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天下有其一

——法国国有企业的支柱地位

作 者:

作者简介:
本报记者 沈孝泉

原文出处:
经济参考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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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的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法国经济部门1993年的统计,国家直接控制或控股50%以上的国有企业总数为2750个,其中国家直接控制的有108个; 国有企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投资额占全国总投资的25%;固定资产总额达1644亿法郎,占全部(农业部门除外)固定资产总额的24%。数字表明,尽管近10年来法国实行了两次大规模的“私有化”,但国有企业依然是国民经济中不可忽视的支柱力量。

      同欧美其他国家相比,法国的“国有化”程度是比较高的。早在本世纪初, 法国便开始出现了国家创办的产业机构, 第一次世界大战至1924年期间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将私人无力投资的一部分企业划归国有;1929年又出现了一次“国有化”浪潮,政府把铁路公司、航空公司等与国民经济关系较大的机构转化成为国家控股企业,以对付经济危机,同时法国的军工企业也直接掌握在国家手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法国煤炭行业全部实行国有化,法国电力公司、法国煤气公司、雷诺汽车公司实行国有化,一批银行也被置于国家控制之下。到了80年代初社会党执政时,法国又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国有化”浪潮,涉及到工业部门的12个大型企业集团和36家银行和金融机构。

      从国有化的情况来看,法国的国有企业集中在能源、交通、航空、矿业、邮电、金融、军工等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家直接经营的企业,如军事工业部门;二是“垄断性企业”,如铁路公司、电力公司等在市场没有竞争对手的部门,这些企业一般需要巨额投资,私人难以拥有足够的力量,而且这些行业具有规模效益,资金高度集中,因而具有明显的垄断性,成为国有化的主要对象;三是国家以唯一的股东或主要股东(控股50%以上)的身份控制的企业,如雷诺汽车制造公司;四是国有资产租赁给私有企业经营,如法国自来水公司、超级市场和高速公路等部门。

      法国政府对企业实行大规模“国有化”,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形成了强大的国家垄断资本,国家对经济实施更加全面、更加系统的干预和垄断。政府通过“国家计划”的经济调节形式,以“资本总代理”的身份直接干预再生产的过程;同时还采取立法、信贷、货币、税收、价格等措施间接地影响企业的经济活动,充分发挥国家政权对经济的指导作用。

      根据最近一份统计报告的数字,法国能源和矿业部门的国有公司共11个,职工人数20.2万,占这个行业总人数的86%;年增值额达1900亿法郎,占部门增值总额的71.6%;固定资产达405亿法郎, 占整个部门固定资产总额的68.3%。交通运输部门的国有企业共18 个, 职工人数34.86万,占这个部门总人数的43.8%;年增值额达770亿法郎,占部门增值总额的30%;固定资产达418亿法郎,占部门固定资产的48%。 邮电通讯部门的国有企业两个,职工人数为42.44万, 占部门总人数的99%;年增值额达1610亿法郎,占部门总增值额的99%;固定资产达357亿法郎,占部门固定资产的99%。以上数字表明,法国的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经济部门掌握在国家手中。

      自1986年法国出现“左右共治”局面之后,右翼政府曾两次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行动,对一部分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出售。希拉克出任总统后,法国新政府继续对部门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但是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依然在法国的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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