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檀江林(1965-),男,安徽望江人,在读博士研究生,人文经济学院,讲师。合肥工业大学,安徽 合肥 230009

原文出处: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台湾的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石。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再次显示其惊人的应变能力和稳定性,为世人所瞩目。台湾有一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章主要对这些相类政策作一较全面的描述和探讨,以期为大陆的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提供某些启迪和借鉴。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0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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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634 (2000)03-0024-03

      据1997年的统计,台湾中小企业102万余家,占企业总数的97.81%,就业人口占78.43%,出口总值占总额的48.77%。中小企业对促进台湾经济持续增长、均分社会财富、稳定社会秩序、创造就业机会、开拓出口市场、提升产业结构等都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近年举世震惊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台湾的中小企业再一次显示其惊人的应变能力和稳定性,为世人所瞩目。本文拟对几十年来台湾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作一较全面的探讨,以期给结构转型期的大陆企业提供某些借鉴。

      1.成立专门的管理和辅导机构,健全法规体系

      早在60年代,台湾当局成立中小企业辅导工作小组,为中小企业解决财务、技术、经营管理和组织方面的困难。1968年正式成立中小企业辅导处。1981年1月又在“经济部”下改组成立“中小企业处”, 为省内中小企业策划管理的专属政府机构。1982年,“经济部”制定《辅导中小企业发展方案》,其目的是帮助中小企业完善现代管理制度,加强资金融通,改进生产技术,并促进中小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1987年,当局改定“中小发展条例”,重点在市场调查与开发、经营合理化之促进、相互合作之推动、生产因素及技术之取得与确保、人才及其他有关中小企业之创办或健全发展之事项等方面对中小企业予以辅导。同时决定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成立“民间中小企业指导服务中心。 1998年1月,台“行政院”通过“加强辅导中小企业发展计划”, 进一步落实推行“强化中小企业辅导体系”的具体措施。1999年初“行政院”又通过“强化经济体质方案”,进一步放宽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扩大辅导范围,增加中小企业信保基金,增扩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协助中小企业研发新产品并使生产合理化等,并在“经济部”下成立经营管理、技术升级、更新再造、外销服务及Y2K技术五大服务团, 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问题及需要,主动提供各项服务。工业委员会也成立“中国生产力中心”,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2.重建金融体系,提供多种融资渠道

      改组成立中小企业银行和省属行库。到1994年底,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共有8家、分行352家、办事处69家,其分支机构遍及省内各地,除“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为公营外,其他各地区中小企业银行均为民营。当局法令规定,中小企业银行放款总额中对小企业放款比例不得低于70%,对大企业放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而到1993年底, 中小企业银行资产总额已达1.22万亿元,占全体存款货币机构总资产的11.05%, 放款8940亿元新台币,占存款总额的73%,其中80%为中小企业放款。而对中小企业各项专项贷款,则由各省属行库发放,不经中小银行之手。

      为帮助中小企业取得资金,于1974年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其宗旨在于“提供信用保证,以协助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之融资”。在信用保证基金协助下,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呈上升趋势。已从1987年占中小企业贷款比重的75.14%上升到1999年九月的84.39%。据不完全统计,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成立25年来,协助至少11.2万家中小企业在商业银行取得近2.7兆元的融资贷款。 台湾当局也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绩效作为业务考核点之一,以鼓励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1982年7月,由台湾省属7家行库捐赠基金成立“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该中心的宗旨为“配合政府积极辅导中小企业之政策,选择策略性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予以综合辅导并协助融资。”其服务项目以融资诊断及财务管理辅导两项内容最为重要。同年7月, “行政院”修正中小企业辅导准则,扩大中小企业定义范围及辅导措施。

      设立工业银行。1998年10月,台湾当局相继成立数家工业银行,其主要任务为提供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所需要的长期资金,针对岛内产业正面临转型的瓶颈状况,工业银行提供资助协助企业经营者顺利转型。

      3.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

      台湾当局有意吸收一批民营企业家参与行政决策咨询机构充当顾问,邀请经济专家、学者和民营企业家参加各种级别的官方会议和委员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尽可能维持一种“公正”立场。如在内外销问题上,为形成公平的竞争,制定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如外销低息贷款、外销退税、外销免交营业税及印花税、内销补贴外销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吸取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在采购上给予中小企业公平竞争地位。其具体做法:地方政府各项采购信息预先在采购公报及网络上充分披露,做到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建立中小企业与主管部门交涉的机制,协助中小企业承包或分包一定金额比例的政府采购。政府也在各县市公告“扩大国内需求方案”的各项商机所在,使中小企业事先做好投标准备,以便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商机。

      4.提供多层次技术服务,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早在1979年,“行政院”通过科技发展方案,加强工业技术研究院,成立能源研究所、移转研究所,改组金属研究所为机械研究所,帮助中小企业在技术及产品上加以辅导,运用原有的生产力中心,提出五年计划,协助业者自动化及品质控制。1985年3月, 台湾“经济部”邀请各个产业的民营企业家、经济官员和部分经济学家组成“工业发展咨询委员会”,下设总体工业、化学工业、机械工业、信息和电子工业等9 个专业小组, 为台湾工业结构的升级和促进工业进一步发展寻找途径。 1990年底通过“产业升级条例”,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最近,又由工业研究院设立“中小企业研发咨询顾问辅导中心”,运用相关机构、技术人员及设备协助中小企业加速研发新产品,并充分利用各大专院校之资源建立区域科技资源整合中心,协助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并使生产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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