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的反思与重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红军(1977- ),男,湖南郴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研究领域是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成长,E-mail:xiaohjxiaohj@hotmail.com(北京 100836);许英杰(1986- ),男,河南鹿邑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是企业跨国经营与社会责任,E-mail:yingjiexu@foxmail.com(北京 102488)。

原文出处:
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不仅是微观层面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且也已经成为宏观层面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的关键机制。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界,都已经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根据理论基础和操作方式的差异,本文将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归纳为“三重底线”模式、“金字塔”模式、“利益相关方”模式、“主要议题”模式、“交叉复合”模式和“单一替代”模式六种模式,对每一种模式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回顾,深入剖析了每一种模式的优点与缺陷。结果发现,这些模式往往存在理论基础薄弱甚至严重片面性、评价体系值得商榷甚至出现明显误导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进行重构,并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钻石模型”模式。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理论基础应从传统的工具理性观向现代性综合价值创造观转变,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应从现有的经验主义和规范主义模式向一体化模式转变。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5 年 02 期

字号:

      定义、检验、实践和评价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四大基本领域。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不仅是微观层面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且也已经成为宏观层面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的关键机制。无论是学术上长期以来对企业社会责任正当性或宏观效应的实证研究,还是实践中对特定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开展监测与管理,抑或是从治理视角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责任状况进行把控,都深受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的影响。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重要领域即企业社会绩效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关系的探讨之所以被Griffin & Mahon(1997)称为“一场活生生的战争”,大量的实证研究结论之间存在相互冲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一个全面和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Ruf等,2001)。众多机构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进行评级或排名之所以饱受争议,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其所采用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遭到诟病。正如Chatterji & Levine(2005)所认为的,尽管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已经变得流行,但迄今为止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内容与方式依然没有形成共识。一个理论上严谨,方法上全面、客观、一致,同时具有内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方法还只是一个理想(沈洪涛、沈艺峰,2007),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作用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对已有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进行审视并重新建构。进一步来看,根据理论基础和操作方式的差异,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可以归纳为六种模式:“三重底线”模式、“金字塔”模式、“利益相关方”模式、“主要议题”模式、“交叉复合”模式和“单一替代”模式。

      一、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三重底线”模式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三重底线”模式是以Elkington(1997)提出的“三重底线”理论为基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活动。“三重底线”就是经济底线、环境底线和社会底线,意指企业必须履行最基本的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对“三重底线”理论应用的遵循程度,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三重底线”模式可以分为完全的“三重底线”模式和改进的“三重底线”模式,前者是指完全按照最基本的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三个方面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后者是指在“三重底线”责任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辅助性维度来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1.“三重底线”模式的研究回顾

      从完全的“三重底线”模式来看,最具代表性的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在《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中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通常也被用作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根据GRI(2013)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版),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具体标准信息披露)体系应涵盖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方面的指标体系,其中经济方面包括4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环境方面包括12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社会方面包括劳工实践和体面工作、人权、社会、产品责任4个子类共48个具体指标。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DJSI)也是完全按照“三重底线”理论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这一指数从经济维度、环境维度和社会维度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每个维度下均设有指标和次级指标。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2006)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评价体系与标准》中,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三个维度。白睿洁(2013)也基于“三重底线”理论,从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三个方面构建了综合评价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三级评价体系。从改进的“三重底线”模式来看,最具代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是黄群慧等(2009)提出的基于“四位一体”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型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结合了中国国情,以“三重底线”理论为基础,以责任管理为核心,以市场责任(经济责任)为基础,以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为两翼。吴炜、袁翰林(2012)也在商业银行的特殊行业情境下,构建了改进型“三重底线”模式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型,并从“管理维度、经济维度、社会维度、环境维度”四个方面构建了中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2.“三重底线”模式的审视与反思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三重底线”模式具有四个方面的优点:一是评价内容的全面性。这一模式从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三个基本维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全面涉及了企业社会责任所强调的经济影响、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较好地反映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多维性(Servaes & Tamayo,2013)。二是评价维度的清晰性。这一模式中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三个基本维度采取了一致性的选择标准,相互之间满足“独立性”要求,界限非常清晰,由此使得这种模式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容易理解。三是责任要素的权衡性。“三重底线”理论的核心是强调企业应平衡履行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不能因为履行某一项责任而造成另一项责任的缺失,企业在某一项责任上的行动和绩效应考虑是否会危害企业在其他责任要素上的绩效,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应是企业在各责任要素上的绩效之和(综合绩效),负责任的企业应是综合绩效最优而非仅仅在某个责任要素上绩效最优的企业。以“三重底线”模型为基础的这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能够较好地将企业社会责任要素的权衡性体现出来,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对综合绩效的强调。四是评价体系的开放性。随着基于“三重底线”模型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黄群慧等,2009)等社会责任内容不断引入,从而形成改进型的“三重底线”评价模式,体现了这一模式具有开放性特征。

      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三重底线”模式也存在四个方面的明显缺陷:一是底线思维的局限性。“三重底线”理论强调企业的运营行为应满足经济底线、环境底线和社会底线,但企业社会责任不但要求企业履行底线责任,而且应该承担价值创造责任。这一模式对满足底线要求的强调,很大程度上会忽视企业的价值创造功能和绩效。二是底线分解的质疑性。“底线”只有一条(Pava,2007),但“三重底线”模型将底线分解为三个方面,这一划分可能容易导致歧义,具有逻辑上的不一致性。三是涵盖内容的宽泛性。这一模式持有一种更为宽泛的企业社会责任观点,它不仅要求企业向那些具有直接的、交易性关系的利益相关方负责,而且还要求企业向当地社区以及政府等更加宽泛的利益相关方负责,这对于深陷经济主导型思维方式的管理者来说,不仅是复杂的,而且也是具有挑战性的(Hubbard,2009)。四是责任对象的不明确性。“三重底线”模型虽然回答了企业应该履行哪些社会责任,但并没有回答“企业应该为谁承担责任”,而这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和实践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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