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国有企业改革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国务院明确企业改革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负责,我们深感责任重,压力大。这段时间以来,经贸委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在推进企业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企业改革试点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的安排总结报告如下。 一、改革试点的进展情况 (一)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正在制订《实施方案》 试点企业在制订《实施方案》过程之中,大都能按“三改一加强”的思路,把制订企业组织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等改革方案与研究制订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起来,围绕“九五”企业发展规划进行改革、改组、改造。到目前为止,国家经贸委负责联系的70户企业中,拟改制为集团公司的45户、股份有限公司的10户、有限责任公司的5户。有的企业还注意把建立新机制和增加新投入结合起来,引入新的投资主体,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如北京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利用厂房富余和市场前景很好的新项目等有利条件,吸引美国高盛、世行国际金融、南方证券公司及中建集团等内外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转制的同时,获得了改造发展资金。 有的试点企业在省市、部门支持下,已对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唐山碱厂在对债务结构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分担的原则,拟将包括中央“拨改贷”在内的一部分贷款本息余额9.35亿元转为国家资本金。 上海无线电三厂一直是上海市仪表局的亏损大户,截至1993年底,累计帐面亏损已达6152万元。到目前为止,该厂已从原企业分立出5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3个中外合资企业和13个“三产”实体。改革的思路是利用土地转换的级差地租收入,既安置职工,又偿还了2亿多元的债务,最后原企业自身解体,被其他好企业消化。百户试点企业中有30%的企业效益不好,其中亏损企业8户。象这样通过试点促其转化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二)18个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取得进展 1.全面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在地方权限范围内核销一部分资产损失。 1994年,17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淄博市已于1993年完成)在21770户国有企业中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占试点城市国有企业总数的85%。通过财产清查,基本摸清了企业的“家底”。 试点城市不等不靠,对清出的资产损失、潜亏、挂帐等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凡地方权限内的大都采取措施予以核销。 2.用好现有政策,加大优势企业增资、改造的力度。 在企业内部,主要是用好国办发〔1993〕29号文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现行政策。通过按固定资产重估价值增提折旧、有条件企业加速折旧、长期借款利息和汇总损益进成本、税后利润提足公积金等项措施实现企业“自补为主”。 在试点城市,主要是落实国发〔1993〕85号、国经贸财〔1994〕549号和财工字〔1995〕1号等“增资”文件规定。据统计,去年18城市大都落实了盈利企业上缴15%所得税返还政策,为企业增资11亿元。其中上海、沈阳、哈尔滨等对优势企业采取100%返还的政策。除此以外,各市还采取对原省级税利统算的“先征后退”、税后利润留用、建立各类基金、欠交财政款项转为资本等措施增加企业资本金。 在增资同时,试点城市按照“择优扶强”、“同等优先”的原则,实施“双加”工程,加快优势企业技术改造步伐。 3.以兼并、破产为重要手段,加速结构调整。 试点城市把兼并作为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使城市经济结构得到了调整和优化。目前已出现了上海三枪集团、上海第二毛纺织厂等以兼并为重要发展途径的企业。 去年10月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对破产实施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较好地推进了城市破产试点工作。目前18城市进入破产的企业共计159户,资产负债率平均为175.54%。已破产终结的46户企业拟冲销银行呆帐准备金15.56亿元。天津市成功地进行了渤海啤酒厂(资产8900万元)国内外公开整体拍卖一次性成功的典型案例,引起国内外较好反响。他们还积极开办清算事务所,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破产实施中的作用,提高破产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 对城市内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分析,明确支持、调整和淘汰的行业和企业,把改革、改组、改造结合进行,实行“大的要强,小的要活,好的转制,差的新生”的结构优化战略,并以兼并破产为重要手段,促进存量结构的调整,是各试点城市正在走着的一条改革发展之路。 4.在分离分流、资产运营、企业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试点城市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企业富余人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进展。一是结合企业转机建制,采取“两步走”的办法,先分后离,逐步削减费用支出,待条件成熟再分离出去,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二是发挥城市功能,积极接收企业办社会机构,为解脱企业办社会负担创造条件。三是采取多种办法分流富余职工。常州、青岛、株洲、齐齐哈尔等市采取“带资分流、转岗分流、开发分流、清退分流”等形式积极安置富余人员。上海市规定,社会招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企业下岗的富余职工。青岛、齐齐哈尔等市富余职工安置率均在85%以上。