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改革DE五个警示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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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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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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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20年的改革,已使国有企业原有的运作环境与制约条件从根本上被打破。国有企业已走入自动裂变的惯性运动轨道上。无论是否进行主动的改革,其结果都会按照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方向到位。但是否主动进行改革,决定着我们付出代价的大小和延续时间的长短

      传统的国有企业最深层最重要的弊病,是由企业制度本身造成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主体的缺位和自我创造性拓展与积极的约束之机制的缺乏。但是,它在现象上却表现为政府部门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导致企业活力与效率的缺乏。而高度集中的政府直接管理又的确同企业低活力、低效率间存在着逻辑上的联系。因此,传统的企业制度即“国有国营”制度所存在的“人人都所有、人人不负责,个个是主人、个个不关心,一有机会,个个都想捞一把”这种影响企业发展的根本性缺陷被政府高度集权管理、政企不分这一比较表象的弊病(的确也是一个很大的弊病)掩盖了。这种认识上的不到位与当时的思想氛围与体制环境(这种氛围与环境也妨碍着人们认识的到位)相契合,国有企业的改革被自然而然地放到理顺政企关系,通过“放权让利”给企业“松绑”上。然而正是这种认识上的不到位,不仅使长达十多年的企业改革一直在“放权让利”上做文章,而且使这种花费了上上下下巨大心血的改革不仅没有解决活力不足、效率低下的旧病,而且还出现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且日益加剧的新疾。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个中原因并不复杂,它其实是传统企业制度在变化了的外在环境下的一种必然反应。在改革前,尽管“国有国营”的企业制度产权约束松驰,存在着“人人都想捞一把”的可能,但却因为政府对企业活动事无巨细的全部指令性控制,而堵死了“人人捞一把”的机会。也就是说,改革前企业经营权的高度垄断,虽然抑制了企业经营者的自主性从而抑制了企业的活力,但另一方面也控制了某些道德素质不好的企业经营者的胡作非为,没有直接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与浪费。

      1978年后“国有国营”的企业制度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产权约束松驰状况依然存在,但一系列放权措施,却使企业特别是企业的经营者有了生产经营和其他方面的权力。松驰的产权关系的缺陷因为这种放权而失去了改革前存在的行政约束的屏障,而下放的权力因松驰的产权关系而终于使一些人有了“捞一把”的机会,这就使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自觉而充分的责任未能产生,却使直接的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与浪费成为现实。这种旧病不治新疾又发的事与愿违的结果把改革初被掩盖、被忽视的企业制度根本性创新这一本质性问题以消极的方式揭示出来。它不仅使人们终于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根蒂,并把推进企业制度的根本性改革的紧迫性提到人们面前,同时也明确地表明,国有企业已走入自动裂变的惯性运动轨道上:已获得的权力与松驰的产权约束结合将使它们更加负向膨胀——正当的放权因松驰的产权关系被不正当使用将长期扩充,变成侵蚀国有资产的愈刺愈锋的利刃;松驰的产权约束因权力的不正当使用而变更更加松驰,使国有经济运作战线全面受到侵害。而这种由掠夺导致的实际的“私有化”会强化人们关于社会终将演变成私有制的判断,从而诱发更多的人不捞白不捞,迟捞不如早捞的掠夺心理。这就是说,国有企业已走向了裂变演化的不归路。目前在这方面出现一系列矛盾与问题不过是对不到位的改革的一种消极反抗,从另一个角度说,它是通过一种自发的但也是混乱无序的方式实现最终有序的结果。这就是说,任随国有企业的自动裂变最终也会达到合理调整企业的组织形式、国有资产分布结构的目的,但其间必然经历一个漫长的经济混乱乃至政治社会动乱的过程,其代价太重太大,应当竭力避免。主动的立足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的改革不仅能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还会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不断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这是上策。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形成了一套取得成功的正确思路。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思路不清,而是思想不解放,而思想不解放的背后是既得利益作祟

      一些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国有企业还搞不搞得好?有没有一套可行的思路?有些人断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搞好国有经济的成功的思路与方法,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经过十多年特别是近些年国有企业改革由放权让利深入到制度创新的改革探索,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搞好国有企业,振兴国有经济的正确思路。并且这个思路不仅是理论界的学术成果,而且也是来自中央的决策。概括地说就是八个字:结构调整,制度创新。

      结构调整,就是合理调整国有资产的行业分布结构,适当收缩国有经济的运作战线,使国有投资从那些竞争性较强的领域部分或全部地退出来,将那些国家没有必要管、没有精力管,管了也管不好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小企业)合法公开地让渡给非国有者或非公有者,从而把国家的财力和精力集中到管好、经营好那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制度创新,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公司制为基本组织构架,建立多种形式的具有为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和旺盛的内在经营冲动的规范的企业制度——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融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于一体改革国有企业,必定能搞活国有经济。

      问题不在于企业改革的思路不清。而在于,这个思路的贯彻总是受到传统的思想观念与思维习惯的干扰而无法全面到位的付诸实施。问“资”问“社”,论“公”论“私”始终困扰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调整国有资产的行业分布结构,把国有资本从不重要的领域集中到重要领域,被指斥为“退却”、“化公为私”;实行股份制被指斥为“大逆不道”,是把国有资产拱手让给私人,是资产大流失,等等。这种干扰使人们立论行事,始终心存不安乃至恐惧从而导致实践中的改革或畏缩不前,或浅尝辄止,或敷衍塞责,致使包括国有企业改革思路在内的一系列正确改革思路的贯彻或止于治标的层次,或出现走形变样。结果是越治越乱,越“改”越被动,越努力效果越差,——这正是这些年我们国有企业改革状态的写照。但思想意识问题的背后是利益问题,结构调整,制度创新的结果是依靠企业制度本身形成各种阻碍不合理占有或者掠夺的屏障,这意味着,改革过程也就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益被剥夺的过程,因此,改革也就变得异常艰难了。

      贯彻正确思路是实现国有经济振兴的根本途径。但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正确思路的主要障碍不在国有企业,而在某些有权制约国有企业的政府权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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