减少,从而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与增长产生较大压力。同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僵尸企业”的快速退出将造成短期内失业劳动力数量的上升,对社会稳定将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基于上述因素,地方政府对于“僵尸企业”往往存在“父爱主义”的财政补贴行为(曹建海,2001;Kane,2010;王立国、高越青,2014)。另一方面,“僵尸企业”由于长期亏损,其对于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考虑到“僵尸企业”的快速退出将造成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大量涌现,通过金融机构的传导机制,“僵尸企业”将诱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因此,出于防范系统性经济风险的考虑,政府的货币部门也倾向于本能地干预正常的信贷市场,帮助那些他们认为可能引起系统性经济风险的重要企业获得信贷支持,使那些资不抵债的企业仍能在市场存活(Peek and Rosengren,2005;Caballero et al.,2008)。尽管上述政策性干预措施能够在短期内起到稳定财政收入、降低失业率和缓解系统性经济风险的一定效果,但是政府“看得见的手”对于正常市场竞争的激励扭曲作用,将对长期经济投入-产出效率的改善、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经济增长的停滞。目前,围绕日本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长期经济增长停滞”现象,较多国外文献从实证角度研究了政府对于“僵尸企业”的财政和金融救助对日本经济长期增长的阻滞作用(Okamura,2011;Fukuda,2011;Hoshi,2006;Barseghyan,2010;Ahearne and Shinada,2005)。

       尽管现有文献从市场退出障碍角度对“僵尸企业”的存在机理进行了大量研究,但是上述文献仅考虑了“僵尸企业”形成的外部宏观政策因素,对于“僵尸企业”现象涌现的内部微观因素并未展开深入研究。实际上,正是因为大量企业经营绩效的长期低下,才诱致了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行为对其进行政策性救助,并最终造成“僵尸企业”现象。对于“僵尸企业”现象的内部微观因素的研究,将进一步完善并丰富国内外学界对于“僵尸企业”存在之谜的理论认知。基于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本文的一个理论猜测是:新常态下企业在产品质量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家精神等内部因素上的结构性问题,有可能是引致“僵尸企业”现象之所以存在的深层次微观原因。

       第一,产品质量能力低下可能是导致部分企业成为“僵尸企业”的重要微观因素。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对发达经济体前沿技术的模仿与追赶,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微观企业对于未来市场获利机会的选择,容易出现“英雄所见略同”的共识,从而引发我国经济集群式、潮涌式投资行为的出现(林毅夫等,2010)。表现在产品供给上,这种“潮涌式”的投资行为呈现出模仿型技术进步、同质化数量扩张、低价格市场竞争等特点。在要素成本的比较优势以及市场需求的广阔空间尚存的时代,“潮涌投资”并不会造成过度竞争与企业经营绩效低下,但随着我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发展阶段,这种模式对企业经营绩效产生不利影响。这是因为,随着要素成本的快速上升和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的基本结束③,基于模仿型的技术进步将产生大量的同质化竞争产品,其与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的质量需求存在日益突出的不匹配问题。由于不完全信息和路径依赖的存在,部分企业未能从“潮涌投资”的增长路径转型到“质量创新”的发展阶段(李唐,2016),从而造成产品质量无法满足市场的有效需求,因而出现经营绩效下降乃至长期亏损,并有可能造成“僵尸企业”现象。

       第二,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或是造成“僵尸企业”形成的重要微观因素。产品能力低下的背后往往反映了企业原发型、内生性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呈现出明显的规模要素驱动的速度型增长特征,有形资本和劳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过高,而人力资本、技术进步与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偏低,经济增长以大量的物质消耗和劳动投入为代价(程虹,2014)。在经济增长的初期,企业可以通过发达国家与地区的技术外溢以及学习效应获得快速地增长,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与发达国家与地区的技术差距不断缩小,企业通过模仿学习所获得的边际收益将不断处于递减趋势,并最终产生发展瓶颈。一方面,企业过度地依赖技术引进,先天技术创新能力与意识不足,其以技术模仿吸收、低要素成本的“后发优势”将逐渐转化为“后发劣势”(杨小凯,2003;Benhabib等,2014);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不完备、信息不对称以及非充分竞争等,创新主体容易陷入博弈困境,使技术创新处于停滞状态(张小蒂、李风华,2001)。技术创新的不足制约了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以及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Grossman and Helpman,1991),使企业无法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以及形成差异化的质量竞争优势,进而导致企业经营绩效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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