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系统地阐述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这在党的文件中是第一次。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即由一整套有机联系的方法、手段、措施构成的激发经营管理者实现自身价值、鼓励和褒奖经营管理者不断取得业绩、合理约束经营管理者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 从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现状来看,一方面存在着激励不足的问题,经营管理者的报酬收入普遍偏低。另一方面,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对经营管理者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制约。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存在着严重的经营管理者“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出现了不少令人惋惜、具有悲剧性质的“59岁现象”,因此,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客观上就要求解决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不足、约束不力的问题,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二、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必须坚持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从不同企业的实际出发进行大胆探索。 1、经营管理者的工资激励。经营管理者的工资激励,也称基本工薪。确定经营管理者的工资水平,一是应把经营管理者工资作为经营管理者收入的一部分,在采用工资制进行报酬激励时,同时还应有其它的报酬激励方式;二是工资必须与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大小相联系,也就是说,经营管理者所承担的经营责任越重大,其工资相应也就越高;三是经营管理者的工资和一般职工的平均工资必须拉开差距,由于经营管理者的劳动是复杂劳动,其贡献要比一般员工的劳动大得多,因而其工资理应高于一般员工,差别大小应考虑企业规模的大小和管理层次的多少。企业规模越大,管理层次越多,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别应越大。 2、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风险报酬激励——奖金。在现代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活动中,经营管理者主要是以其人力资本投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并承担经营风险的。经营管理者的人力资本作为一种独立的投入要素,理应同其他资本投入要素一样获得风险报酬。由于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的价值难以直接计算,只能由市场竞争机制间接裁定。因此,应把奖金看作对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的风险补偿,使其与企业家经营绩效挂钩,数量由市场竞争间接确定。 3、对经营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确定经营管理者收益报酬的激励方式,年薪一般包括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从试行的实践来看,实行年薪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一是实行年薪制的对象,从规范、完善的角度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经营管理者年薪制的对象应是企业的厂长(经理)或总经理。二是基薪的确定依据和水平,较为合理的应是依据企业规模和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确定。三是加薪的确定依据和水平,加薪作为风险收入,其确定依据是风险程度大小、经济效益和经营业绩的高低。从年薪制的实质来看,是要把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从员工利益中分离出来,形成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机制,因此,加薪与年薪总水平不应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四是基薪与加薪的比例应适当扩大,降低基薪的比重,提高加薪的比重,强化风险收入的激励作用。五是年薪的确定和考核机制要完善,应由出资者主体通过一定形式确定,同时要科学地设定经营业绩评价考核指标并进行公正、严格的考核。六是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建立经营风险抵押金,落实经营管理者的风险经营责任。七是实行年薪制以后,经营管理者原享有的一些在职非货币消费、公款货币支出应受到限制或逐步取消。八是实行年薪制的同时,应有其它激励方式的配合,如持有股权、退休保障、精神鼓励等,形成完整协调的激励机制。九是从企业本身的制度条件来看,应当在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条件下实行年薪制。十是从企业外部的市场条件来看,应在培育、完善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即企业家市场的条件下逐步推进年薪制。 4、经营管理者持有股权。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让经营管理者持有本企业的股票,是一种带有长期性质的激励方式,我国的一些企业已经在试行。持有股权的具体方式可以有:购股,赠股,转股,干股,期股,持有股权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实现长期激励,是把经营管理者的长期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相联系,因而在经营管理者持有股权的激励方式中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来保障激励的长期性。 5、提高经营者社会地位。如建立定期评选优秀经营管理者的制度,对优秀经营管理者给予社会的、政治的和精神方面的荣誉;建立并形成尊重经营管理者、提高经营管理者职业地位的企业文化与社会氛围,促进经营管理者职业自豪感与成就感的实现;对有建树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进入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发挥作用的机会和权利,提高其社会政治地位,等等。 三、经营管理者的约束机制 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是促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自我完善的有力措施,它既是对少数企业经营管理者可能滥用权力、不负责任的一种制约,又是对更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正当行使权力的一种强有力的保证。 1、建立和健全合理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强有力的制度性约束。主要包括董事会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监事会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党组织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上级经营管理者对下级经营管理者的约束。 2、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公司章程、规章和规定等,形成强有力的规章性约束。主要是通过建立与完善公司的章程和有关生产经营的一系列规章、规定等,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经营责任的约束、对经营管理者经营行为的约束以及对经营管理者财务预算行为的事前约束。 3、确立有关监督性机构的权威,形成强有力的机构性监督约束。主要包括财务部门、会计机构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审计机构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如年终审计、定期性的阶段审计、临时性的抽查审计相结合,特别是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 4、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形成强有力的民主管理监督约束。应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凡企业重大决策、全局性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能公开的都要尽可能公开,同时通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职能的完善与规范,使职工群众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作用得以发挥与实现。 5、建立对经营管理者进行考评的指标体系、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形成强有力的考评约束。主要包括建立对经营管理者进行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确定和完善考评的程序与考评机构,进行定期考评并确定被考评经营管理者的评级,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以及进行决策失误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