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采取抓大放小的思路,是近几年来我们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结合山东实际,逐步认识,逐步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和全国一样,经济发展步伐加快,经济总量迅速增加,但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较普遍地存在机制不活、包袱沉重、效益低下等问题。截止1992年底,全省共有国有企业3600多户,其中搞得较好的只占25%,一般的占40%,差的占35%。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更差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地位和承担的任务重,“两重两多”(债务和办社会负担重、富余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多)突出,与国有小型企业在生产产品的重要程度、结构调整的难易程度等方面也具有诸多不同点。因此,搞好国有企业不能平推平进,必须区别对待。实践证明,区别对待是行之有效的。前几年,山东省一些市地针对国有企业大而不强、小而不活的问题,积极探索抓大放小的路子取得成功经验。 经过这几年的探索,山东省对于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坚持抓大放小战略已初步形成共识。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并不是就国有企业抓国有企业,而是立足全省的工业经济,着眼搞好国有经济,努力做到三个坚持。这就是坚持国有、集体一起抓,重点抓国有;坚持大的小的一起抓,重点抓大的;坚持优的劣的一起抓,重点扶优的。抓国有企业必须将其放在社会经济大环境中去研究分析,去采取措施;并不是要把所有国有企业都搞活。应当坚持优胜劣汰、择优扶强的原则,做到“大企业要强,小企业要活,差的企业要淘汰”,最终达到搞好整个国有经济的目的。 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在工作指导上主要是采取“两引”方法,即搞好政策引导,坚持典型引路。目的是将企业的注意力引向内部,将工作着力点引向推进“三改一管”。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山东实际相结合,围绕搞好国有企业,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总结推广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如青岛海尔集团的日清日高管理法、双星集团的九九工作法、莱芜铁钢总厂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经验等。通过初步实践“抓大放小”战略,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今年前8个月, 全省国有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完成464.93亿元,实现利税136.42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31%和8.68%;亏损面28.29%,比去年同期下降2.38个百分点。 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升地位。就是在经济工作中突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把搞好大中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省委、省政府在抓好大中型企业中,通过采取“三看”方式,提高对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重要性的认识,即看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看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看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社会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三看”,全省上下深切认识到,无论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还是保持社会稳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是卸包袱。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国有大中型企业包袱沉重,积重难返。据对全省51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统计,1994年资产负债率达73.84%,不少企业的负债率超过百分之百, 这些企业被沉重的负债包袱压得喘不过气来。特别是汇率变化造成企业还贷负担加重。企业办社会负担也非常沉重。另外,企业富余人员和离退休职工有增无减,离退休职工最多的企业已超过在职职工人数。为了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卸掉包袱,轻装上阵,我们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1 )结合清仓查库、清产核资,帮助企业处理损失和潜亏。(2 )结合实施“两则”,帮助企业处理历年积累的亏损和挂帐。(3 )指导和帮助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 三是壮实力。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最终应体现在其经济实力的发展壮大上。我们按照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发展前景好,管理扎实,领导班子强的原则,大中选优,排出了重点支持的企业名单,采取了以下扶持措施。(1)优先安排生产要素供应。(2)支持这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3)坚持企业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支持这些企业进行兼并联合。(4)对出口数额较大的企业, 优先申报进出口自营权,使他们直接置身于国际大市场。(5)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优先申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交易,帮助他们进行社会融资,提高其加快改造、实现膨胀的能力。这些措施,不仅对于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起到了作用,更重要的是将企业的工作着力点引向了推进“三改一管”,从而对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山东省的经济构成基本上属于资源加工混合型。在全部国有企业中,担负初级产品、配套生产任务的国有小企业占90%以上。这些企业在实现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和安排城镇人口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这些小企业具有的灵活性优势发挥不出来,造成效益低下,亏损面大,有的甚至资不抵债,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怎样把这些小企业搞活,确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小企业包袱相对较轻,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较浅,产品结构调整的难度较小,对市场的适应性较强,有条件先行一步进入市场。只要让他们放开手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其事,就能够活起来。 在放开小企业之初,各方面的认识并不一致,有人认为放开小企业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人认为出售国有资产是搞私有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省委、省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提出了衡量小企业是否搞活的五条标准。一是看国有资产是增值了还是流失了;二是看企业机制转换了没有,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是更高了还是降低了;三是看企业的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内部管理是加强了还是削弱了;四是看生产和经济效益是发展提高了还是倒退降低了;五是看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和职工收入是增长了还是降低了。有了这五条标准,大家的认识逐步统一了,思路更加开阔了,放开搞活小企业的步子明显加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