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有企业转轨问题评析

作 者:
丁健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外国经济与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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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俄罗斯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实现原国有企业的转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俄罗斯政府从一开始就推出了以私有化为核心内容的国有企业转轨战略,预计在3~5年内达到该战略目标。时隔3年,我们有必要对俄国有企业的转轨问题加以评析,为我国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走向市场提供经验教训。

      一、概述

      根据俄罗斯颁布的《国有和市属企业私有化法》及有关文件规定,俄国有企业转轨的目标有三个:①重新构造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私有者阶层;②打破国家垄断,创造符合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并大量引进外资,从根本上改造原国有企业;③通过国有企业的转轨,提高其生产效率,并且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所得款项用于发展社会基础设施项目和居民的社会保障。到目前为止,俄国有企业的转轨主要分以下两个阶段实施:

      1.小型国有企业转轨 第一阶段是以职工不超过1000人、固定资产面值低于100万卢布的小企业为转轨对象的“小私有化”阶段。这些小企业一般分布在零售商业、公共饮食业,生活服务业、食品工业、建材和汽车运输等行业。到1993年10月已转轨的小型企业达到57720家,占应转轨小企业总数的61%,到1993年底这个比例已接近70%,但速度已明显放慢。

      小企业的转轨以拍卖、公开招标和发行股票等方式为主。如1993年在俄的小型国有企业转轨过程中拍卖占9.2%,招标占45.9%,发行股票占42.8%。拍卖由俄国有资产基金会主持,主要对象是已清产核资的小型国有企业资产。拍卖价格一般不得低于私有化法规定的最低底价的30%,若不能按这个幅度成交,拍卖将被取消。招标同样由国有资产基金会主持,招标条件必须提前30天公布,若企业不能以招标方式售出,招标计划也要被取消。发行股票的对象主要是内部职工,但也有一部分可公开发行。收购这些小型企业的资金来源有商业银行贷款、内部职工集资、国家的专项拨款或优惠贷款,以及商业中介活动的收入或违法交易的利润。

      2.大中型国有企业转轨 第二阶段是发行私有化证券和推动职工超过1000人、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在1000万卢布以上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向股份公司转轨,亦称“大私有化”阶段。在这一阶段,一方面俄政府于1992年10月1日起向每个公民发放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让证券持有者购买股份制企业发行的股票;另一方面,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首先,由企业建立以总经理(厂长)为首的转制工作委员会,即私有化工作委员会。其基本任务是:评估企业资产;制定改制方案,包括股票分配方案和发行程序;制定股份公司章程;召开企业全体员工大会,审批资产评估报告和公司章程,并将这些文件呈报给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次,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各项文件,并出具同意建立股份公司的文件,股份公司可以凭该文件去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这样,股份公司即告成立。届时,俄国有资产基金会负责清算原国有企业的资产,并将资产和债务一并转到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名下。

      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的第一个特点是股份分配方式多样化。其主要方式有:①有偿与无偿、内部与公开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即企业职工可一次性无偿取得占该企业法定资本总额25%的优先股,但股值不得超过俄联邦规定的每一职工最低工资的20倍;另外还可以按股票面值的70%购买占法定资本总额10%的普通股,但每位职工的持股额不得超过最低工资的6倍。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则有权按股票面值购买一定的普通股,幅度为法定资本总额的5%,余下的交给国有资产基金会,由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②经企业职工2/3同意,每位职工可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规定的股票售价秘密认购内部职工股。这种股票在一定时期不允许无偿转让,但认购条件较优惠。内部职工股一般占总股份的51%,其余49%是国家股。③第三种方式很特别,称作“先改组,后分股”,即在企业大多数职工同意改制的条件下,部分职工同有关国有资产基金会订立企业改组协议,并缴纳不低于其最低工资200倍的资金作为保证金。若协议得到履行,这部分职工不仅有权按面值认购20%的普通股,并且还可以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售价再认购20%的股份。

      第二个特点就是通过发行私有化证券从企业外部来推动国有企业的改制。至今俄罗斯政府已发行了1.5亿张私有化证券,总值达15000亿卢布。这些证券既可以用来购买企业的股票,也可以委托投资基金会代为从事投资活动,尤其是收购企业的法定资本。1993年1~10月私有化证券投资基金会收购的法定资本达532亿卢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所有权构成。截至1993年底,俄罗斯已改制或转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已占私有化企业总数的1/5,其中部分或全部股份化的占31%。在这中间,中央一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占17%,地方国有企业占22%,市属国有企业占61%。三者的股份化资产值,分别占其总值的68.4%、21.1%和10.5%。

      二、进展、问题及原因

      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局统计,到1994年8月已完成转轨的企业总数近9万家。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占13%,小型企业占87%。另外,还有许多企业已经提出了私有化或改制申请。目前,在工业企业中完成转轨的企业达到了70%,约有1.9万家大型企业改变了企业性质。国有企业的转轨对俄罗斯经济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首先,打破了原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经济成份的多元化,从根本上改变了经济结构。据统计,国有企业转轨以来,俄罗斯共产生了4000万名股东和100多万名小企业主。目前,私有经济(包括个体经济)、各类合作经济与股份经济、国有经济三者的比重在俄罗斯国民经济中各占1/3左右。这意味着国有经济已不占主导地位。其次,转轨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文化素养高、进取性和管理能力较强的企业家,并给企业注入了活力。俄罗斯卡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改制后的实绩就是明证。目前,该公司在全俄货车市场上占有80%的份额。再次,打破了“铁饭碗”,营造了一个资源充足的劳动力市场。这个市场的形成既有利于企业搞活经营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又能激发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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