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一、案例研究 在社会科学领域,进行案例研究(Case Study)的文章已经很多了,但真正清楚“案例研究”的含义的人并不多。长期以来,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们对案例研究持有不尽相同的认识。1984年,罗伯特K.尹(Robert K.Yin)为“案例研究”给出了一个经典定义,即:案例研究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探究(Empirical Inquiry),它研究现实生活背景中的暂时现象(Contemporary Phenomenon),在这样一种研究情境中,现象本身与其背景之间的界限不明显,(研究者只能)大量运用事例证据(Evidence)来展开研究。 围绕这一定义及尹、罗伯特·E.斯特克(Robert E.Stake)等学者确立的案例研究的分析框架,人们开始逐步就案例研究的性质、研究对象及其作用这类问题形成大体一致的判断。这些共识可以概括为4点: 首先,案例研究是一种经验性的研究,而不是一种纯理论性的研究。案例研究的意义在于回答是“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Yin,1994;Stake,2000),而不是回答“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其次,案例研究的研究对象是现实社会经济现象中的事例证据及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案例研究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它属于现象学(Phenomenological)的研究范畴。正是这一点,使案例研究显著区别于经验性研究中的其他属于实证主义范畴的另外两种研究方法(见本文第二部分)。 斯特克将案例研究界定为“理解特定情况或特定条件下(单一事件中的)行为的过程”(Stake,1995)。在这样一个研究过程中,人们可以将研究重点放在捕捉社会经济现象的片断的真实细节上,而无需预先严格设定或梳理清楚其中蕴藏的为数众多的变量之间的复杂关系。不过,由于案例研究往往只是被用作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一个片断,即一个相对狭小的研究领域的某一局部性的问题,为做到这一点,很多情况下,案例本身作为一个现实经济活动中完整的复杂系统的其他方面往往要被概要化、抽象掉。 再次,案例研究对整体性的要求(Holistic Inquiry)。案例研究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经济现象中不同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决定了案例研究应该是一个整体性的体系,也许它的各个部分并不运转得那么良好,也许它的目的是非理性的,但它始终成为一个(整体性的)体系(Stake,1995)。要通过案例(单一事例或有限事例)来得出归纳性的结论或预测未来时,研究者必须对这一事件所涉及的各部分的互相依赖关系及这些关系发生的方式进行深入的研究(Sturman,1994)。也只有在保证案例研究整体性这一前提下,案例研究的结论——案例本身作为一个完全的、被准确界定的个体样本所揭示出来的规律及相关研究结论,才有可能被推广应用到更广泛的,具有相似性的群体中。 最后,案例研究的作用。在被研究的现象本身难以从其背景中抽象、分离出来的研究情境中,案例研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它可以获得其他研究手段所不能获得的数据、经验知识,并以此为基础来分析不同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检验和发展已有的理论体系。案例研究不仅可以用于分析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现象,它还可以满足那些开创性的研究,尤其是以构建新理论或精炼已有理论中的特定概念为目的的研究的需要。此外,案例研究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它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判断力、沟通能力、独立分析能力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研究方法 作为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Case Study Methodology)属于经验性研究方法(Empirical Research Method)的范畴。经验性研究方法是对应非经验性研究方法而言的,它包括实地研究(field research,也译作实地研究)、实验研究(Laboratory Experimentation)和调查研究(Survey)。案例研究与实地研究紧密相关。有的学科中,实地研究被进一步区分为狭义的实地研究、实地实验(Field Experimentation)和案例研究;而在另一些学科中,案例研究与实地研究被视作基本同质的研究方法。本文认为,在管理科学研究中,“狭义的实地研究方法”的含义并不明确,而实地实验可以被归类为实验研究的一种,因此,适当扩大案例研究方法的内涵、使其近乎等同于实地研究方法的观点,是有利于案例研究方法发展的。 在评价一种研究方法时,人们通常使用两个指标,一是可信度(Reliability),对应于研究中的一致性(congruence)的水平。所谓一致性,是指不同研究者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但在理论假设所确定的同等研究条件下做同样的研究所得出结论是否一致;它与研究结论的可再现性(Replicability)相关。二是有效性(Validity),对应于研究中的相关性(Correlation)的水平。有效性有3种类型,分别是结构有效性(Construct Validity),指理论假设(理论研究中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抽象形式)在研究中被具体化(为不同变量之间关系)的有效性;内部有效性(Internal Validity),指不同变量之间关系的有效性,如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有效性;外部有效性(External Validity),指特定条件下、就特定样本所得出的研究结论的普遍性(Generalizability),也就是,这一研究结论被推广应用到理论假设所确定的现实环境条件中去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