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伴随着经济增长的同时,在我们的周围却越来越多的听到这样一些不太和谐的声音:各种各样的公司制假贩假、偷税漏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伤害劳动者权益等,这些不良现象有的是直接被执法机关查获,更多的则是被新闻媒体或网络所曝光,其社会影响不可谓不大(Zheng,2006;Luo,2006;Lübcke,Ruth,& Yim,2007)[2][3][4]。可以说,这种有碍公德、有损道德,有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不仅妨碍消费者的利益,更使相关公司的社会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在今天这样一个可以随时“用脚投票”的时代,公司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公司的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利对公司说不,①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便是不负责任的公司将会因此被利益相关者摒弃,从而被社会所淘汰。②因此,任何公司对社会责任问题的无视,只会对公司的自身发展带来不利,企业社会责任(以下简称CSR)问题因而成为政府、公司、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Lübcke et al.,2007;Qi-Jun Jiang,2007;Zheng & Chen,2006)[4][5][6]。 众所周知,企业是赢利性的组织,讲究投入产出,以利润最大化为最高宗旨。企业履行CSR,不可避免地要投入人力、物力,有时甚至要投入很大的财力。那么,能否带来相应的收益就成为企业履行CSR所要考虑的前提。一些学者认为,企业履行CSR所带来的收益并不能补偿因此而增加的成本,从而不利于财务绩效的改善。相反的,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履行CSR会有助于企业财务绩效的改善,有助于公司治理改革,并且最终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那么,企业是应该注重通过履行CSR提升经营绩效、树立品牌形象而建立良好的企业公民认同感(Bondy,Matten,& Moon,2004;Logsdon & Wood,2005;Husted & Allen,2006)[7][8][9],还是将履行CSR看作是一种负担,是一种由于投入产出失衡造成企业效率低下的原因而对CSR予以排斥?因此,更加深入的理解CSR的成本-收益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的目的是研究企业履行CSR是否会给企业带来效率上的提升?为此,本文以2008年深交所上市公司为例,首先采用DEA方法对上市公司企业效率进行整体评价;其次采用内容分析法对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程度进行衡量,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效率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总的来说,本研究的创新点有三个方面:(1)本研究将注意力集中于企业绩效的另一个维度,即企业效率,以替代以往研究经常采用的财务业绩维度;(2)考虑到财务业绩等会计指标难以反映公司的长期业绩,而且容易受到人为操纵,本研究试图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出发,将履行CSR的活动看作企业一种有形投入,并以此为标准衡量企业履行CSR的收益是否能够弥补其投入成本;(3)在研究CSR与企业效率关系的同时,分析了企业履行CSR可能受到的诸如产权结构、前一年财务绩效、行业类型、业务类型、慈善行为、董事会构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本文的结论表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企业效率水平和CSR的履行程度都还不高,企业履行CSR与企业效率呈正相关关系。本文开创性的以我国上市公司为例,从企业效率的角度研究CSR,其意义在于不仅对公司是否应该履行CSR、如何履行CSR以及CSR可能受到的诸如产权结构、前一年财务绩效、行业类型、业务类型、慈善行为、董事会构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等问题提供全新的理论支持,而且也对上市公司如何通过履行CSR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改善公司治理绩效提供了有效的经验证据。不仅如此,本研究还可以为政府管理部门开展CSR实践提供有益的应对策略。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长期以来,企业履行CSR所产生的社会绩效与企业经济绩效的相关性问题不仅受到政府、企业界的广泛关注,也是过去30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遗憾的是,虽然学者们对企业履行CSR所产生的社会绩效与企业经济绩效的相关性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但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取得广泛性的一致结论(e.g.,Aupperle,Carroll & Hatfield,1985;Waddock & Graves,1997;McWilliams & Siegel,2000;Orlitzky,2005)[11][12][13](如表1所示)。从研究结论上看,Margolis & Walsh(2003)在回顾并总结了以往CSR与公司绩效实证研究的127篇文献后,依然无法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得出一致性的结论[14]。总体来说,学术界对CSR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Margolis & Walsh,2003;Porter & Kramer,2006;McWilliams et al.2006;Branco & Rodrigue,2006)[14][15][16][17],即履行CSR有助于公司改善其财务绩效或治理绩效(Godfrey,2005)[18];另一种则认为(Friedman,1977;1978)公司的惟一社会责任就是“在法律和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增加其利润的活动”[19][20]。因此,公司履行CSR的投入势必会浪费资本和其他资源,影响其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从而间接地影响公司的利润。与那些不从事CSR活动的公司相比,这样的公司会处于竞争劣势(Aupperle et al.,19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