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权力集中度、核心企业治理与网络稳定

作者简介:
谢永平(1972- ),男,陕西西安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技术创新网络与战略管理(西安 710071);党兴华,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西安 710054);孙永磊,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内容提要:

技术创新网络治理以及核心企业在技术创新网络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一直是学者们的研究热点。随着更广泛、更复杂的合作研发活动的深入开展,网络中的知识权力开始受到关注。在技术创新网络的背景下,从理论上分析了技术创新网络知识权力及其分布、核心企业运用知识权力进行网络治理的主要方式以及创新网络稳定性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理论模型及相关假设。实证结果表明:知识权力集中度与网络稳定呈倒U型关系,与强制式治理正相关,与协商式治理负相关;强制式治理与网络稳定呈倒U型关系,而协商式治理与网络稳定正相关。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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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当代社会经济发展中,技术创新网络已为快速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合作创新的重要组织形式。技术创新网络具有整合创新资源、获得溢出效应、突破技术障碍、减少创新风险等功能,它能有效地为企业创造一个便于技术知识分享、合作的环境,通过人员的交流、不同技术交叉、不同知识内化,将技术创新知识有效地移植到各成员企业中,进而更新或强化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因此,技术创新网络对于个体企业的创新活动而言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日益成为企业营造核心竞争力及国家创新的重要源泉。全球500强企业中几乎每家企业都建有相应的技术创新网络。著名的AIRBUS更是具有多国技术创新网络的典范,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世界知名公司如3M、GM、摩托罗拉、丰田等已经大量通过技术创新网络来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通过这种合作创新形式,这些公司在技术创新中取得了战略、技术、经济收益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显著成效。我国的华为技术公司、中联重科、大唐电信等企业在网络化合作创新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绩,如华为技术公司在硅谷的研发部门已经逐渐融入到当地的技术创新网络,使其得以学习到关于路由器等当今最为先进的相关技术,并逐渐成为我国乃至IT领域世界的领军企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创新网络、合作联盟等新型合作研发组织迅速发展,逐步成为企业的快速成长方式,虽然不乏成功的例证,但其失败率也非常之高[1]。Das和Teng(2000)详细地总结了关于联盟组织不稳定性的研究成果,显示联盟的不稳定率处于30%~50%之间[2]。陈菲琼等(2007)总结了现有的关于网络组织稳定的不同研究,结果显示,学者们普遍认为联盟组织确实存在着一个高失败率的问题,其失败率均超过50%[3]。因此,要想在全球化的竞争中充分利用这种有竞争力的组织模式,必然要面对联盟的稳定性问题。本文认为,联盟失败率如此之高的根本原因在于网络治理的失败。网络的成功取决于有效的网络治理,当代的网络组织不管具体表现形式如何,其根本的维系纽带是知识,但是,现有研究对这种以知识为纽带的新型网络组织治理方面涉及很少,难以对实践形成有效的理论指导。技术创新网络相比战略联盟而言,松散程度更高,网络稳定的问题更为突出。

      资源依赖理论表明,无论是技术创新过程,还是技术创新活动形成的成果或产品,都存在着与网络环境的资源依赖关系。企业的创新活动,事实上是企业自身主导的、吸收环境技术资源、整合企业内外部知识资源的过程。从理论上来说,嵌入在创新网络环境的每个企业都拥有自己主导的核心技术和能力。从合作创新网络出发,合作组织间是一种资源互补的关系。进一步讲,当一个企业在与其他企业进行互补的资源交换时,双方就产生了资源的依赖性[4]。资源的依赖最终会形成一种基于“相互影响”的相互依赖关系,这就是技术创新网络中的权力依赖关系。技术创新网络中,最为核心的资源就是知识,而企业间的知识资源是相互依赖的,这种依赖关系产生了企业的知识权力。权力配置是创新网络治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在创新网络中,有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诱使一些成员采取搭便车的行为、逃避责任而不是努力工作,这时,就需要相应的权力机制来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另外,创新网络在获得利益产出的同时也需要对利益进行分配,若不存在相应的权力机制,那么就可能会因为出现成员间利益分配不公平而产生冲突,影响网络的稳定。

      党兴华等(2006)认为,由于技术创新网络是一个自发的松散耦合系统,在协调合作创新网络的整体性和模块结点的独立性间矛盾的过程中,核心企业的作用值得关注[5]。Dhanaraj(2006)明确提出,在技术创新网络中,要确保价值的创造和获取,核心企业可以通过对知识移动性、创新可挪用性以及网络稳定性的协调,进而协调创新网络[6]。网络权力是指网络中节点的连接关系,使得网络能够持久稳定的存在,通常是被处于网络中心地位的企业或者企业群拥有,也就是所谓的核心企业。核心企业通过相应的知识、信息以及规范等内容去建立网络节点之间的联系,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去影响网络成员的行为,同时还可以避免网络成员机会主义以及接触网络外其他组织的行为产生,从而很好地维护了网络的稳定性。

      因此,从知识权力的视角来看,核心企业在网络治理中发挥着关键的主体作用。所以,本文从技术创新网络知识权力依赖的本质出发,探讨网络中的知识权力向核心企业的集中程度、核心企业可能采取的网络治理方式以及由此可能对网络稳定所产生的影响,揭示其内在规律。这对于把握技术创新网络治理的内在本质,更有效地开展网络治理活动,维护创新网络健康稳定运行,提高网络整体绩效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 文献回顾

      1.1 知识权力集中度

      相当多的学者认为网络组织中的关键资源是知识[7-10],特别是对于技术创新网络而言更是如此,并进行了相关研究。Savory(2009)研究了以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创新,认为这种创新高度依赖相关知识[11]。基于知识是关键资源的观点,早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学者就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了知识权力观,认为权力以知识为基础,权力的行使就是知识的运用。Rajan和Zingales(1998)提出的“对任何关键性资源的控制都是权力的一个来源”[12],从这个角度而言,网络中的企业因为拥有并控制关键性的知识资源而有能力影响其他企业的决策或者行为方式,从而促使了网络中企业知识权力的形成。Latiff和Hassan(2008)明确提出知识权力的概念,并认为知识权力来源于对各种知识的控制和支配地位[13]。Ahituv和Carmi(2007)从管理学角度基于如何应对不确定性,以权变理论为基础对信息和权力间的联系进行了探索,研究发现,一个网络中的组织单元所占有的知识量的大小和组织单元在网络中所处的位置影响着网络组织中的权力配置[14]。刘文彬和唐杰(2009)认为,知识权力是指网络组织中的个体由于具有理解内外部环境信号和处理相应产生信息的能力而获得的权力,这种能力能够在组织和相应环境条件下将信息转化为知识[15]。党兴华与张巍(2011)认为,企业的知识权力是指企业通过所拥有的知识资源而使其拥有影响其他企业行为的能力[16]。因此,本文认为,知识权力就是技术创新网络中的企业由于拥有核心知识资源及控制和支配其所拥有的关键知识资源的能力,从而对网络中其他成员所具有的控制力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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