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后,当前相当部分国有企业已改组为公司制,使企业的转机建制有了实质性进展,从而使企业真正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直接参与市场竞争,进入了改革与发展的快车道。在实行公司化经营的新体制下,企业还要不要坚持职代会制度,要不要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已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正确认识,以更好地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在促进企业改革、稳定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本文主指国有资产占主体的有限责任集团公司),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持职代会制度,推进职工民主管理。 一、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后,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决定了企业必须贯彻民主管理的原则。 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重申了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对于国有企业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加速建立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出了更为严格而又具体的要求。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已纳入了《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公司法》也把贯彻党的“依靠”方针,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确定为企业必须贯彻的指导方针和遵循的基本原则,并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一系列规定,为国有企业在实行公司制的条件下,更好地发挥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提供了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 二、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后,企业的本质特征决定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建立社会主义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后,为使企业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企业在领导体制、所有制结构、经营机制和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将发生较大的变化。但是,无论发生何种变化、采用何种经营形式,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没有变;企业国有资产占主体的经济成份没有变;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关系没有变;企业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没有变;职工是企业生产资料共同占有者的位置没有变;职工是企业的主体和推进企业发展的主力军的地位及作用没有变;职工享受国家主人翁的政治权利没有变。因此,职工作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的主人翁地位没有改变。所以,国有公司制企业面向市场进行的改革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客观上要求必须确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力。 三、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后,企业的运行机制决定了必须广泛推进职工民主管理。 市场是一种手段,市场机制就是竞争的机制,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社会主义企业将迅速向现代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了更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这就既需要有高度的集中的指挥,又需要健全的民主科学决策,实行广泛的职工民主管理。不可能设想在一个社会化现代化的企业中,出现历史的倒退,实行封闭的封建专制的落后管理方式。因此,让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创造“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局面,不仅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没有矛盾,反而为保障企业新机制健康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后,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已成为企业新时期群众性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载体和基本手段。 企业群众性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地位,调动职工主人翁积极性,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没有企业形不成市场,职工是企业的主体,没有职工的同心协力,企业不可能有发展。因此,只有确实把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体,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尊重,企业的民主管理搞得有声有色,才会使对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命感教育取得更实在的效果。 五、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后,职工民主管理已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四大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确定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领导体制“三句话”的组成部分,并写进了新党章。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确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特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由包括经营者和全体职工,以及企业的全部资产组成。其中人是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政府和主管部门下放给企业的权力,不是下放给某个人的,是企业全体职工共同享有的权力,而厂长只是受国家和职工的委托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实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政治保证;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是实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必要条件;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增强企业活力的源泉。因此,深入推进职工民主管理,是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 当前必须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探索能够保证民主管理有效进行和发挥作用的新的实现形式。从公司制的共性来讲,有五条是必须坚持和加强的。 一要完善制度。要从横向和纵向进一步健全与公司制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完善配套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重点是健全和完善职代会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车间和班组民主管理、评议监督干部、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尤其要增强对开展职工民主管理的制约力度和激励机制。对支持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并卓有成效的党政领导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职代会职权不落实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不能达标上等,其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