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名牌

作 者:

作者简介:
江小涓: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 刘世锦:国务院发展中心市场部

原文出处:
光明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1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内容提要 创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已成为当前国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名牌热同时也表明我国经济已经基本上告别了商品“全面短缺”的时代,开始进入质量竞争和品牌竞争阶段。只有过好“名牌”这一关,我国才能在世纪之交顺利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实施名牌战略,是实现中央提出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战略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两个转变的有力杠杆。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吸引外资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我国自己的名牌。创立和发展名牌没有捷径可走,必须在质量、技术、管理和营销诸方面下真功夫;同时需要必要的体制与政策环境,有重点、有时限、适度支持与保护政策也不可或缺。名牌不是“终身制”,有了名牌也只能作为竞争的起点,还要不断进取,不断创新。

      近年来,名牌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热点”。这一变化表明,我国经济已经告别“全面短缺”时代,开始步入质量竞争和品牌竞争阶段。

      名牌是产品符合需求的综合标志,企业的科技水平、制造水平、管理水平和营销水平都体现在名牌之中。消费者对名牌的青睐,使名牌产品与非名牌产品的差别愈来愈明显。最近几年,名牌产品畅销,拥有名牌的企业迅速扩张;非名牌产品滞销,积压日益严重。在名牌竞争的大潮中,一些过去靠数量扩张成长很快、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转瞬之间就陷入困境。这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名牌既是竞争的结果,更是竞争的手段,是可以不断增值的无形资产。谁先认识到这一点,先行一步,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权。

      名牌战略:“两个转变”的有力杠杆

      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要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实施名牌战略,既是实现两个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两个转变的有力杠杆。

      促进经济体制转变,重点是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进行产业重组,应该成为这种调整的重要切入点。在市场经济中,各个企业具体的产权结构、技术水平、竞争策略和管理模式是否合理,最终要看其产品是否具有竞争力。如果产品没有竞争力,无论企业规模有多大,技术水平有多高,管理方式多么现代化,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好企业”。

      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进行产业重组,能够引导企业走出经营中的一些误区,确立真正的市场观念。过去,我们不少企业也重视产品质量,重视技术进步,以创“国优”、“部优”、“档次最高”、“功能最全”的产品为目标。然而,“名牌”与上述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简单地讲,上述各项目标可以通过企业单方面的努力来达到,或经其它机构认定来实现。这样做的结果,有可能误导企业脱离需求档次,片面追求产品的先进性和高档性。而名牌的最终形成则要求消费者的普遍认可,成为名牌才真正在广泛和综合的意义上表示生产符合需求。名牌还具有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拥有名牌在一定程度上就拥有引导消费趋势的主动权,占有了明天的市场。因此,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生长点,带动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是按市场导向进行产业调整的重要途径。

      当然,另一种倾向也是应该避免和纠正的,那就是试图用名牌战略替代体制改革本身,回避或绕过改革中的难点问题。这种想法和做法,不仅会延误改革进程,而且会使创立和发展名牌缺少有活力的主体。只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转机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企业才会有创立、发展名牌的内在动力。只有进一步打破条块分割,解除对国有资产重组的不当限制,促进资源按照市场原则合理流动,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推进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过程才能顺利进行。

      创立和发展名牌也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力杠杆。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需要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和加强企业管理来实现。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带动产业重组,其实质就是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在这个过程中,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存量资源不断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和产品集中,向科技含量高、管理水平高和经济效益高的企业和产品集中;新资源也主要投向能有效使用这些资源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保证新增的生产能力符合市场需求。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名牌产品淘汰非名牌产品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过程。

      集约化经营与大企业的形成和发展是不可分割的。因此,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尽快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规模扩张主要不是通过自身的资本积累,而是通过以公司形式向社会融资,以及企业之间的合并、联合、收购等方式。这一过程的核心,就是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所产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我国要尽快形成一批世界级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势必也要走这样一条道路。

      名牌竞争: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

      近一时期,合理利用外资和发展我国名牌的关系成为热门话题。实际上,我们已经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中,是否还有必要提出保护、发展我国自己的名牌?在外国名牌的竞争和冲击下,如何利用外资推动我国名牌事业的健康发展?这是今后很长时间需要认真对待的一个重大问题。

      最近几年,外资进入呈现出一种倾向,即由过去主要是中小资本进入转为国际大财团的进入。后者要求控股并使用它们的品牌,而我们一些企业缺少名牌意识,认为用谁的牌子都无所谓。比如,有些中方企业放弃自己在市场上已有一定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品牌,转而使用外方品牌;有的企业将自己的知名商标低价转让给合资企业,而合资企业弃之不用,将其“封杀”;某些合资企业暂时使用中方的名牌,但将中方名牌产品的盈利主要用来为外方的品牌作广告,使中方品牌逐步失去市场知名度,最终退出市场,等等。这些作法,导致一些在国内市场上原本已有相当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的名牌消失,有些名牌近乎垮掉。更令人担忧的是,少数没有坚持保护、发展自己名牌的企业,合资后大多取消了企业原先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机构,这就大大削弱了我国自主进行技术开发和创造新名牌的能力,进而形成对国外技术和国外名牌的长期依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