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理论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通过任务结构和权力关系的设计来实现组织的协调。这里有两个关键性的概念:组织结构和组织设计。组织结构(Organization structure)是指组织中相对稳定的关系和方面。它是指组织内关于规章、职务及权利关系的一套形式化系统(Formal system),它说明各项工作如何分配、谁向谁负责及内部协调机制(Jones,1995)。[1]组织内部各个成员之间的关系,例如合作、竞争和冲突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组织结构”的影响。 要安排一个合适的组织结构,就必须重视组织设计。“组织设计”(Organization design)就是组织如何建立或改变一个组织结构,使之能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组织设计往往是指在组织内作出的有关改组织应具备何种结构所进行的选择。 组织结构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手段,而目标产生于组织的总体战略,围绕着战略所进行的组织设计决定了结构。因此,组织结构与组织的总体战略、组织设计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必须相互匹配。但是,组织的战略选择与组织结构、制度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确定,却成为组织理论的一大难点。 一、战略选择视角 从某种意义上说,“战略选择理论”是在与权变理论的宿命论(Fatalism)的论战中形成的。按照权变组织理论的观点,环境决定了企业组织结构及其运作模式。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后期,一系列越来越精细的描述环境、技术、规模、结构和过程之间关系的权变模型得以创立。由于这些模型十分分散,许多具有宿命论的性质,这促使若干组织理论学者对权变理论的核心要旨提出了质疑。 “战略选择论”认为,管理者是可以对组织的“营运领域”(Domain of operations)做出某些决策,进而创造或选择环境,由此推动了组织及其运作模式的演进。也就是说,管理者可以通过积极的“战略选择”来改变组织的环境、结构及其运作模式。 事实上,对权变理论的宿命论第一个提出挑战的是美国管理史学家小阿尔弗雷德·钱德勒。钱德勒关于战略与结构之间关系(Relationship between strategy and structure)的研究,成为了“战略选择论”诞生的催化剂。钱德勒对美国100家大公司进行了考察,在追踪了这些组织长达50年的发展历程,并广泛收集历史案例资料后,他(Chandler,1962)在其所著《战略与结构:美国工业企业的历史篇章》一书中得出结论说,公司战略的变化先行于组织结构并且导致了组织结构的变化。简单的战略只要求一种简单、松散的结构形式来执行这一战略。这时,决策可以集中在一个高层管理人员手中,组织的复杂性和正规化程度都很低。当组织成长以后,它们的战略变得更有雄心,也更加复杂了。例如,追求探索战略的组织必须以创新来求生存,因此,有机式的组织能更好地适应这一战略,因为它很灵活,能保持最大的适应性。相反,防御者战略是寻求稳定性和效率性,这需要一种机械式的组织才能更好地适应。钱德勒把战略定义为“关于公司的长期目标和目的,以及为实现目标和目的所必须采取的行动方针和资源配置的决定。”钱德勒强调了战略选择对西尔斯(Sears)、罗巴克公司(Roebuck)、通用汽车公司(Ceneral Motor,简称GM)这样的商业公司的重要性,因为这些公司无法充分利用它们在其环境中察觉到的市场。为了应付这一难题,阿尔弗雷德·斯隆(Alfred Sloan)领导的通用汽车公司采用了一种多职能事业部的组织结构(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即M型结构),各事业部按照特定市场下的特定业务来划分。于是,在通用汽车公司内部划分了独立运作的雪佛莱(Chevrolet)、庞蒂亚克(Pontiac)和卡迪拉克(Cadillac)等事业部制公司,这些事业部制公司都分别拥有各自的客户群和产品价格范围,这些事业部制公司的成立应当看成是战略选择的结果。钱德勒认为,战略是先于组织机构而出现,公司应首先建立一套战略,然后摸索创建适应战略的结构,最终化为现实。[2]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这个理论作为一种生活中的现实而迅速被接受,没有一个人曾在他之前以这种方式来考虑战略问题。可以这样说,钱德勒的研究开创了战略管理领域的战略—结构—绩效范式(Strategy-structure-performance Paradigm,简称SSP Paradigm)。 钱德勒首次分析了环境——战略——组织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他(Chandler,1965)认为,为了使战略取得成功,必须具有符合战略要求的经营管理方式,他认为企业经营战略应当适应环境——满足市场需要,而组织结构又必须适应企业战略,因战略变化而变化,即“结构追随战略”。他的名言是“管理方式必须服从组织战略”、“战略决定组织结构”。钱德勒认为,战略虽然无误,但因经营管理方式与战略不相适应,因而遭致失败的企业,还是很多的。如果最高管理层对组织的战略作出重大调整,那么就必须修改组织结构,以此来适应和支持战略的变革。[3]钱德勒以实例说明了在一些组织内,如通用汽车公司(GM)、杜邦公司(Du Pont)、标准石油公司(Standard Oil)以及西尔斯公司等大型公司是怎样建立起一种多部门结构,即M型结构的。钱德勒(Chandler,1962)强调,M型结构的大型组织的基层公司或经营单位非常灵活并提供明确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同时通过部门与总公司之间联系,相互协调,推动整个集团或公司向实现其战略目标迈进。[2]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托马斯·哈蒙德(Hammond,1994)在解读钱德勒的观点时指出,钱德勒所表明的其实就是企业组织高层管理者选择一种能够使其实施选定战略的组织结构形式。也就是说,钱德勒的观点隐含着战略选择观(Strategic choice view)。[4] 英国管理学家约翰·柴尔德(Child,1972)将钱德勒的论点又向前推动了一步,他第一个提出“战略选择”(Strategic choice)这个概念。柴尔德认为,权变理论是错误的,因为它忽略了有权力改变或支配组织人员的选择。他发现,组织内部的政治决定组织所选择的结构形式、组织对环境特征的驾驭能力以及对相关性能和标准的确定方法。内部政治本身依赖于组织内部存在的权力结构,这就说明了结构产生结构。柴尔德指出,管理人员会采取行动界定或操纵其组织领域,因此,可以不理会或抑制环境因素迫使现在组织结构改变的安排。[5]按照“战略选择理论”的观点,可以认为组织战略——环境关系是管理者选择的结果。 美国管理学家卡尔·维克和威廉·斯达巴克采用了“战略选择论”的模式,加深了人们对组织机构如何察看(Perceive)或管理其环境的理解,并强调了管理者的主动行为。他们认为,组织环境是由管理者施加行为而产生的动态背景,组织会对他们所察看和确认的环境情况做出反应。卡尔·维克(Weick,1977)采用了“制订环境”(Enacted environment)一词来描述管理人员察看和确认部分的一般与任务环境。他认为,人并非对一个环境做出反应,而是制订它,组织过程便是制订环境。组织环境是管理创造的行为,不易被人发现,因而管理学家的任务就是去调查管理者为什么要把他们的注意力放在环境的某一部分上,他们是怎样做的,他们是如何获取到他们关心的这一地区的信息的,如何把这些信息加以解释以用于决策的。组织在环境中行动的过程是一个没有穷尽的过程,涉及到把组织与不断演化的机会、威胁和约束加以结合。[6]维克所说的制订环境,实质上就是组织选择是影响环境还是适应环境的战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