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合作制的对话

——访国家工商局研究中心李德伟博士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培英 本报记者

原文出处:
经济参考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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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德伟博士现为国家工商局研究中心副主任,多年来从事“改革与开发、宏观调控、城市管理与规划、行政管理、企业改革”等课题的研究,曾撰写过400万字的论文、著作。他在1986 年就提出“泛股制”理论及实施方案,赴湖南、四川等地试点并获成功。近日,本报记者就股份合作制问题专题采访了李博士。

      问:股份合作制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曾一度引起争议,至今仍有人认为它不符合现代西方经济理论规范。然而,你在10年前就认为,这种“不规范”的股份合作制将按照自己的规律随着改革的深化而不断发展。你的根据是什么?

      答:10多年前,我们就认为,股份合作制是适合中国国情,能协调劳资关系的合理形式,并将股份合作制进一步推进、完善到“泛股制”;认为它既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吸收国际上企业体制发展最新趋势,如利润共享制、职工股权计划、人力资本理论的结果。随着改革的深化,它将成为一种兼容国内外企业体制发展最新趋势的,适合中国具体环境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

      70年代以来,国际上兴起了一股经济体制改革和调整的趋势。在这一世界性的潮流中,各国经常是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一些适应现代化经济建设共同特点的新趋势逐步为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尽管如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与西方国家的经济调整仍有一个显著区别,这就是,前者是对以国有经济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而西方国家则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进行调整。这个区别对不同国家的经济体制演变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上述区别在中国造成的直接结果是,由于传统社会主义已经通过建立公有制,消灭私有制,解决了劳动者与资本家的矛盾。尽管这种公有制在经济效益上并不理想,但由于克服了私有制的阻力,这就为进一步探索更合理的所有制形式提供了基本条件,而这种条件在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已为西方国家试图改革其经济体制的经济学家发现。例如,提出“分享经济”的美国经济学家M ·魏茨曼在谈到如何实现资本主义条件下厂商与工人分享利润时指出,只有由政府出面组织大量厂商同时实行分享经济制度,否则,出资方一般不会主动地与职工分享利润,而且,只有少数企业实行分享制,并不能体现出它的优越性。由于这些原因,在西方国家,分享经济的建立比中国困难得多。上述困难对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存在的,由于没有私有制的阻力,从公有制经济出发的改革通常将保证劳动者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具有分享经济因素的、强调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经济组织形式,如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问:股份合作制的优越性看来很明显,你能否说说它的实质是什么?

      答:股份合作制的基本性质是劳资联合。它是一种以资金、设备、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作为股份,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形式。从实地考察看,目前最为典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按股份制原则进行组织,但通过对资金、设备、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股份化后形成的一种广义的股份制。在这一意义上,它不是一种初级形态的、不规范的股份制,而是一种新型的股份制,类似于西方国家流行的职工股权计划或利润分享制。

      显然,合作社与股份制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阶段的产物。按国际公认的合作社组织原则(即“罗齐代尔”原则),合作社是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劳动者必须提供一定量的股金才能入社劳动,获取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出资入股,劳资身份合一,实现劳动联合是合作社的典型特征。而股份制是商品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后的产物,这是原始产权与法人产权相分离的企业组织形式。实行股份制的目的之一是实现资产的联合,而不是像合作社那样以出资作为实现劳动联合的条件。在股份制下,持股者不必成为企业的劳动者参与劳动。此外,合作社一般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而股份制条件下,尽管各出资者拥有各自出资资产的产权,但这种产权已变成证券形式,持股人只能转让股票,而不能从公司资产中取走属于他的那一份资产。当然,在股份制企业中,尽管法人(即公司)拥有整体资产,谁也无法对其分割,但就产权归属而言,产权可量化到人。最后,合作社与股份制的区别还表现在封闭性与开放性上。合作社集资入股,能调动劳动者关心企业的兴趣,但它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封闭性。由于只限于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强调劳资合一,这就排除了来自社会的资本流入,不利于经济规模的扩大。股份制企业优越于合作社或集体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开放性,具有迅速地、无限地动员社会资金的功能,有利于规模经济的发展。

      综合地看,股份合作制是兼有股份制与合作制因素的经济组织。其股份制因素主要体现在:第一,企业资产实行股份化,并向股东颁发了股份证书,企业产权归属于投资入股的股东;第二,按股份多少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第三,企业税后利润按股分配,经营者的目标是追求更多的资产收益;第四,并非所有出资者都参与企业生产劳动,企业内也存在一些非股东的雇佣劳动。其合作制因素主要体现在:企业主体由带资参加联合的劳动者组成,劳动者参与经营管理,企业税后利润的一部分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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