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职能才能找准位置 现代企业制度四句话: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几乎句句与政府密切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企业制度的载体是企业,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场中国企业制度的创新,成败关键在政府。这一点从重庆市看得很清楚。 1995年初,当重庆市政府召开政府部门会议,讨论重钢试点方案时,每一个部门都对草拟的方案,表示了支持。但在座的市委副书记金烈却听出了问题:这个方案一定是重钢为主起草的,政府各个部门大多只是评论方案,并没有把自己摆进去。 于是他发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本身也是政府的工作,必须领导、参与运作。不应该只是站在局外表示“支持”。 政企分开是一个目标,但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条件,企业本身不能造就。因为政企不分体制下的企业处在从属地位,它没有改变自身地位的能力。政府首先要有转变职能的冲动,但只有这个冲动也是不够的。 对企业来说,追求资产增值应该与企业办社会职能分开,要从过去的多重目标集中到效益目标上来。 那么,企业所办社会事业、企业冗员等包袱,必然要由政府接受。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放权,甚至不限于《条例》所规定的赋予企业14条权利。重庆市长刘志忠说,我们常说企业代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义务。转变职能就是政府要在“政”字上下功夫。主要是“三政”,即市政——城市的基础设施;民政——社会公益业、教育、卫生、治安等;财政——国有资本的运营。 从这样一个认识出发,政府才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摆正自己的位置,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才能客观。比如重钢要分流富余人员,从实际出发只能以内分为主,有一部分由社会接受;重钢的学校、医院要在三年内移交给社会,但在这三年内,重钢还要继续对其补贴。这些情况从本质上讲,不是政府在为企业分担,而是企业在迁就、体谅政府的困难。政府从这样的角度理解问题,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矛盾才能采取主动态度,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 政企分开要付代价 对重钢的试点方案,重钢总经理郭代仪概括为五个突破: 1.重庆市把1989-1992年市政府通过交通银行借给重钢的技术改造贷款1.4亿元和重钢历年欠缴重庆市集中的折旧金1155万元转为国有资本金,使重钢高达86%的负债率得以下调;从1995年起,在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到65%以前,对重钢集团公司和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际上缴所得税的55%,市财政列支返还重钢作为国家资本金注入。 2.重钢在册职工49000人,方案决定,三年内分流1.9万人,其中向社会分流6800人。 3.重钢的26所自办学校和医院,在3年内全部移交给社会,减轻企业办社会的包袱。 4.重庆市政府对重钢授权经营,重钢享有对国有资产的收益权、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经营者的任命权。 5.把一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留作养老补充金。 重庆是老工业基地,老企业多、困难企业多、离退休人员多。全市离退休职工45万人。提取社会保险金,全国是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8%提,而重庆按30%提,即使如此,去年还出现了赤字。 全市一年的财政收入只有27亿元,而能对重钢这个重庆市最大的企业、利税大户,实行这些政策,市财政可谓“咬紧了牙关”。国家经贸委在提到重钢方案时说,重钢方案体现出重庆市委市政府改革的坚定决心,他们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在政企不分的体制下,企业为政府承担了多年办社会的义务。而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调整利益格局中政府部门不应在政府与企业利益上过多算计,患得患失。不为此付出代价,就没有改制的成功。 市委书记孙同川说,如今不咬紧牙进行改革,问题越拖越严重。再拖几年,企业被拖得有气无力的时候再来为企业卸包袱,就为时已晚。企业成了政府的包袱,你就是想分也分不开了。那时,政府付出的代价更大。 市长刘志忠说,对于过去拨改贷形成的政府对所有国有企业的债权,重庆市政府把它一律转化为国有资本金,减轻企业的债务。重庆市财政收入的70%来自国有企业,这一头稳不住,重庆市的经济就不会改善。为什么对重钢实行退税?就是为了使其尽快增强活力壮大起来。企业有利润才谈得上所得税,企业的利润越大,上缴所得税就越多,这才是一个良性循环。政府舍眼前利益是为了保长远利益。 政企分开不只是生产关系调整就可以完成的,同时必须提高生产力,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国家经贸委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从“增资、改造、分流、破产”几个方面着手,是很有针对性的。 机构改革的契机 政府职能转变才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又反过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个契机。这是重庆市政府的又一个认识。 重庆市负责工业的市长助理张复说,政企分开是通过政资分开来实现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明晰企业产权。明晰产权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政府作为国家最终所有者代表,与企业法人对国家资产所拥有的不同的职责。在这个前提下才可能谈实现政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