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应包含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但当前国企退出仍很困难,那么认识的误区是什么?利益的障碍在哪里? 1.国有企业体制的基本缺陷 首先要明确:国有企业不是一种发展经济的很有效的体制形式。这是基本的出发点。改革的基本思想就是,在一般竞争性行业里,今后不要再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要把许多国有企业最终改成非国有企业,包括改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只有通过产权改革实现这一点,国企改革才算成功了。 20年来的实践表明,各种办法能试的都试了,但只要产权关系还没有变,还是国有产权起决定作用(包括上市了、但占70%的不能流通的国有产权仍起绝对控制作用的那些国企),问题就还没有解决。 人们对这一点的认识越来越清楚了。但这里还想概括分析一下。从某种角度看,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这种体制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对于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的要求太高,以致在现实中难以实现。 因为国企要想搞好,要想长期赢利,至少要求国企的经理不仅是“能人”,还得是“圣人”。他既得是企业家,还得是政府官员,既要和市场打交道又要和政府打交道;他既要兢兢业业,又要大公无私,一心为国家,为“全社会的利益”而工作。他要正确地代表国家、全民的利益,代表国家所有权,事实上就是当好那个国家所有者,只不过他不能作为所有者多拿一分钱(否则就是腐败)。这即是说,他需要按所有者那样思维,要像所有者那样对国有资产负责,行使所有者的权力,但没有所有者的权利,不拿所有者的钱。这件事太难了。 民营企业和市场体制的好处就是它不需要有圣人,最多它只需要有“能人”,因为要竞争生存,但不需要有“圣人”,因为市场体制的前提就是大家都为自己的最大利益而奋斗。 要求太高,在现实中做不到;一定时期内靠其他因素的作用做到了(如历史上某些时期),也难以持久;少部分人做到了,多数人做不到,又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圣人”越来越少,情况越来越糟,“每况愈下”。 所以,事实上,仍然是谁都不是真正作为所有者对国有资产负担真正的责任,仍然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利用国有资产,亏损了仍然是没有人作为所有者承受所有权的损失(损失的是国家、全民),经济中仍然缺乏对资本效率的关心,都是在花国家的钱。若此,利益与责任、动机与约束总不相称,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效率问题,也就总也得不到解决。 国有企业体制本身有缺陷,拖累了政府,使政府不能做自己该做的事,整天陷在为国企解决难题(坏账、下岗、腐败……)的麻烦当中,总是“政企不分”。 这也是有内在逻辑的。只要是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就很难做到政企分开。体制不改,这种情况不会得到根本的解决。民营企业有个作为所有者的“老板”来管理企业,或管理他雇来的那个CEO; 国有企业为什么就不能有作为所有者的“老板”来管理企业?如果国有企业没有老板,没人管了,那么资本所有权就不起作用了,最终国有资产也就没了。国企的老板是谁?自然就是代表国家的政府。 在有关民航机票打折问题的论争中,有经济学家反对政府管票价,要求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但要搞清楚,这里的当事人可不是市场经济中的民营企业,而是国有企业——民航公司都是国企。国企要搞竞价,只要开得出工资、加得起油,就可以把价格一杀到底,而不会想如何去还买飞机的钱,利润高低的问题更是次要。此时此刻为什么作为所有者的国家(经贸委?)就不可以出来干涉一下,问问买飞机的钱怎么还的问题?只要是国企,市场定价都搞不下去,而且民营企业在价格上往往竞争不过国企,因为国企可以不还债。 随便举个什么实例,都可以说明为什么产权改革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什么是腐败?腐败的定义是拿着公权办私事、谋私利。拿着私钱办私事、谋私利,那不是腐败,是消费。拿着公权办私事的前提是有公权存在,公权太多,腐败的机会太多,政府反腐败的任务就太重,反腐败的成本就太大,以致会“法不责众”,只好降低腐败的标准,公款吃喝已经不算要惩处的“腐败”了。那么多钱都用在公款吃喝上,企业的成本能不高吗?企业还能有竞争力吗?还能有利润吗? 在一定程度上,国企的问题不是生产不出东西来,而是生产出来的东西被大家“吃掉”(广义的)了。在这个意义上,少告或不再搞国有企业、政府少持有资产的意思就是,今后尽可能地把“挣钱”和“花钱”这件事交给私人去做、去算账,而不再被当成公共事务,不再让许多优秀人才有被腐蚀的机会,也不再把它当作难题去连累政府! 2.国有资产究竟该怎么管 不再搞国有企业,不等于没有国有资产了。今后政府不需要去管理国企了,但还要管理国资。现有的国有资产应尽可能地管理好,使其用到该用的地方,使其保值增值。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对以下的种种关系,尽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1.资产有多种存在形式。国有资产不是只有国有企业资产这一种形式,而是至少可以有三种形式存在。一种是企业的资产或股份;二是政府持有的现金;三是公共设施,即公共财富。政府花钱搞的公共基础设施,虽然它不是直接赢利的,但它是国有资产,为全社会服务。从企业资产的形式转变为政府现金或公共设施的形式,仍是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