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改制试点总体上已进入实施运作阶段 截止1996年底,在所调查的152个试点企业中, 处在方案设计阶段的8个,占5.3%;已完成方案设计处在方案待批阶段的13个,占8.6 %;方案已批,公司尚未注册登记的26个,占17.1%;方案已批,公司也已注册登记的105个,占69.1%。 这表明河北省试点企业的改制工作虽发展不够平衡,但总体上已进入了实施运作阶段。 (二)公司制框架基本形成,企业管理得到加强 调查显示,试点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和试点方案确定的财产组织形式进行了公司制改造,并依法建立起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初步形成了权责分明、团结协作、相互制衡的领导体制。到1996年底,河北省152个被调查的试点企业, 按财产组织形式分,有132个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造,占被调查总数的86.85%。其中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29个,占19.1%;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多元投资主体)27个,占17.8%;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76个,占50.0%。没有实行公司制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分别为16个和4个, 分别占被调查总数的10.5%和2.6%。如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天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省定21户大型支柱性集团核心企业,石家庄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省重点联系企业,石家庄国际大厦、神威药业、启新水泥等16户一般试点企业,都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从企业管理情况看,建立了产品质量责任跟踪制度的企业144 个,占被调查总数的94.7%;有奖惩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的企业126个, 占82.9%,有关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企业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企业的用工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总经理的职权范围明显扩大 调查显示,在152个被调查试点企业中, 企业职工已没有干部与工人之别的企业为102个,占试点企业总数的67.1%,达三分之二。 这说明试点企业用工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从企业总经理能够行使职权的情况看,能够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等七项职权的136个,占被调查总数的89.5%。 能行使以上六项职权的137个,占90.1%;能行使以上五项职权的146个,占96.1%;能行使以上四项职权的147个,占96.7%;能行使以上三项职权的148个,占97.4%;能行使以上两项职权的149个,占98.0%。这说明, 随着试点企业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一改过去不管大、小事都需集体讨论研究的传统方式,企业经理(厂长)负责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落实。 (四)“新三会”开始建立,企业权力落实情况较好 调查显示,在152个被调查的试点企业中,成立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代表大会的企业47个,占被调查试点企业总数的30.9%;成立董事会、监事会的企业103个,占67.8%;仅成立董事会的企业124 个, 占81.6%。这说明“新三会”开始建立,保证企业顺利发展的企业约束制衡机制即将形成。从企业权力落实情况看,企业选用中层领导不需经政府部门批准的148个,占被调查试点企业的97.4%; 企业裁减富余人员,不经政府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的123个,占80.9%; 企业自己能作出重大投资决策的112个,占73.7%。这说明企业自主决策、 自主经营的权力在不断扩大,各方面的权力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五)优化组合程度不断提高,双分工作初见成效 随着企业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企业科技含量、人员优化组合程度的不断提高及职工的正常增长,企业富余人员不断增加。截止1996年底,河北省152家被调查的试点企业富余人员为30523人, 比上年增长44.0%。分流富余人员为20445人,其中,安排到其他单位的3326人, 占分流富余人员数的16.3%;下岗培训的4182人,占20.5%;提前退休的6438人,占31.5%;待业的6499人,占31.8%。从分离社会性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等)进展情况看,分离机构为60个,其中,政府接收的单位数为21个, 占分离机构总数的35.0 %。 分离机构中的分流人数为2552人,占总分流人数的12.5%。 调查表明,通过近三年的试点,企业的改制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从这次各试点企业负责人对试点企业经营状况和效果的总体评价看,认为效果很好的有15个,占被调查试点企业的9.9%;效果较好的68个, 占44.7%;认为效果一般的有36个,占23.7%;认为尚未见效的25个,占16.5%;未作回答的还有8个,占5.3%。这说明企业改制试点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仍旧任重而道远。 试点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试点企业改制工作虽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试点工作虽已展开,但进展缓慢 企业从确定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时间看,1994年以前6个, 占被调查试点企业的3.9%;1994年确定的41个,占27.0%;1995 年确定的67个,占44.1%;1996年确定的38个,占25.0%。从《试点方案》批复的时间看,1994年以前批复的4个,占被调查试点企业的2.6%;1994年批复的12个,占7.9%;1995年批复的57个,占37.5%;1996 年批复的58个,占38.2%。从改制后的公司注册登记时间看,1994年以前注册登记的6个,占被调查试点企业的3.9%;1994年注册登记的20个, 占13.2%;1995年注册登记的21个,占13.8%;1996年注册登记的47个,占30.9%。从目前企业改制所处阶段看,处在方案设计、方案待批、方案已批尚未工商注册登记、已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别为5.3%、8.5 %、17.1%和69.1%。可见,试点工作虽已开展,但进展缓慢,发展也很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